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读后感高中生作文800字参考
整部小说是以自叙的形式写4102成的,小说依据“我”的经历,来安排结构,来表现主人公性格成长的不同阶段。作者以第一人称来叙述故事,介绍人物,评价事件。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简爱读后感,欢迎查阅!
简爱读后感1
一个人的性格在成长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尤其是在童年与少年时期形成的性格,几乎会伴随人一生。再长大不过是加深这些已成形的性格在人们身上的烙印而已。成人后,我们可以通过养成一些好习惯来改善我们性格中的缺陷,但我们并没有改变自己在童年和少年时期形成的性格。人们通常所说的“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也从侧面印证了这一点。
只要你读过与“九型人格”相关的心理方面的书籍,就会发现,一个人形成某种性格的原因大都可以在童年或少年时期找到答案。
读过《简爱》后,我更加确信这一点。从九型人格分析,简爱应属1号性格——完美主义者。对于这个心理学名词,我们不能顾名思义,片面地将其理解为追求完美的人。
完美主义者事实上是指这样一种人,他们在童年时期只有做对了事才会得到大家的关注和赞美,他们只有拼命让自己变得优秀才会得到大家的认可和足够的爱。这个“大家”通常是父母,当然也可能是其他人。于是他们在潜意识里认为,爱总是和成功优秀搭界的,别人喜欢的是取得好成绩的他们而不是他们本身。他们永远觉得这世界没有无条件的爱和快乐,爱和快乐都需要努力去争取。他们总是对自己说,等我做完-X我就会快乐,等我得到-X我就会快乐。他们很少收获纯粹的快乐,因为他们认为一切都建立在努力之上。(啊,曾几何时,我就是这种人)
长大后,他们虽然脱离了父母,但是他们自己已在心中建立起一套监督系统了。这系统就像一把戒尺时刻高悬,监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他们习惯性地用这系统检验他们所做所有事的正确性。他们通常会因为要做正确的是而放弃自己内心的真正需求。
简爱正是这样一个完美主义者的典范。她时刻用来监督反省自己的系统不可谓不严厉。这和她童年的经历以及少年时的成长历程密切相关。
在她很小的时候,由于舅母对她心存偏见,她在那个大家庭里受尽白眼与欺侮。没有人尊重她,爱护她,她得到的只是虐待。在那个家里的种种经历是她灵魂深处自卑的根源,长大后的她那么自尊,是因为她曾经那么自卑。从那时开始,她想要得到别人尊重的愿望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后来她被送到条件恶劣的寄宿学校。在那里,要得到老师的青睐就必须有优异的成绩,得体的举止和良好的教养。她做到了,并且做的非常出色,于是她得到周围人的好评和尊重。等她离开寄宿学校,她已经长大成人。但那种只有做得好才会待到尊重的想法已经深深地烙在她心里。
她的性格在童年和少年时期已经形成。自卑与自尊是她性格的两大主流,并且最终导致了她那自省式的完美主义性格。
其实,童年时的自卑一直都没有离开她,童年的经历对人的影响是深刻而久远的。当她受到她误以为是女主人的管家太太的热情接待时,她受宠若惊,感到非常不自在。在获知管家太太的身份后,她才真正坦然地接受了那热情。其实,这正是她的自卑心理在作怪,只是她从未意识到。
她对罗切斯特先生说,“你以为我贫穷,矮小,不美,就没有灵魂吗?你错了......”这段我们引以为经典的名言与其说是出于自尊的心声,不如说是源于自卑的呐喊。一个真正自信的人是不需要用如此铿锵有力的演讲来获得尊重的。简爱过度的自尊一度让她宁愿隐藏对罗切斯特先生的爱,也不愿向他吐露心迹。若不是在树林里邂逅了罗切斯特先生并有了之后的谈话,简爱恐怕永远不会对他表露心中的爱。“爱情诚可贵,自由价更高,若为尊严故,二者皆可抛”是简爱至高无上的原则。
