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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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通用,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1

先喝上七八碗水,直到实在喝不进为止,“这水喝多了,人身上的血也会跟着多起来,水会浸到血里去的……”,然后去医院卖两碗血,卖完后去饭店叫上“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这样的画面像固定的流程一样在许三观的一生里一遍一遍的上演。他一共卖了十一次血,如果把最后一次为自己卖血却没卖成也算上的话。在乡下受风俗的影响,为证明自己“身体好”,跟着根龙和阿方卖了第一次血。隔了将近10年,许三观为了替打架的并非亲生的大儿子一乐还债卖了第二次血。重逢根龙、阿方之后觉得“血痒”,为了“报答”林芬芳”,卖了第三次血。这个时候卖血似乎正面的轻松的,可以得宝贵的35元,又可以吃平日里吃不起的炒猪肝,喝黄酒,偶尔卖血对身体也无大碍,这样看来似乎并没有什么坏处。大跃进背景下的荒年,许三观为了让吃了大半年玉米粥的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了第四次血。_,许三观为了下乡接受贫下中农“教育”的大儿子,去医院卖了第五次血,塞给一乐,让他拿着钱在乡下“补补身体”。不到一个月,二乐的生产队队长进城了,为了讨好队长让二乐尽早抽调回城,许三观形势压迫之下又去卖了第六次血,只为了能请队长吃上一顿好饭,保二儿子一个前程。又隔了一个月,大儿子一乐肺炎,必须到上海医治,为了筹钱,他又去了医院卖血。却狠狠被李血头拒绝:“三个月才能献一次血,上次已经例外了,你不要命了!”于是许三观决定换到别的医院去试试,他决定在去上海一路的六个县上分别卖血,一路卖到上海……到林浦,第七次卖血。三天后到百里,第八次卖血。四天后到松林,第九次卖血,但这次没卖完就晕倒在了医院,医生说了四个字:“亡命之徒”。三天后到黄店,第十次卖血。这是一条透支生命的路。这一段卖血到了全篇的潮,哀歌凄凄,震撼和冲击着人心,一曲悲天动地的命运交响曲。第十一次卖血已是11年之后,生活回归平静,他想为自己去卖一次血,他想再尝尝炒猪肝和黄酒。世事变迁却又终回了原点,是的,这次的卖血又回到他最初卖血的意愿和状态。然而医院嫌他老了,血不好了,不能卖了……

时代的缩影,历史的印记。心痛之余也该反思,许三观也许是当时一代人的影射。那个时代离我们很远,远到没有记忆摸不到痕迹,却能在文字里变成力量,向我们述说着那个时代的故事。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2

这是一本辣眼睛的书。

翻开第一页,没有丝毫心理准备的,这些简练到几乎“瘦骨嶙峋”的字眼映入眼睛,让人觉出一种生活的残忍和荒诞。我没有过这样的读书经历,明明捧着一本书,却无法安放自己的视线,像一个心上忽然爬满了蚂蚁的人,忐忑慌张。

我不止一次地想起鲁迅先生。但是可惜对于先生的作品,我的认知仅限于上学时期的几篇课文,但那种辛辣犀利的文风,时时跳跃在眼前,旧时代愚昧无知的人们,任由命运践踏,无力抗争,一张一张尽是面黄肌瘦、空洞麻木的脸。

《许三观卖血记》在人物画像上一定程度延续了这样的特征,只是少了外部环境的动荡与杀戮,小人物的生活智慧被描述得轻松诙谐,可竟让人想起了孔乙己和阿Q的脸孔。

我绝没有嫌弃与责怪这本书中的所有人,历史这样发展过来,可能曾经有过无数的“许三观”、“许玉兰”、“根龙”、“阿方”……他们真实存在着,在贫瘠的生活里积攒生存的方法,天真又愚昧,一步一步地去发现和谋划着人生,没有什么大的梦想,所有的想法就是像左邻右舍、像老人们的嘴里说的“做人”的轨迹,行进下去。男人女人、父亲儿子,这最基本的伦理需求,就是他们所要的生而为人的平等。

可生活总是有“惊喜”。

脑子不会拐弯的许三观,就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惊喜”里,经过了混沌暴怒,坚定了人生信条。可以说在历的卖血大军里,许三观是幸运的,没有染上艾滋病与肝炎,没有像阿方卖血卖得败坏了身体,更不像根龙,直接卖掉了命。

我一直以为会是一个悲剧的结局,因为情节讽刺、词句荒诞,像极了一个伟大成功的喜剧。喜剧之悲,相较里外步调一致的悲剧,更能击中人的心灵。

但是余华先生给了诙谐以希望。总有出人意料的温暖抚慰读者的心,许三观与许玉兰争争吵吵半辈子,最后还是相依为命、相濡以沫。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3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读余华的第二本书,他的文字很朴素,朴素得让你找不到太多可以去摘录的片段,朴素的文字却更容易走到人心里去。

四年前看了他第一本书《活着》,和《活着》一天看完的是加缪的《异乡人》。

四年之后,后者留在我脑海里面更多的只是阿尔及利亚,耀眼得令人窒息的阳光,还有那句我知道这世界我无处容身,只是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

而《活着》却给我烙印下了华夏土地上承载的重重苦难。

《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不同的是,活着写的是地主出身输光钱财的农民的一身,过长的寿命,让他在时代的巨变中,如海里的舟,时而顺风,时而沉舟;而《许三观卖血记》,虽也写小人物,但是在无产阶级的社会里,作为工人的许三观,有没有就翻身把歌唱了呢,没有,就因为你是小人物,通货膨胀时你只有饿饭,政策出台时你只能接受,被人绿了你都只能忍气吞声地替人养儿子。

小说前半段甚至让我想到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不过,令人觉得诧异的是,作者刚写完许三观对林芬芳的好感,接下来就表述另一个漂亮姑娘许玉兰,再然后就是许三观对她的追求,对于他的选择,作者直接就跳过了。后来,他在胖得像个球一样的林芬芳的病床前说:我现在想起来就后悔,我当初要是娶了你,我就不会做乌龟了.....林芬芳,你什么都比许玉兰好....就像是在分岔路口选择两条未知的路,不管是铺满落叶的小径还是野花遍布的那条,没走到后面,都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样的风景,而人呀,不管是怎了哪一条路,做了怎样的选择,总是会在面临困难时想起,要是当初走了另一条路,会不会更好。

当你辛苦工作的钱,只够()满足最低等的生存需求,没有一点应对灾难不测的存款,走投无路之时,只能想到去卖血,在你辛苦几个月只能转来几块钱,卖一次血就能赚到三十几时,在耗时短,回报大的诱惑,迫于生计,他也只能够去卖血。文中带他走上这条路的人,两个都有着悲惨的结局,一个是因为卖血前喝水太多膀胱憋坏了,一个是最后一次卖血后脑溢血死亡。在地里挣的劳力钱只够吃饱饭,要想娶妻盖房,还是只能靠进城卖血。卖血是他们唯一的出路,也把他们一步步逼上了绝路。

文中无数处细节反应了当时社会的种种风气,不写历史,不着眼于时代环境,而是用小人物的生活去隐射一个时代。

尽管很多的中国的现当代书诸如王小波,路遥,严歌苓的书,陈忠实,都在写这一时期的故事,但是也并不会觉得看起来乏味。可能这就是作者的魅力吧,不同的选角,不同视野下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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