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规定的承诺书(2)

关键词: 考试规定的承诺书,考试规定,承诺书
浩然0 分享 时间:

八、如违反考试纪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东北电力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考试规定的承诺书篇4

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1 4 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1.按规定要求向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并知晓:(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 遵守考试时间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3. 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4. 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5. 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6. 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诽谤、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7. 做到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8. 做到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9. 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10. 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2019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考试规定的承诺书篇5

期末将至,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强化学生法纪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考场管理,保持一个良好的考场纪律,倡导诚信教育,创建和谐校园,我们全体同学已经认真阅读了《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其内容已经知晓、认可,并承诺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若有违反考场有关规定者,则自愿接受《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的处理。

我郑重承诺:

第一条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

第二条自觉遵守考场规定,不出现以下违纪情况:

(1)不按指定座位入坐或拒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

(2)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3)考场内大声喧哗。

(4)举起试卷进行检查。

(5)将答完的试卷正面朝上左右摆放。

(6)到点不交卷。

(7)提前拆开试卷。

(8)在试卷上标注记号或将姓名、学号写在试卷装订线以外。

(9)其它违纪行为。

第三条不出现以下考试作弊现象:

(1)携带与考试相关物品(如教科书、笔记本、有文字的纸张、可存储电子设备、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的位置。

(2)考前要求老师划定重点和题向。

(3)带小抄入场。

(4)抄袭他人答案。

(5)互相研究试题。

(6)事先把答案抄写在桌面或身体某处。

(7)相邻考生出现雷同卷。

(8)传、接试卷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

第四条不出现以下严重作弊行为:

(1)替考。

(2)互相串换试卷。

(3)窃取考题。

(4)使用手机传递考试答案。

第五条若违反学校对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自愿接受学校的严肃处理或处分。

考试规定的承诺书篇6

我已经仔细阅读了20----年6月12日南平市人事局、南平市教育局《20----年南平市公开招聘教师招考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内容,符合报考条件。拟报考 (招考单位) (职位),本人郑重承诺:

1、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

2、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3、因客观或特殊情况,报名时无法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所缺材料有: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 、 等),如进入面试,将在面试前将所缺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负责此次招考的机构验审(20----年毕业的考生可在各项考试、体检结束后,将所缺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负责此次招考的机构验审)。

4、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考生号:

签字日期

199691 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