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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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斯特是因为贪吃跳进了野餐篮,被火车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最后玛利欧被它的“歌声”吸引,找到了它。在玛利欧的报摊,柴斯特与玛利欧和塔克鼠、亨利猫成为了好朋友,发生了很多愉快的事情。
我还记得有一次,他们开了一次派对,引发了火灾,柴斯特跳上了闹钟,按响了铃,引起旁人的注意,才被保罗解救。
我特别喜欢亨利猫和塔克鼠,因为我觉得它们两个很古怪,猫和老鼠一般是争吵的,可它们两个却成为了朋友。
看完整本书后,我觉得这本书写得很好听,我很喜欢“他”。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想6
这几个星期,我把《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看完了,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蟋蟀柴特斯从来没有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而不慎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进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特斯遇到了聪明的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喜欢它的主人——男孩玛丽欧。柴特斯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真挚的友情,帮助玛丽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可是就在柴特斯音乐事业达到颠峰时,他却突然作出决定要从此“挂弦”隐退,回归康涅狄格州的乡下老家,要过从前那种虽然不知名却十分平静的生活。在故乡凉爽晴和的秋夜星空下,把歌儿唱给土拨鼠、雏鸡、鸭子、野兔和牛蛙听,还要用歌声止住狐狸追杀野兔的脚步。
一只蟋蟀、一只猫咪、一只老鼠之间的友情足够让这个冰冷的世界温暖起来,他们所拥有的正是我们所缺少的。我很喜欢这本书,希望它能让更多的读者知道作者乔治写这本书的初衷,要触动人类的心灵,让友情在和煦的阳光下传递吧!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想7
有一次,我有幸阅读了美国乔治。赛尔登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
此书讲了一只1961年间的蟋蟀,偶然搭错了车从康涅狄格州乡下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并且被玛利欧收留,还交上了老鼠塔克和亨利猫这两个好朋友,柴斯特因为“嗓音”好听的原因,在时代广场地铁成了大有名气的歌星,但当它正红时却想起了家乡那自由的环境,给小动物们带来的一曲又一曲歌声。
我是分敬仰本书中的柴斯特,它不喜欢成名那样的拘拘束束,却喜欢不成名那样的自由自在。我觉得柴斯特会认为自由不是一天两次的演奏会,不是成千上万只眼球。而他想自由,不想拘束。亨利猫也曾说过:“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人们都想成名,但只有极少一部分人实现了自己的明星梦,所以,普通人就想去了解成名人的一切。那晓之以理,成名人就最好别出门。
不出名,有人会觉得自己很不起眼,其实不是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但他们就这样想。而若出了名,那“自由”有是个什么东西?铺天盖地的繁忙和人们好奇的`目光下。快乐早已被一点点吞没,“自由”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闪烁着却难以摘到。
我觉得人只要有个稳定的工作,自信、积极向上的态度,做个快乐的对社会有用的人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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