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写一本书读后感600字作文范文
在这一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它的名字叫《我不想不想长大》,这本书非常有趣,主要是讲了一个叫扇贝的男孩和一只叫做荷包蛋的迷你猪之间的所发生的故事。下面是由小编带来的精彩范文,欢迎大家来查阅,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本书读后感600字1
暑假里,我读完了《宝贵的一分钟》这本书。它让我懂得时间就是财富。
爸爸告诉我,商场如战场。我不懂是什么意思,他还告诉我,一个商人如果违约,甚至迟到几分钟,那后果是不可想象的。我想,对商家来说,时间象征着财富--时间就是金钱。
医生抢救病人,争分夺秒,不知夺回了多少生命,使许多家庭重新获得幸福--时间就是生命。
在熊熊烈火中,消防队员早冲上去一分钟,就可以阻止火势的蔓延--时间就是胜利。
科学家们抓紧时间研究。我国的书法家王羲之从来没有闲过,几十年如一日,坚持练字,从不间断--时间就是知识。
再想想我自己,哎......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话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我决定今后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合理安排,不让每一分钟溜走。
一本书读后感600字2
黑的夜,灯火阑珊之时,田野里墙角里蟋蟀却唱的正欢。或者是圆圆的月亮挂在树梢,做一个俏皮而充满诗意的灯笼,星星闪着亮眼,天地间如笼轻纱,风儿轻轻摇着柳梢儿的梦,摇啊摇的,一切仿佛都进入了甜美的梦乡,静静的夜,真好。
静静的夜,我喜欢。不用清茶,我不会品茗,只是静静地捧着那么一本好书,整个身心全部融入了文章的意境之中了。读至妙处,如清溪奔流于心底,打着旋儿,撒着欢儿,把自己的灵魂在不自觉中送向了遥不可及的远方。严格的讲,我当算是个性急的人,特别表现于看书之时,眼珠儿不想眨一眨,恨不能一目十行,一本厚厚的好书硬生生让我生吞活剥到极致,书不读完则无法入睡,辗转反侧的结果必是开灯继续,实实的沾了点神经的边。喜欢看书应该不算是一件坏事,但当我真的读起书来,就两耳不闻窗外事了,愣是一个啥也听不见了。看书就看书吧,我却有一个可谓雷打不动的坏习惯,睡前必须看书,时间不可太短,而且还要躺在床上看,否则还是别想睡觉,两个字“难受”!以至于儿子小时候每晚都躺在我的臂弯里满书里找认识的字,晚上躺下必看书竟也成了儿子的习惯。
喜欢看书自然喜欢逛书店。走到书店门口一付魂儿自个就先进去了,双腿也就不由自主机械地跟着。满眼的书,真是美不胜收。又怎奈钱包空瘪,也只能饱个眼福,倘若狠下心来买上几本沉甸甸的捧在手里,心里惬意的倒像自己抱了一块玉石之类的宝物回去,简直傻的可以。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而我的一堆书却读成了旧书,人说过日子过日子,书却成了我过日子的命根子。真可谓可一日无饭而不可一日无书。枕头边堆着那么几本好书,做梦都做的踏实。读一本好书犹如品茶,一点点把它渗入到每一个细胞组织,一遍有一遍的味道,一遍有一遍的意境,存进大脑里就像存进了电脑硬盘,可随身携带又不会因潮湿而发霉。我的每一本书都读来读去的总也不厌其烦,每一遍都会读出一种新意,令自己欣喜不已。我爱读散文,读鲁迅触摸到笔锋的犀利辛辣,朱自清和冰心的抒情又往往动人肺腑;读过沈从文、读过施蜇存,读过贾平凹……风格独特,各有千秋。每每读来,我往往自问:你会写什么?虽然读读写写终究没有写出一篇象样的文字来,但从读读写写中我不也淘得了许多乐趣和做人得道理来吗。
我爱读书,可我绝不会去读言情类的书。我总是驳他们而无法认同,爱便爱死,不爱则弃之如烂履,一群不食人间烟火的少男少女,悲则悲死,喜则狂喜,整个从南极到北极,恕我不能接受。再则我从不读武侠小说,人人皆可以飞檐走壁,掌可以闪电雷鸣,不读也罢。
爱读书就读吧。不知道我不读书会是什么样子,虽不至于闷死,但也会寂寞到无法形容的地步。我为书忧,亦为书狂,书今生与我做伴,可为几多欢喜几多愁。
没事,读一本好书。
一本书读后感600字3
《罕山雪狼》这本书包含了七篇动物小说,小说中描绘了内蒙古草原上的狼、草原鼠、狐等动物的生活和它们与人类之间的关系,向我们展现了丰富多彩的动物世界。
在《罕山雪狼》第一篇小说中,狼王雪狼为了报答一位叫根巴的老猎人以前的救命之恩,与其它狼群搏斗,救了他。不幸的是,根巴后来还是去世了。但是,雪狼居然不顾一切想要把这个死讯告诉根巴唯一的亲人--巴尔。后来,为了救起掉落雪坑的巴尔,狼王与它率领的狼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我深深被雪狼的报恩之举所感动,那些我们看似凶残的动物其实它们是多么善良。相比之下,那些毫不在意动物情感的人,那些通过掠夺动物生命而获得利益的人不是很可耻吗?雪狼是匹好狼,根巴与巴尔是善良的人类,但其他的人呢?
开篇的这个小说故事已经足以包含整本书的中心思想了。在接下来《少年与火狐》、《让狼逃生》、《老人与狼》、《最后一条狼》这四篇小说,通过不同方式告诉了我们动物是懂得友谊与知恩图报的,相反,人类却展现出了他的两面性:有的是善良的,可有的却是贪婪、让人无法直视的;有的懂得动物的情感,可有的却一味只顾着杀害。
里面还有《勇敢的金黄鼠》与《鸽王红冠》这两篇小说,读后让人感到动物与动物之间的感情是不可忽视的。金黄鼠巴拉为了帮助百舌鸟金叶脱身,不顾一切与狐战斗;雌鸽朵儿为了救助在鹰爪下的鸽王红冠,牺牲了自己。这难道值得敬佩吗?
读完这本书,我突然变得激动起来,甚至有一种冲动,我想向全世界大声呼吁:让人类停止对动物的残杀,让我们停止对生态的破坏,与动物建立起和谐亲近的关系!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因为动物们也都有一颗善良的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