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
如何去表达爱,就是把简单的事儿,小事重复的去做同样能够感动别人!表达爱要做行动派而不是言语派,用细微的行动去感动别人。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阅读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阅读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1
读了美国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一书后,我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与鼓舞,他的文笔是那样充满激情和深邃,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书中“野性的呼唤”和“白獠牙”这两个章节。
(一)“野性的呼唤”
巴克明白:不管发生什么争斗,和别的狗打起架来它是从来都不跑开。不过那个穿红衣衫的男人的棍棒,已经把一个更基本、更原始的法则打进了它的身体里。文明的时候,它会为了某种道义去死,而现在,它不公开抢劫,而是悄悄地,狡诈地偷取,这是出于对棍棒和犬牙的敬畏。
虽然巴克被驯服,可他一直没有放弃对原始森林的追求。在拉雪橇中,它努力地尽着自己的职责,但它更渴望丛林深处自由自在的生活。它渴望在狗群中有一个地位,原始兽性支配着它,在拉车这种艰辛的条件下更有增无减,暗中增长的狡诈使巴克能沉着冷静,善于控制,谨小慎微成了它的处事特点,即使在仇人斯皮茨面前它也能如此,这对我们人类来说难道不是一个启示吗?暗中成长,知己知彼,战胜对手,实现目标。
这个章节令我最感动的就是它对主人桑顿的忠诚,它不顾自己的性命去救主人,可谓很珍贵的感情,他无愧于“幽灵狗”、“恶鬼”、“野狼之歌”等称谓。
(二)“白獠牙”
忸怩却凶残的母狼一次又一次引诱亨利和比尔的狗群,一只又一只狗被它引诱出去然后被整个狼群吃掉。当狗群几乎被它们吃完时,饥荒已过去,春天到来了。三只公狼(年轻的领头狼,独眼老狼和野心勃勃的三岁小狼)进行了争夺母狼的战斗,最终独眼老狼胜利,与母狼走在了一起,它们似乎已经忘了被征服的对手和用鲜血写在雪地上的爱情故事,在路途中遇上了印第安人正在扎营的地盘。母狼这时身体渐渐笨重起来,因为它怀孕了。母狼一直在寻找一个地方,可以使它安全产下狼崽。在产下狼崽之后,母狼极力不让独眼老狼进入那个山洞,而老狼也明白自己身为狼父的责任。它跑出去为母狼和狼崽觅食,与豪猪、山猫等凶残的动物搏斗,最终因惊动了山猫穴而丧命。五只幼狼崽最终只剩下小灰狼,它成长的很快,也能很快地学会很多东西。在一次又一次独自猎食中它学会了机智的搏斗,朦胧明白了肉食法则。世界上有两种生命——自己的和另外的。自己的一种包括母亲和它,另外一种包括所有的生物,而这种又要划分。一部分是那一种要杀死吃掉的,这部分包括非杀生动物和小杀生动物,另一部分是要杀死吃掉它那一种的,或被它那一种杀死吃掉。于是这样的分类便产生了法则。生命的目标就是肉食,生命本身就是肉食。生命以生命为生,有食者和被食者。这条法则就是:吃或被吃。
在小灰狼不小心进入了人类的营地时,它第一次看见人类——奇怪的两脚动物。而它却不明白,这两脚动物却是一切活物的君主。在它极度恐慌时母亲跑了过来,人类认出了母狼,叫它“基切!”而母狼也屈服于人类,小灰狼是母狼基切与狼群生活的证据。狗就是狗,狼就是狼。小灰狼从父狼那里继承了很多特征——白獠牙是最明显的特征,也是区分它与狗不同的特征。在营地,它不甘于被别的狗欺负,它在一次又一次搏斗中的机智、灵敏、快捷,它的身体也很结实,使它渐渐有了地位。但它性格孤僻安静,喜欢独来独往。别的狗都不敢惹它,在日渐成长中,它明白了一个道理:欺负比它弱的,让步比它强的,而对于人类,则把他们视为神——他们可以用石头、棍棒,可以给它肉吃的神。
在白獠牙的心中并没有爱,只有凶残,即使有母亲基切的记忆,不过那已经是好久以前的事情了。在它再次见到母亲的时候,母亲又生了几只小崽。不过母亲好像不记得它了,一下子就咬破了它的脸,使得白獠牙退得更远一些,一切过去的记忆和联想再次消失,母亲基切对它已一钱不值,它已经学会没有基切照样过得很好,忘了母亲有何用处。
或许自然界就是这样的,它们与生俱来的兽性与凶残使它们忘记了一切,包括爱。在残酷的弱肉强食法则下,唯有不断斗争与拼搏,才能强大,不至于平庸被欺压。难道这对我们人类来说不是一种启示吗?
在饥荒过去之后,小灰狼回到了营地,它已作出决定,用它的自由和辛勤的劳动、忠诚来换取肉食、热闹和安全感。
在某些环境下,我们是无能为力的,在可以选择的途径中,有时是需要走捷径的,即使这样会牺牲一些东西,但获得的却是内心的安定和别的路所给不了的安全感。
阅读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2
这本是一条家狗,一条富家之狗;这又是一条野狗,一条野外之狗:这还是一条被野性呼唤着的狗,生存使它变得贪婪:这最终是一条狼狗,一条狼群的头犬。
故事发生在一个富家,一条叫巴克的家狗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它是那儿最高大最强壮的狗,地位举足轻重。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不久,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于是,巴克被偷运到北方。它在那里学会了拉雪橇,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它学会了自己觅食:学会了反击那些欺负它的狗,学会了怎样争夺权力,巴克很快成为北方名犬。但北部是狼群出没的地方,它们对月长号。巴克曾有过回去的机会,可是它向往狼群,野性的呼唤在它的梦中越来越响……这便是杰克▪伦敦笔下的《野性的呼唤》。
一个生命,为了生存,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大发野性,残暴,不择手段。
有这样一种人,从小发愤图强,取得了优秀成绩。然而,强烈的欲望和好胜心使他拼命争夺第一。他说:他恨一切超越他的人。久而久之,他的野心占领了他的良心。为了达到他的企图,他便不择手段,可最后却落得一场空,这难道不与巴克很相似吗?
生命中没有非要不可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你拼命的争取名利,证明自己的能力与富有,满足自己的野心,竟以为这就是生命的价值,难道不觉得很累吗?
鸟的翅膀上系上了黄金,它还能够飞得远吗?
其实让你的人生之船装上朴实和善良,那就轻松多了!这样看似贫穷,却是一种与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的贫穷,同样,这又是一种富有,一种内在的富有。过一种淡泊而又不引人注目的生活,人才能真正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人生啊!既然给了我一双手,我为什么不去找白天里的诚实和快乐,而非要去摸黑夜中我看不见的欲望和欺骗被扎了一手刺。
为什么?没有人回答我。我只有在《野性的呼唤》中反复去寻找我要的答案,去寻找人生的价值。
阅读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3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平时走路还摇摇晃晃,直打圈,看它站立不稳的样子,真是有点发育不良,至今,我都没见过它奔跑的样子。正因为如此,奶奶都不好意思带它出门,怕被人笑话。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阅读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4
在暑假里,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 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一首极其凄凉而又非常富有哲理的诗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