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写活着读后感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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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凤0 分享 时间:

《活着》一书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它描绘了主人公福贵苦煞的一生。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咋写活着读后感800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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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不幸的,一生由福至贫,历经苦难,亡家、丧妻、失儿,而且还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他是幸运的,虽命运坎坷,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可他始终乐观而坚强地活着。他就是余华笔下的主人公——富贵。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小说时,心理特别难受,眼泪更是不争气的往下淌。掩卷凝神间,惊诧、怜悯、压抑……心头始终有种冲动在胸口蔓延,他的悲,他的苦,他的绝望和希望,他的幸福和苦难,谁人能懂,谁人能诉?

他的一生就如坐过山车,从人生的至高点——一个家缠万贯的富家少爷一下子跌落到人生的谷底,一夜之间因赌博把所有家产拱手送与了龙二。从此,失魂落魄的富贵把日子浸泡在无边的痛苦里,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子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子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尤其值得庆幸的是无论面对怎样的打击,他始终没有被击倒,总是依旧热情地笑对生活,艰难地与命运抗争着。

读完最后一篇章,我脑中就不时地出现富贵的影子,一会儿是少年富贵飞扬跋扈的样子,一会儿是中年富贵忧伤绝望的神情,一会儿又是老年富贵祥和温情的笑容……我庆幸,我不生活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而是出生在这个幸福和谐的新时代;我庆幸,我的生活如蜜糖,在家爸妈爱着,在校老师疼着;我还庆幸,苦难没有打垮和击溃小说主人公,富贵在一颦一笑中向我们传递着如此巨大的正能量:只要活着,就是幸福。

是呀,面对生活中的苦难,绝望不存在,麻木更不可取。父母给予我们生命,这是无与伦比的给予,我们又怎能轻言放弃?就如我们心目中的榜样:身残志坚的作家史铁生,扼住命运咽喉的伟大音乐家贝多芬,面对困难不低头、不退缩的杏林子……他们都有一颗火热的心,积极地与命运抗争,去忍受生命赋予他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带来的苦难,因为他们深深懂得:活着,就要好好地活着。想想他们,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抱怨生活,不快乐地活着?

其实,我们的生活中的美好时光太多太多:

很小很小的时候,我们在父母的呵护下学会说话、学会走路、学会快乐地享受生活中的一切新事物;

上学的时候,在老师的谆谆教诲下,我们获得了不计其数的知识让我们从此与智慧结缘;

课外活动时,我们用自己的真诚结交了情同手足的朋友;

……

生活中,怀一颗感恩的心,携一缕温馨的风,采撷一束温暖的阳光,相信我们的生活会更加芳香,更加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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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第一次读余华的书,故事朴实,可结尾又是那么残忍。我向来都不爱看悲剧的,也从不愿直视社会上真真切切存在的惨案,我是个理想主义者!曾耳闻过《活着》中的一些故事与人物,所以《活着》在家中书柜已久,甚至书上面都有了一层薄薄的灰。每每捧起它,我却又一次次地放下,终于,我翻开了它,专心地读着……

小说开篇便写了两位老福贵——男主人公和一头老牛,由主人公的叙述来追忆往事,揭开了故事的序幕:

地主的儿子福贵的一生命运坎坷,该经历的,不该经历的,都经历了。从家庭的富裕到落魄,从富贵参军到回乡过着食不果腹的穷日子。灾难在他身上接踵而至,犹如晴天霹雳般地将他原本就不太美满的生活毁于一旦。儿女双亡,妻子病逝,“偏头”女婿工作时遭意外去世,连最后的亲人,年仅七岁的小外甥都先天而去。每当一个厄运降临,我的心都会为之一颤,若是那样壮烈地死去,也就罢了,可偏偏就是那样平淡地一个又一个死亡,普通人,连死去都是那样无助,那样平静。福贵本是一个纨绔子弟,如今却得面临自己的挚爱一个又一个地离他而去,心如刀割却又眼睁睁地束手无策……

书看完了,可每每想到福贵所遭遇的这些事情,我都会眼泛泪光,即便过了许久,那种为之惋惜,为之怜悯,为之悲切的情感也挥之不去。

上天可真是眷顾他——打仗的时候让他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土地革命的时候他已不再是地主了;一个个亲人死去唯他活着……他似乎是最幸运的人,但却是最可怜的人!

小说最后写福贵和老牛渐渐远去,那沧桑的背影,与夕阳的余晖、无垠的田野,已融为了一幅画,福贵的背驼了,他背负着一家人活着的希望。他失去了一切,唯有活着的意志无法被剥夺。

他,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是斗争与生存的故事,作者用朴实无华的笔墨,写出了当时中国社会中农民阶级不同时期的生活经历,打造出福贵这么一个看似幸运而又可伶的人。

正如余华所说的: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而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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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在《朗读者》中认识了作家余华,他的生活经历和幽默的性格深深地吸引着我,妈妈说她之前在一次征文大赛中奖励的名著中有余华的《活着》,但她没看过,我爸爸看了说太悲惨,看了心难受,不让她看。爸爸妈妈上班后好奇心促使我找到了书柜中的这本书。

怎么说呢?读完这本书,很是压抑。但又感觉十分真实。那个年代的人,心中所想所念想必就是“活着”吧。看这本书的这几天,晚上很少入眠。感觉一闭眼,徐有福一家的事,从富有到贫穷,从人丁兴旺到孤身一人,这中间发生的所有事,所有死去的人,都浮现在眼前。

徐有福他亲眼看着自己的亲人一个接一个的离去,却又顽强的活着,很不容易,不得不说他很坚强,在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到难受的是徐有庆。有庆这孩子十分懂事。他家人即使有一两个月都没吃饱,却从来不会让羊饿着,他每天都去给羊割草。他的体育老师说他长大了能当个运动员,出去和外国人比赛跑步。这样一个能干懂事的孩子,任谁都会喜欢的很,可就是这样一个可爱的孩子,却在献血中丢掉了性命。他的校长,在医院里生孩子时出了很多血,一只脚都跨到阴间去了,学校的老师马上组织五年级学生到操场上献血。

这些孩子一听是给校长献血,一个个高兴得像是要过节了,有庆也不例外,十多个孩子都没有对上校长的血型,轮到有庆血型才终于对上了。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校长的命,这血就抽个不停了。有庆的嘴唇白了,头晕,医院的人都置之不理。有庆的嘴唇都青了,那抽血的人都不停手。等到有庆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抽血的人才慌了。医生拿听诊器一听,说心跳都没了。那医生只骂了一句抽血的人,便去救县长的女人了。好狠的心啊,我真想知道那抽血的人的那颗心是不是肉长的,一条鲜活的生命硬生生被抽血抽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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