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演义五十三章的读后感600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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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三国演义》就像予我智慧的老师,让我在无边无际的历史海洋里遨游,让我在广阔的天空中自由的飞翔,让我在神奇的大自然中去探索,寻找我渴望的知识。
三国演义五十三章的读后感600字篇4
从前,我一直认为曹操是个坏蛋,因为许多影视作品都把他刻画成_臣。爸爸告诉我,按照正统思想,汉朝的皇帝姓刘,而曹操占领北方大片地域,挟天子以令诸侯,相当于篡位夺权。他有悖于正统,所以在书中作者要贬低他,而抬高同样姓刘的汉室宗亲刘备。
其实曹操是个了不起的人。在兵荒马乱的岁月,他率领军队,征战杀伐。在官渡,曹操以少抵多,以弱胜强,一举击败了强敌袁绍,奠定了功业。连年战争,他终于统一了北方。历史就是这样,谁造成了统一,谁就推动了历史进程,谁就是英雄;谁就倒退了历史车轮,谁就是千古罪人。
曹操的文才也是一流。爸爸说,曹操和他的两个儿子曹丕、曹植合称“三曹”,诗词歌赋,样样精通。尤其是曹操的四言诗,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这样的人能算是_臣反贼吗?
《三国演义》里曹操的表现就没那么高大了,多疑是他性格的主要特征。他因为怀疑华佗想要谋杀他,一气之下,将华佗下狱处死。一代名医就此身死,如果不死,不知道他又能救活多少苍生百姓,他的医术也能给后人,造福后代。他因为多疑残杀了吕伯奢一家,逃亡路上将错就错,连吕伯奢也一起除掉,留下了“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的句子。
其实,这种乱世,对一个大人物来讲,多长几个心眼也没有错。不然的话,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人家干掉了。
这就是我所知道的曹操,一个功绩远远盖过缺点的英雄。
三国演义五十三章的读后感600字篇5
阅读如同饮食,在这些“食物”中,有着如甜点一样的娱乐书籍,也有回味无穷的古典名著,但这些名著中,对我来说最耐人寻味的就要属《三国演义》了。因为它让我感受到“读书之乐”
初次“食”这本《三国演义》时,看到刘关张结为异姓兄弟,并且讨伐黄巾军时,那场面,仿佛身临其境,浴血奋杀的情境让我义愤填膺,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这种“读书之乐”这种诱惑让我不得不往下看,看得让我被这些英雄豪气深深渲染,看到赵云救阿斗的时候,那威武雄壮的身姿无可匹敌,一人抵挡千军万马,那舞着枪,挥着剑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直至做梦也能梦见他。
英雄当然也不只他一个,还有众人皆知的传奇人物——关羽。
水淹七军,刮骨疗伤等等事迹,都能体现了他的勇猛,斩杀华雄时,曹操本来想给关羽一杯壮胆酒,但关羽说等他回来时再喝,他打开城门,挥舞着青龙偃月刀,不几回合,就将华雄斩杀,等到拿酒时,酒竟然还是温的!看的我又惊讶佩服,又高兴地手舞足蹈,每当别人说起这故事是,我总是自豪地抢着说,好像是自己亲身经历一样。
说关羽是说不完的,所以只好放下,说起另一位智者——诸葛亮。
诸葛亮七擒孟获,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他的故事,七擒,当我看到了才知道,原来是其次抓住了蛮王孟获,每次看到孟获被捕,我就乐得前仰后合,上气不接下气,这也上我感受到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和宽厚大度,使我更加佩服他。
至于“_雄”曹操吗,我并不怎么喜欢他,但他的一件事却让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割须弃袍。平时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曹操,今天怎么割须弃袍了?原来他是为了保命而割须弃袍的。当时曹操自己单枪匹马被马超追杀,马超对士兵们喊:“前面有胡须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话音未落,曹操便割了自己心爱的胡须。马超见了,又大喊到:“前面穿黄袍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曹操接着又弃了自己心爱的袍子。看这段是看得我“咯咯”直笑。
读书给了我很多快乐,也增长了我不少知识,我相信,我时刻都会记着,“食”书的感觉是多么美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