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朝花夕拾读后感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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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是一个很有诗意的名字,早晨的花儿傍晚拾起,因为这“朝”与“夕”之间的距离,一切过往的回忆便多了一分温情,多了一分理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六年级朝花夕拾读后感800字,希望大家喜欢!

六年级朝花夕拾读后感800字1

《朝花夕拾》中最熟悉的文章莫过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百草园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春秋天翻开断砖与昆虫一起玩耍,拔何首乌根,摘覆盆子,夏天乘凉、听赤练蛇的故事,冬天拍雪人、雪地捕鸟……百草园是作者的乐园。在这里,他尽情玩耍,增长见闻,亲身实践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无忧无虑的生活。到了上学的年龄,他来到三味书屋,寿先生是极方正、博学的人,生活自然要有所拘束,这是很正常的事,但尽管如此,在寿先生陶醉于美文中时,鲁迅和他的小伙伴们照样在先生的眼皮底下干各种“好事情”,还偷偷溜到院子里折腊梅,寻蝉蜕,就算惹怒了先生,也不过是训几句罢了,这样美好的生活真令人羡慕。整篇文章充满了真挚朴实,动人有趣之感,哪里有什么讽刺批判之意呢?童年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美好纯净的,有谁忍心将自己的童年蒙上一层阴冷面纱呢?

想想我的童年,也是很有意思的。大夏天独自一人吃着雪糕,趴在树下掏蚂蚁洞、捉蚂蚁,冬天折一枝淡黄的腊梅,满屋飘香,平时也和小伙伴疯闹,玩各种游戏,放假了还能出去旅游,那时的我也是像百草园中的鲁迅一样天真烂漫。上了学,课业负担较重,老师也都个个严肃端庄,我和同学可没有上课溜到院子里玩的勇气,甚至做小动作,交头接耳也都是别人的专利,我是没有的。慢慢的,课间十分钟被作业占了去,我们也不会想着跳皮筋,扔沙包,只有写作业。尽管如此,放学路上、假期里仍然会有我们的笑声和打闹声。总之,童年毕竟是一方净土,不管如何,都会散发出奶味的芳香,给我,给你留下美好的回忆。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所描写的经历是那么有趣温馨,或许它没有那么美好,但失去了才知珍惜,那里有鲁迅对自然的喜爱,对童年的留恋。我亦是如此,我在百草园、三味书屋中与鲁迅重温了他的童年,而我的心里也充满了对童年的追忆与回味,对自然的热爱与向往,对自由的渴望与追求。

童年如花,无论何时拾起,都会有所回忆与新的内涵。

童年,永远都是个道不尽的话题……

六年级朝花夕拾读后感800字2

第一次接触鲁迅先生的作品是在小学的语文课本上,而让我记忆深刻的却是初中课本上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内容丰富,生动有趣。出自回忆性散文集《朝花夕拾》。

鲁迅是位在世界文坛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我一直担心自己读不懂他的书,但对童年美好向往的我,还是迫不及待的翻开书。

鲁迅那个年代的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相比之下,我们简直是被宠坏的孩子!现在生活条件好了,我们住在高高的楼房里,穿着舒适的棉衣,各种家电使我们冬天不觉得冷,夏天不觉得热,平时上上网,打打游戏机……但是一想到百草园,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听说过“叫天子”、“张飞鸟”,也不知道什么油蛉、斑蝥……更别说“拍雪人”了。

小时候我又很多亲密的小伙伴,几乎每天都要聚在一起你追我赶,讲笑话和鬼故事。后来,我们都上了中学,只有在早晨上学时才偶尔见上一面,最好的就是打个招呼,多数都是当没看见。想到这里,谁会不心痛呢?

鲁迅先生十分热爱大自然,在书塾那种严肃、古板的环境中,尽管只有一个小花园可以休闲作乐,不及百草园,但也给了鲁迅先生难得的快乐。

以前,我去农村的奶奶家玩耍,农村的环境我并不喜欢。上坡有大片大片的田野,种着玉米、大豆、花生、土豆和地瓜。农民夫妻在庄稼地里辛苦地工作。奶奶总会带我去田野玩耍,我一步一步地在石子路和土地之间的路牙上,架起双臂,摇摇晃晃地跟在奶奶身后。奶奶经常会抓来些知了、蝈蝈或者蚂蚱,养在罐子里,可有趣了。科技水平当然不及游乐场,但也是我童年生活的美好回忆。现在生活忙碌了,学习加紧了。假期里上不完的辅导班,使我接到奶奶打来的电话的几率高了不知多少倍,听着奶奶那沧桑的声音,有时隐隐听到爷爷咳嗽,我常常潸然泪下。

现在的我经常望着天空,听着楼上小玩伴的钢琴声,感受着一个个黑白琴键的高低起伏,合上书,闭上双眼,浮现出鲁迅爷爷慈祥的面容,幻想着,我还是一个孩子,小孩子……

六年级朝花夕拾读后感800字3

每个人都有一个“过去”,或甜的或苦的,或酸的或涩的,但无一另外,都是一个人最珍贵、最隐私的记忆。也许,真的已经成为过去,可偶尔拿出来仔细回味一番,却也不禁感慨一番。

无论如何,每个人最难忘的就是童年的记忆了吧!有时候,它像放电影一样,一些断断续续的画面就会浮现在你的脑海中。你会曾经做过的那些幼稚天真的事,而笑出声来,这就是回忆的奇妙!

朋友们!你们有没有听说过鲁迅先生的童年趣事?仇猫,收集图画书等等,这都是他记忆中的一块宝,他用它神奇的笔一一记录在《朝花夕拾》中

想起鲁迅先生“仇猫”的那件事,我就忍不住想笑,多么天真的孩子呀!

其实,鲁迅“仇猫”,我小时候也“仇猫”。莫非这猫真的就那么不惹人爱?记得那一年暑假,天热得出奇。我现在家无所事事,见邻居家的小猫晃着尾巴,慵懒地迈着步,朝我走来。兴许我真的是太闲了吧,蹲下身子,用手轻轻地抚摸着柔软的猫毛,渐渐的,竟然爱不释手,二话不说,把手探到猫肚子上,小心翼翼地抱到我怀里。小猫咪很是听话,把脑袋随意地搭在我手臂上,蜷起身子,呼呼大睡。可爱温顺的小家伙总能引起我的喜爱。我怀中抱着柔软的小猫咪,干脆就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看着它睡得那么恬静,我恶魔式地拉了拉它三角形的小耳朵。

原本,只是开开玩笑,没想到我这个小动作立马惊醒了怀中的小家伙。小猫咪受了惊,睁开谨慎的大眼睛,瞪得圆圆的,吓得我不知所措,任凭它在我手臂上留下了残忍的一口。

如今,这伤疤是一点儿都看不见了。可我决不是“好了伤疤,忘了痛”的人。想当初,我可是流了血,打了针,吃了药的,更重要的是,因此,我被好朋友嘲笑了一个暑假。以后,我朋友动不动就拿这事儿来迫使我想起当年的那只可恶的小猫,毁了我“一世英名”。

直到现在,我一见到猫就绕道而行,我可不想再从温旧事了。

童年的记忆是金色的,是“人生”这本书的扉页,是“梦想”这支歌的前奏,是“未来”这篇故事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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