一旦有什么东西与这原则产生冲撞,不论她多么喜爱这东西,她都会义无反顾地将其割舍。当她获知罗切斯特先生还有一位合法妻子时,尽管这是一个精神失常的疯女人而罗切斯特先生也从未爱过她,尽管简爱深爱着罗切斯特先生,她还是选择离开他。这是完美主义者典型的为了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而舍弃内心真正需求的表现。我为什么说这是“自己认为正确”的事呢?因为简爱选择离开的决定正确与否,读者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笔者认为这决定是不够理智的。如果简爱肯与罗切斯特先生进行敞开心扉的恳谈,告诉后者她心中的真实想法,那么简爱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自己的离开带给彼此的伤害。
完美主义者愿意接受他人合理但不合情的要求,不管他们的内心多么不情愿。表哥圣约翰让她学习印度语言,尽管她对这门异常枯燥的语言很不感兴趣,她还是认真学了,因为这样会得到表哥的肯定。
按照这个逻辑分析,简爱应当答应表哥的求婚然后跟他到印度传教才对,可是她拒绝了,而且立场坚定。这是简爱性格中的矛盾吗?或许你会说,婚姻大事,岂容他人摆布,任何人站在简爱的角度上都会和她作出同样的选择,这当然不无道理。但事实上,这是完美主义者少有且珍贵的遵从自己内心真正需求的行为。现实生活中,完美主义者不到紧要关头很少流露此种宝贵品质。
在读过《简爱》后的一段时间里,笔者曾经将简爱当作自己的精神偶像,相信不少读过此书的朋友有过类似举动。本人本来就有完美主义倾向,又以简爱为榜样,可想而知内心有过一位多么严厉的批评家了。后来我发现这么活着实在太累,其实我们只要做到中国先哲曾子所说的“吾日三省吾身”就难能可贵了,因为有多少人真正做到曾子所说的“三省”呢?
《简爱》这部传世名著在帮助人们升华人格,引导人们自尊自爱方面无疑起着非常巨大的推动作用,更让无数自卑的心灵找到自我的价值。这也是该书魅力经久不衰的原因所在。但金无赤足,人无完人,即便是简爱也存在着一定的性格缺陷,最明显的就是那个在完美主义者中极具代表性的不足——为了做“正确”的事而忽略内心的真正需求。
但我们不能因此就去“责备”简爱,因为一个人性格中的优点与缺点都与其成长历程密不可分,可以说,成长决定性格。而一个人的成长历程往往不是自己能决定的,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父母。
但是我们中国的父母在干什么呢,他们正着力于“培养”完美主义性格的孩子。表现好了鼓励鼓励,或是给予物质奖励。表现不好了,拳脚相加者有之,恶语责备者有之,冷漠相向者有之,不赞一词者亦有之。当然不排除有开明的父母在孩子失败时给予安慰鼓励。但不论哪一种行为都向孩子传达了一个信号:你只有变得优秀,我们才会喜欢你。
曾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位外国教师与一位成绩优秀的学生的父母谈话,大意是,应当偶尔给这位总得A的学生一个B或者C,然后父母以行动告诉孩子,即使孩子得C,父母也是爱他的,父母爱的是他们本身,而不是他们的成绩。如果孩子认为他们成绩不好,父母就不会爱他们,那么当他们成绩不好时,他们就会做点别的事让父母有理由爱他们。这位外国教师的小女儿是一个成绩优异的学生,曾有一段时间因为功课总是得C认为父母不再爱她,为了“重新赢回”父母的爱,可怜的小女孩决定让自己变得更苗条,结果她得了厌食症。所幸发现及时,在父母的帮助下,小女孩很快被治愈了。这也是这位教师和那个优秀生家长谈话的原因。
什么时候,中国的父母也会有这种觉悟呢?
