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10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1
我读小说向来品位不高,只图好玩、痛快,不愿费脑筋。所以昆德拉的这部小说我反反复复拿起过多次,都只能翻到开头几页。然而在那个寂静的午夜,我独自坐在客厅再次捧起它时,居然像读《知音》和《故事会》一样毫无滞碍地读了下去。书中的内容吸引并打动了我,因为我在书中看到了身边的人和事,也看到了自己,从我过去从未意识到的角度。
一部成功的文艺作品总会揭示现实与人性,而昆德拉的段位太高,不用什么惊天动地的现实描摹,不用什么千锤百炼的人物对白,看似随意挥舞两下,就已经挖得太深,掘出太多让人意想不到的东西,以至天资愚钝不学无术的我痛恨自己阅读的快感与沉静的思考不能兼得,其中的妙处没能细细品味,也不可能悟透。所以我不敢评价和分析,只能从几个容易下手的角度说说自己的感受。
与某些小说家不同,昆德拉不强调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反而直白地告诉你,这是我虚构出来的人物。然而这些人物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和价值取向,更重要的是有着自己独特的困惑与障碍、选择与行动,能让读者产生极强的同理心。或许昆德拉对讲故事本就不感兴趣,他感兴趣的是如何将人物的经历、内心活动和梦境作为隐喻,来表达对现实和人性的思考。另外,就像鲁迅先生经常在小说和散文中不经意地随口骂人一样,在主题之外,昆德拉也能随时写出大量类似“人是不能和比喻开玩笑的,一个比喻,就可以产生爱情”这种文青们最喜欢借以装逼的金句。
他写了大背景,却写了小人物;他写的小人物,却用了大手笔。人物在困境下的反应、特殊时代背景下的政治、以及爱情和性,这些都是小说中常用的素材,用来歌颂、批判、反思或者讽刺某些特定的人或事,会让主题显得比较深刻。而跟昆德拉一比,这些就肤浅了。他写人物不会只写到某某真勇敢值得我们学习,某某真小气大家一起鄙视他的层面;他写政治不局限于揭露某个政府真无耻,某段历史真黑暗的层面;他写爱情和性,也不满足于只让你感动或者虐心。他有更深刻的、形而上的东西要表达。他写到“存在之轻”的沉重,写到“非如此不可”的决心,写到“灵与肉”的冲突,写到反对政治的“媚俗”以及无所不在的“媚俗”。这些都是大部分小说家未能触及的地方,而昆德拉写到了,还写得那么有道理,还写得那么巧妙,这就是他的厉害之处。
这部小说的叙事结构从整体看来是完整的,可在读的过程中视角不断变换,各个章节互相打断,甚至在中间就已经交待了男女主人公的死,后来两人的经历又重新成为叙事的主旋律。很多人评论这是昆德拉在小说写作中借用了音乐手法,他们称之为“复调小说”,而四位主要人物则对应着第一小提琴、第二小提琴、中提琴和大提琴四个乐器,小说像乐曲一样富有节奏和速度的变化,形成了回旋与变奏。
昆德拉曾引用“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这句谚语,他认为“小说艺术就是上帝笑声的回响”,所有杰出的小说作品都是由此而来。无疑《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就是其中之一。但愿我在有生之年也能写出点让上帝大笑的东西来。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2
我觉得昆德拉的轻的是,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样子(后面的“非如此不可”)。”我们都绝难接受这种观点:我们生活中的爱情是一种轻飘市中的东西。我们感到贝多芬,那阴郁和令人敬畏的音乐家在向我们伟大的爱情演奏着“非如此不可!”贝多芬认为世界是“非如此不可”,特丽莎的“非如此不可”是丈夫托马斯的忠诚,托马斯的“非如此不可”是外科医生的事业,萨宾娜的“非如此不可”是完全的自由(悲哀的是她走向了背叛一切的做法),弗兰茨的“非如此不可”是打破虚伪的生活。最后每个人都背弃了自己的“非如此不可”,走入人生的重——特丽莎接受了丈夫的出轨,托马斯离开医院,萨宾娜回归安稳,弗兰茨被打死。
