科目三考试合格标准(2)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或未与其他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的,扣100分;
2、会车困难时不让行的,扣100分;
3、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对方来车的,扣100分。
【超车评分标准】
1、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扣100分;
2、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扣100分;
3、超车时,未回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扣100分;
4、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扣100分;
5、超车后,驶回原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扣100分;
6、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扣100分;
7、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掉头评分标准】
1、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扣100分;
2、掉头地点选择不当的,扣100分;
3、掉头前未发出掉头信号的,扣100分;
4、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
【加减挡位评分标准】
1、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挡,扣100分;
2、车辆运行速度和挡位不匹配,扣10分;
【模拟夜间场景灯光评分标准】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扣100分;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扣100分;
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扣100分;
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扣100分;
5、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扣100分;
6、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扣100分;
7、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扣100分;
8、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扣5分。
【通过路口评分标准】
1、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扣100分;
2、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扣100分;
3、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扣100分;
4、遇有路口的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扣100分。
科目三的考试内容
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靠边停车、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加减挡位、模拟夜间场景灯光使用、通过路口等。
就是考你在道路上行驶时的综合能力。比如:
①上车前要围绕车辆转一周,看车辆周围、底部是否有障碍物,上车姿势、驾驶姿势和操作方法是否正确;
②是否知道系安全带,起步前是否观察仪表和三镜,起步、变速和停车方法是否正确;
③超车、让车、会车、跟车时应遵循的原则是否清楚;
④转弯时的方法,变换车辆行驶车道、位置时的方法;
⑤遇到交通标志是否能按照要求去行驶,能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能否知道各种道路上本车辆的行驶位置、速度,掌握车辆位置的能力;
⑥夜间行驶时能否正确使用灯光;
⑦遇到应该减速的路段是否知道减速;
⑧行驶途中是否注意观察仪表和三镜,以及应付、处理道路上各种复杂交通、路面条件下的综合能力。
科目三考试合格标准
1、科目三的考试内容主要是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超车,调头,夜间行驶等。
2、科目三考试满分为100分。按照不同准驾车型,分别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评判标准。达到下列分值规定的,科目三考试合格,报考大型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应当达到90分,报考其他准驾驶车型的应当达到8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