简爱读后感2
在西方文学作品里不谈上帝,就如同中国人写的武侠小说里不谈“侠义”二字一样几乎不可能。作为经典小说的《简爱》当然也不能避免。
特别之处在于,宗教在《简爱》这部小说里扮演了一个奇特的角色。大部分时候,宗教是做为爱情的对立面出现的。小说用整整十章来写了简爱来到桑菲尔德庄园见到罗切斯特之前的生活——也就是简爱的成长史。舅妈为了让她讨厌的简爱离开,把简爱送到了洛伍德学校,而简爱也借此躲开了舅妈毫无人性的虐待。但是很明显简爱是离开狼窝又入虎口,她在学校过得并不愉快,因为长相不漂亮,而且被舅妈说了很多坏话,所以被定性为顽劣不化的学生,以至于绅士布洛克尔赫斯特先生如此形容还是小女孩儿的简爱:“上帝开恩把和我们大伙儿一样的模样赐给了她,没有哪一点残缺的地方表示她是个特殊的人。谁料想得到,魔鬼已经在她身上找到了一个仆人和代理人?然而,我很痛心地说,这确是事实。”在信仰上帝的西方人看来,一个小孩子被比喻为魔鬼,是一个无比巨大的侮辱。简爱肯定不会觉得这种打着宗教旗号的侮辱很有趣。
即使没有这样的偏见,宗教在简爱看来依然还是一种索然无味的东西。在学校里,她觉得生活很枯燥,食物经常烧糊难以下咽。正如学校的主人,那位绅士布洛克尔赫斯特先生所说:“我教育这些姑娘,并不是打算叫她们养成奢侈放纵的习惯,而是要她们吃苦、忍耐、克己”。这样压抑人性的宗教苦行僧般的教育宗旨与简爱的天性显然是相悖的。
因为对宗教教育的厌恶,简爱学习《圣经》时感到索然无味,但她还是凭借天生的聪明智慧把那些文字背诵下来,好作为将来谋生的手段。她甚至常常反对《圣经》中的教条,比如对《新约·路加福音》第六章第二十七至二十八节中的一句话,她就表示过强烈的质疑。那句话是这么说的:“你们的仇敌要爱他,恨你们的要待他好。咒诅你们的要为她祝福,凌辱你们的要为他祷告。”简爱反驳道:“那么我就该爱里德太太(虐待她的舅妈),这我可办不到;我还该给她的儿子约翰祝福(经常欺负他的表兄弟),这也不可能。”可以说,虽然还没有经历过人世的沧桑,但是爱憎分明的简爱凭借自己的天生智慧早早的看透宗教教条当中不合理甚至虚伪的部分。后来即使面对真正献身宗教的圣约翰,简爱也敢于大声拒绝那种苦行僧般的宗教生活。
之所以说宗教在《简爱》里被表现得有些奇怪,那就是简爱虽然讨厌宗教,但是在她内心深处,诚如大部分英国人一样,对上帝是非常虔诚的。这并不矛盾。简爱在学校最好的朋友海伦·彭斯临终前的平静安详一定给简爱留下了终生难忘的印象。简爱去探视海伦时问:“我死了以后,我还会看见你吗?海伦?”海伦回答道:“毫无疑问,亲爱的简,你也会来到那同一个幸福的地方,由同一个万能的天父接待。”这段对话给简带来了潜移默化的终生影响。因为简爱对爱情几乎就有一种宗教般的虔诚。她始终把爱当做自己一生最大的宗教信仰,始终听从自己灵魂的声音,对残废的罗切斯特更加爱恋,这几乎就是一种宗教般的献身精神。
而罗切斯特对待爱情也同样如宗教一般虔诚,前文提过,他把自己所经受的爱的磨难一直称之为“上帝的考验”。
如前文所说,甚至在关键的时刻,真的得到了上帝的天启,听到了千里之外罗切斯特对自己的几声呼唤。这一点被一些批评者所诟病,认为这是情节中不合逻辑之处,是作者故做怪诞,是哥特式小说的不良作风,实际上我认为这恰恰是小说的精华所在。虽然这一情节有些荒诞,但是读者读到这里无不为罗切斯特和简爱的真爱动容。这一刻,真爱和上帝站在了一条战线,这对苦命鸳鸯终于得到了上帝的帮助。作者是想塑造一段心目中最崇高而伟大的爱情,而在她看来,只有不违背上帝旨意的爱才是最崇高的爱,如果得到上帝的帮助,这就是一个见证,是天国之父对尘世之爱的最高奖赏。
小说的情节安排疯妻在一场自作孽的火灾中摔死,是一场偶然事件。但也是作者借上帝之手,把简爱和罗切斯特爱情的最后一个,也是最大一个障碍加以排除。在代表上帝精神的伦理道德和代表人性真实的爱情之间,终于有了一个合理的契合点。当然,这么种安排对疯妻未必就是公平,好在作者将疯妻子之死安排为自作孽,不可活。这样也就避开了良心的不安。最后罗切斯特竟然成为了一个残废,作者一方面想借此歌颂简爱在爱面前的献身精神,另一方面也许是为自己代替上帝做的这一安排隐隐不安。所以最后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爱情结局不能说是十全十美——罗切斯特成了一个残废人。但是十全九美已经可以称为圆满了——这一切都离不开全能的上帝。如果没有对上帝的信仰,没有彼此为对方不计利益的献身精神,如果他们之间的爱带有一丝的功利色彩,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爱情绝对不会如此忠贞不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