昆德拉给每个人都安排走向了重,走向了生活的真实。然后他提出了一个有意思的重“你知道贝多芬视沉重为一种积极的东西。”“如果说,性亢奋是我们的造物主为了自己取乐而用的一种装置,那么爱就是唯独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能使我们拜托造物主。爱情是我们的自由,爱i情处于‘非如此不可’之外”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3
这本书我读了大概半个多月,他有着一种淡淡的吸引力,读了就放不下了。
一开始想要读这本书,不是谁的推荐,只是看见了书的名字"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感觉很柔很棉,还有一种清新的无力。书里的内容和我想象的有一定的出入,但同样的是我感觉那种无力的轻,无法承受。
我不是很能理解这本书,毕竟我看的书不多,我领略到我所感受到的。
书里有一个词“媚俗”,感触很深,一个有一些可笑,有一些可悲,还有一些无奈的词。萨宾娜嘲笑着“媚俗”,可是她愈加嘲笑愈加讨厌,自己却变成了另一种”媚俗“。这有时候就像宿命一样逃不开。
托马斯似乎是最能理解这种轻与重的,结尾,特丽莎觉得托马斯承受了太多,因为自己的自私,他本是一个自由的人。而托马斯却发现这是所能承受的重,他是明白的。以前所有的“非如此不可”没有反而是自在的。
弗兰茨似乎有些悲哀,直至死亡都没有摆脱他的轻。有时候死亡的来临我们才能明白一切,或者还没来得及明白只能带进坟墓。
书里的人仿佛是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无奈,每一个都不是我们看见的自在,也不是我们认为的那样。托马斯似乎就这样证明了一下自己,至少尊严还在。
我喜欢书里的一句话,不起眼的一句,“人类的时间不是一种圆形的循环,是飞速的向前的一条直线,所以人不幸福,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求。”这句话让我想到了一个老人说没有人是幸福、因为没有人觉得自己是幸福的。我觉得这也是“媚俗”的一种。
书里肉与灵。性与爱。我没有多大感触。只是觉得二者不一定要连在一起。毕竟托马斯是很在乎特丽莎的。
萨宾娜似乎是书里最有魅力的女子,也许也没有好的归属。那不过也是我的认为。“媚俗”的认为。
卡列宁最后的那段时光里,似乎他的生命里也有无法承受的轻。他似乎在诠释着所有的人,从特丽莎的眼睛和心。
什么是轻什么是重根本无法比较。也需能承受的那个重才是轻吧。
这本书还有两个名字,我个人还是喜欢这一个。这个最初的感觉。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4
刚读完的时候就感触颇深,很是震撼。这是一本充满哲理的小说,通常而言我不太喜欢带有太多说教色彩的,更偏向于故事,透过故事来揭示一些内在的东西,但是昆德拉把两者结合的非常好,把生历史、政治以及人生的思考等等全都融入进去。即便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偶尔回味,愈发感受到他的睿智。
从他塑造的四个人物,Thomas、Teresa、Sabina和Franz来看,贵为两类,Thomas和Sabina喜欢“轻”这种生活方式,两个人都很风流洒脱,不喜欢种种的羁绊,Thomas甚至彻底抛弃了原来的妻子、孩子和自己的父母,对于他这些毫无意义。而Sabina和Franz则属于“重”的那一类,他们都有一些东西无法放下,因而常常感觉到沉重。比如Tereza对于爱情的态度,当她把这些东西加到Thomas身上时,Thomas就感到异常的沉重。
作者没有让轻与轻、重和重分别结合,而是以轻跟重搭配,开始了两者之间的矛盾冲突,让故事展开。最后结局各不相同,Tereza和Franz是副线,他们的结局是分道扬鞭,永不再见;而Thomas和Tereza最后则是成功地在一起。有意思的是,Thomas与Sabina以秘密情人的方式曾经在一起,并且他们从内心深处互相欣赏对方,只是最后也是天各一方,我想这是因为Thomas后来有了转变的缘故吧。
