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承诺书范文

关键词: 事业单位的承诺书,事业单位,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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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事业单位的承诺书范文,欢迎查阅。

事业单位的承诺书范文篇1

一、治理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和相关离退休人员。

二、治理类别

(一)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属于单位“吃空饷”。

(二)有关人员不在岗而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属于个人“吃空饷”,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机关事业单位

“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公示

根据全县“吃空饷”集中治理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单位实有人员编制情况和“吃空饷”人员自查自纠情况公示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附件1)

请广大干部职工予以监督。如发现有“吃空饷”问题或者自查自纠不彻底、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情况,请及时向县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

公示时间:20__年 月 日至 月 日。

治理“吃空饷”问题承诺书

根据国务院20__年12月19日召开的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对照“吃空饷”的各类情形,认真组织了自查自纠,做到了不漏人、不漏项、不隐瞒、不作假。并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情况统计表》和《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公示》以及治理“吃空饷”问题举报电话,于 月 日至 月 日在本单位显著位置 ,进行了公示。我承诺:对我单位出现的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等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单位:

主要领导: 主管领导: 组织人事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纪检监察负责人:

年 月 日

事业单位的承诺书范文篇2

我单位对贵登记管理机关告知的内容和要求已知晓、理解,现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履行贵登记管理机关告知的义务,并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2.向贵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及今后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等业务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

3.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自觉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4.我单位如有违反承诺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接受贵登记管理机关作出的处理,并录入省事业单位信用信息数据库。

承诺单位(全称):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承诺提交日期: 年 月 日

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告知书

一、政策规定

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

2.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__?15号);

3. 印发广东省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后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机编办?20__?288号);

4.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和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若干意见的通知(粤机编办?20__?359号)。

二、申报条件

1.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经费来源;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申报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2.事业单位章程草案;

3.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4.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居民

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5.符合法定条件的机构出具的开办资金验资(审计)报告(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事业单位,可由举办单位或财政部门出具开办资金证明);

6.住所房产证复印件或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一年以上的住所使用权证明,住所证明无法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的,由其举办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证明代替;

7.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的,还应当提交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8.《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告知书、承诺书》一式二份。

四、办理程序

1.申请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通过“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网址:)向有管辖权的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

2.网上设立登记申请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通过后,事业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寄送或面交登记管理机关。

3.登记管理机关寄送或面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4.事业单位在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后,即可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

五、有关要求

1.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法人登记管理工作,确定相对固定的联系人负责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等业务申报、证书领取等工作。如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在变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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