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道德经读后感(2)
“对立统一”,是事物存在的自然规律,也是老子反复强调和证明的观点之一。所谓对立统一,不是单个事物的对立与统一,也不是事物简单的一分为二,而是无数对立的事物交织在一齐而相互依存、影响、变化、转换,构成了动态的、丰富多彩的大千世界。因势利导,顺其自然,是老子“无为而治”的思想基础。
“物极必反”,是事物运动的自然规律。是老子反复强调和证明的又一观点。如:钟摆,您说它是在左边右边中间不好说这是因为我们所看到的钟摆,只是它在某一时段的位置而已。事物如钟摆,人们所看到的事物,只是它在某一时段运动中的表象。由于事物受自身及相关因素的制约,只能在必须范围内运行,所以,——物极必反。人们由此误以为,不偏不倚,“中庸之道”才是至理,殊不知“中庸”只是事物运动过程中某一时段的短暂现象。试问古往今来,有何人、何事、何物,能永远坚持或停留在“中庸”之上呢没有!也决不可能有!
道德经读后感4
“失衡而动”是事物动因的自然规律,是宇宙的原动力。大家明白:事物都是运动的,但为什么要动恐怕就很少有人明白其中原因了。近代科学研究发现:物质是无限可分的,我们今日所看到的物质,事实上是无数物质的复合体,从某一个体,到相近物体,乃至整个宇宙,它们相互依存、制约、影响、变化,小到元素周期,大到天体运行,甚至鸟儿飞翔,人类行走,汽车行驶等等,莫不如此:失衡——平衡,再失衡——再平衡,循环往复,构成了对立统一、五彩缤纷的美丽世界。失衡是永恒的、持久的,平衡是局部的、暂时的。物质世界如此,精神世界难道不是这样吗放眼世界:小到人际关系,大到国家政局乃至国际形势,概莫能外。
水往低处流,这是人们所熟知的水的一条自然规律。也是水在常态下的一种运动形式。但也有例外,如:水受热就会变成气体,会往高处跑;再如:水在太空能够悬浮,这是由于水脱离了地球的引力所致。上述两种现象,就不是水的一般规律所能涵盖的。由此可见:自然规律也是有条件的。同一件事物,时、空及环境改变了,规律也会随之而改变。这就是“规律”的规律了。
老子云:“道可道,十分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们仅有经过自我的感官,全面认识和系统分析客观事物,进而掌握自然规律,利用自然规律,而不违反自然规律,因势利导,顺其自然,才是人间之“正道”。
道德经读后感5
鲁迅曾说,“不读《老子》,不知中国文化”。这无疑是对老子高度的赞誉。的确,老子作为一代伟大的哲学家,用短短五千言,道出了世间万物的奥秘,展现了人生别有洞天的崇高境界。欲言其言,先言其人。同孔孟一样,老子被奉为中华文化史上的圣人,在2000多年前,为后世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时至今日,他的一些思想还一向被我们实践着,追求着。
《道德经》,又称《老子》,是老子思想精华的凝聚体。它告诉我们,凡事要取法自然,仅有取法自然,才能与自然和谐相处,才能摆脱痛苦与烦恼;它告诉我们,“一”为万物之始,得“一”便可得所有;它告诉我们,祸福相扶相持,无中能够生有,要辩证的看待事物;它告诉我们,“合抱之木,生于毫末”,成功不是一蹴而就,而是要从小事做起,持之以恒;它告诉我们,“功成身遂”,应对成功,应对金钱、权利的诱惑,不要迷失自我?老子以其文约义丰的短短五千言,教给了我们道的哲学,教给了我们处世之道,教给了我们治国之道。
老子教诲我们要辩证的看待事物,宇宙间的万物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在对立中存在,在对立中发展的。在必须条件下,事物是能够互相转化的。正如“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如果世人对于美、善的认识改变,那丑与恶的标准也就变了,正如难易相对、长短相对一样。所以,世间没有绝对的真善美,也没有绝对的假恶丑,有时,不好的事情不必须就是坏的,换个角度思考,也许另有一番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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