在我看来这些人物重,最为悲剧的是Franz。如果说对于Tereza的离去他无能为力,那么对于第二次失去幸福则是完全由自己造成的。再Tereza之后他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那个仰慕他的学生,并且终于把束缚自己的那个家庭给抛开了--他并不喜欢自己的妻子,只是有点阴差阳错般的结合在了一起,他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可最后功亏一篑,他自己固有的一些执念,那些对于Sabina的也好,延伸出的对于捷克这个国家的也好,使得他最后莫名地在一个异国遭受到横祸,并因而丧命,这是最大的悲剧。
其次是Sabina,她代表了轻的极致。用文中的原话说,就是在“背叛”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当然这里的“背叛”并不等同于我们通常所说的。她后来甚至飘到了大洋彼岸的美利坚,并终老他乡。我想也许最后的时光她心里面平静应该更多一点吧,但她始终没得到自己最渴望的,因为在”背叛“,在追寻轻的这条道路上没有终点。
最后谈一下Thomas和Trereza,他们应该是主线。其实我觉得作者在主和副上只是略有侧重,差别并不明显。只是他俩的故事贯穿了全文,以他们开始也以他们作结。从故事本身而言,本来两个不同的人,一轻一重,被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经过种种的“交锋”和“斗争”,最后在某一点融合了,矛盾被消除了,他们是最接近幸福的人。最关键的是什么?还是他们之间的深刻的爱,她们在感情上比Franz和Sabina联系的更为紧密。Thomas为了Sabina,放弃了原有的浪荡生活,告别了城市,以及他的那些情人们,也告别了自己钟爱的医生职业,他选择放下了手中的那把用来解剖室人类与世界的手术刀,与Tereza隐居农村,过着极其无聊普通的生活。用文中的话来讲,就是”returntoearth“,不再于空中轻轻地飘,他接受了Tereza这个包袱,并且在每日的操劳中渐渐老去,他没有再“蠢蠢欲动”,而是得到了简单的幸福,虽然最后与Tereza一起死在车祸中,但结果也不算坏,至少死之前两人都是幸福的。再看Tereza,童年的阴影是她纠结在灵魂与肉体之间。并且爱也因此显得更加沉重,她无法忍受Thomas肉体上的背叛,并且重复做着那些可怕的恶梦,尽管她知道Thomas爱她。这种情况下,她选择了逃离,隐居于安静的农村Thomas的改变也终于不再让她受尽噩梦折磨,卡列宁的死似乎也带走了她最后的包袱,她也深刻地感受到了Thomas对自己的爱,也算是了无遗憾。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5
守护爱情变失去了自我,从而变得轻,重的时候处处谨慎,轻的时候没有一定的境界一定就是内心淡泊吗?不知道。
背叛背叛,也就是逃离。像费兰茨一样的把萨比娜视为精神境界的永恒的真的存在吗?萨比娜的生活描写的太轻,以至于出了背叛,出走,画画,没有了乐趣。也许是那个时候人的状态,但是不难说,颜值估计是她能生存下去的支撑力之一。
外国人对于性交,性爱这一事情的态度果真那么随意吗?不管是不是,我觉得那是另外一种不合合理。没有性的爱不是真的爱情,但是只有性的偶遇个擦肩而过真的能回过头一点没有痕迹还是会想特蕾莎一样耿耿于怀。
战争,真的是不合理。他会把一个人忍耐痛苦的能力无线放大。但是在别人享受这个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世界的时候谁甘愿只是吃苦和挣扎。反正灰色的世界不是我想要的,也不应该是人类的一部分。反对战争!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6
真正的痛苦和幸福都来自于永劫回归,而生活永远只有一次。昆德拉的小说我只看过一部,就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第一次看是高中的时候,后来每一次想起这部书,都觉得有很多当时不能理解,所以决定重看。这也是我第二部看了两遍的书。这本书几乎可以奠定昆德拉在小说史上的伟大地位,无论是在讲述主角感情故事里隐含的深刻的哲学线索,还是将个人命运与民族兴衰的结合,亦或是行文的细腻和严谨,对感情的描述,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如果非要指责的话,昆德拉将书分成各种章节,打乱了叙事的结构,每一章的立意都太过于明显,不能不让人怀疑他是否没有完整地叙述一个宏大故事的能力。但毕竟瑕不掩瑜。是为序。
1.永劫回归昆德拉是从这样一个定义开始这个故事的,永劫回归,但,这个故事的开始就是对永劫回归的否定,和对生活的肯定。生活无法永劫回归,所以在选择的同时,没有办法决定孰优孰劣,但是选择本身是重要的。犹太人的俗语: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在决定生活的选择的时候,就是思考的时候。人是有限理性的,而且在处理包含几乎无数变量的关于未来的信息的时候,是无能为力的。但人还是要用这有限理性,因为生活无法永恒回归,甚至无法回归,面对只会存在一次的生活,便无法不认真的思考,哪怕没有最优解。尝试着找到最好的生活,是人类精神伟大所在。
2.爱情对托马斯来说,遇见特丽莎,是偶然,七个偶然将特丽莎沿着时间的河流漂到他身边,特丽莎是偶然,是生活,不是永劫回归。托马斯爱上特丽莎,是他的不恰当的比喻,俄狄甫斯,这些比喻给他暗示,将无数个偶然组成的女人,变成了必然。特丽莎是托马斯生活里的唯一一个例外,唯一一个他选择不去追求永劫回归的点。而在其他的点,托马斯都会选择重复,做爱,和不同的女人不断做爱,只为了每一个女人身上的百万分之一的不同,与其说追求不同,不如说这是托马斯在追求重复,每一次都是一样的,忽略那一点点的不同,这些寻欢作乐,都是重复,都是永劫回归,是托马斯的快乐,是非如此不可。所以托马斯的生活是轻的,只需要重复,每一次只要有一点点的不同,就可以拥有真正的幸福。环形的生活虽然会显得单调,却真实,而且可控。特丽莎的到来将托马斯的生活从环形被展开,螺旋向前,他们的爱情将生活不断往前推进,不再有永恒回归。对特丽莎来说,托马斯是必然的,在托马斯那里,七个偶然加在一起只能是偶然,而在特丽莎这里,七个偶然在一起,就是必然。对特丽莎来说,一辈子都是要摆脱母亲,不是特定的那一个,而是所有母亲,是将她困在身体里的所有。特丽莎渴望的是灵魂浮上生命之舟的甲板。所以她见到托马斯那天,听到的是贝多芬,看的是《安娜卡列尼娜》。这些是她灵魂的出口,而从那天起,打开那个出口的人,只能是托马斯。所以她一个人来到布拉格那天,她已经放弃了一切可能,生活只留下托马斯一个缺口,她只允许这个缺口里,有爱情照进来,也只有这个缺口,她的灵魂可以浮出去。所以她讨厌托马斯的寻欢作乐,那让她觉得被归类。她的生活又要回到母亲的阴影下。特丽莎不在乎永劫回归,只要她的生活里有托马斯。
3.刻奇刻奇是一个难以解释的词,媚俗,还是自媚?似乎都不能解释。在昆德拉那里,媚俗是伟大的进军,是弗兰兹。其实无论是是向柬埔寨,还是向捷克,亦或者是后来的科索沃进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进军本身。人是社会性动物,而社会在发展的历程中,总有一些恒定不变的原则,譬如:对生命无来由的认同,以及,对集体的无条件认同。如果说对生命的认同是人的本性,甚至追溯到动物性,那对集体的认同则是社会性的结果。大多数人都是不自信的,面对问题总是需要找到依凭,因此这种不自信使得人成为极度的经验主义者,而被集体验证过的经验往往更能被不自信的个体所认同。所以要进军,进军永远不是一个人,进军一定是一群人,进军的理由永远冠冕堂皇,进军的过程一定混乱无序。这是刻奇的特点。无论是对于极权的苏联,还是西方的自由运动,亦或是___。进军是丑恶的,就像《乌合之众》的观点,一群人永远是不理性的,集体总会掩盖智慧,尤其是因为感情聚集起来的集体。而进军永远是对个体的戕害。就像幼年的萨宾娜每一次都会逃避游行一样,她逃避所有会让她暴露在集体的关系,离开布拉格,离开瑞士,离开巴黎,她每一次的逃避,都是对进军的逃避,对弗兰茨的逃避。因为在弗兰茨面前,她的黑色男士礼帽不被认同,而且总有一天会被摘下,扔掉。
4.轻与重轻与重,都是生活,对托马斯来说,生活是轻的,但是特丽莎是重的,特丽莎的爱是使他的生活不断下沉,无法继续追求永劫回归的幸福,被迫去体验真正的生活,一次,永不再来。对特丽莎来说,生活是重的,而托马斯的存在是唯一让她的生活变轻的依赖,托马斯将她的灵魂引诱了出来。对萨宾娜而言,生活只能是轻的,她从进军中不断逃避,只是不想被任何刻奇的东西拖累了生命。对弗兰茨来说,生活是重的,萨宾娜的出现让他看到了轻的可能,但他从来没有可以追求过轻,他爱重,爱所有让灵魂下沉的东西,所以他选择进军,站在所谓的欧洲人的良心上,也死于进军,死于萨宾娜的追寻。对每个人而言,轻与重都是生活的部分,无可逃避,所以能做的,除了接受,也只剩下好好体验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