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盲犬迪克读后感700字
读一本有意义的书可以加深我们的理解能力,让我们的灵魂感到矛盾。”如果你读一百遍,它的意思就会显现出来。每次你读一本书,你都能从中得到有价值的知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导盲犬迪克读后感700字,仅供参考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700字1
自从沈石溪爷爷来我们学校开了一场见面会,我就对他和动物的故事产生了强烈的好奇。这个暑假,他笔下栩栩如生的动物世界带给我太多的感动和感悟。《导盲犬迪克》就是其中的一本。
迪克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因为长相奇丑无比,而被主人无情地扔进森林,成了一只野狗。与豺群打交道,吃森林里的野果,好不容易才长成了一只成年狗。当它看到大黄狗被主人抱在怀里的时候,它多么想有一个自己的主人。可是因为迪克长得太难看,没有人肯要它,除了看不见外表的盲人阿炯。当迪克成了阿炯的导盲犬,故事就此拉开了序幕。主人阿炯一心想要见到自己的阿妈,与迪克一起,穿越森林,历尽千辛万苦,来到昆明。因为身无分文,只能靠乞讨为生。一位绿衣少女路过,看到他,就像自己曾经的儿子,就停下来与他聊天;阿炯也闻到了熟悉的阿妈的味道,那位绿衣少女让他管自己叫阿姨。在一个寒冬,阿炯生了一场病,被绿衣少女带回了家,从诸多细节证实绿衣少女就是自己的阿妈。绿衣少女的老公老宋是一个戏剧场的总经理,老宋在下班回来听见了阿炯的二胡声如此美妙,就叫他到戏剧场演出。在一次表演中,迪克看见了主人抱着一只白色的小狗,以为阿炯嫌弃它,不要它了,就一口咬死了白狗。戏剧场的人把它关进笼子,锁了起来。当阿炯知道了真相,便把它救出来,离开了心心念念的阿妈,不离不弃地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很多人说这本书告诉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因为外貌和心灵有时不一定一致。但我觉得更震撼我心灵的是:究竟是一种什么力量能让阿炯与迪克之间产生如此深厚的感情?迪克可以奋不顾身地给练武人当活靶子,可以拼了命地去撞坏茶馆的录音机;阿炯可以离开自己的阿妈带着迪克浪迹天涯。是爱,是陪伴产生的浓浓的爱!对阿炯来说,迪克就是他生活中的灯塔,照亮他生活的道路;对迪克来说,阿炯就是它可以依偎的主人,给它母爱般的温暖。阿炯与迪克彼此间产生了深深的爱,这种爱源于陪伴,对狗如此,对人更是如此。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700字2
万物有灵——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一个静静的夜晚,我坐在书桌前沉浸在《导盲犬迪克》这本书中。合上书后,阿炯和迪克深深的感情久久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无法平静。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小狗出生就长得非常难看,受到大家的厌恶。这只小狗便流浪山林,成为一只野狗。一次,它巧遇了小盲人阿炯,成为了它的导盲犬。它的小主人给它起了个名字“迪克”。于是,一个感人的故事由此展开。
患难之中见真心,在迪克和主人的相处中,无时无刻不感受到迪克对主人无声的爱。为了救小主人,迪克不惜大义灭亲;为了救小主人,迪克叼着搪瓷缸去沿街乞讨;为了救小主人,迪克去做练武少年的靶子,被打得头昏眼花……最后,它又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和小主人一起流浪,一起去寻找比雪片更纯洁透明晶莹的爱。
在阿炯身上我们也感受到了,它对迪克的感情。当阿炯随着演出不断取得成功,日子是一天好过一天,还被经理接回了自己家里住。但他最终放弃稳定的生活和有成就的事业,打破牢笼救出迪克,并再度和迪克一道浪迹天涯。我相信是人与狗之间那种生死相依的深厚感情,促使他坚定走向流浪的生活。
看了《导盲犬迪克》,让我深深感受到动物是有感情的,甚至不逊色于人类。自古道,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
我曾经看到过一个令人心痛的故事。过去有个农夫,常在地里下夹子。一天,农夫在收夹子时发现夹到一只黄鼠狼,当他拿起一看却只是一张皮,黄鼠狼脱下这身“皮装”逃掉了。农夫估计这没了皮的黄鼠狼,一身血淋林的,肯定死在附近什么地方,捡来还可以吃。沿着血迹寻去,在一个山麓的洞口,血迹消失了,农夫朝洞里一看,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洞内四只才诞生不久的小黄鼠狼,正趴在没了皮的黄鼠狼的腹下吮奶。从此,这位老农再也不下夹子捕兽了。
我深深感受到,在这个世界上,人是动物之最,智商最高,情商最浓,较之黄鼠狼、狗等之类的动物,人类不知要强上几百上千倍,但相比迪克和阿炳的情感,人类则是显得那么地冷漠,和它们这种催人泪下的感情相比,实在不得不深思,甚至惭愧和汗颜。人类有时候是不是过于自大?殊不知,万物有灵,万物有情。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700字3
“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这句话相信大家都听过,而在读了沈石溪的新作——《导盲犬迪克》后,让我有了更深的感触。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外表丑陋但忠心耿耿的猎犬,因为丑陋被认为是死神的附身,被主人遗弃,它想找一个喜欢自己的新主人,但许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养。阿炯拜了一位老师学习琴艺。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
有一天,阿炯的师傅永远离开了他,就只好在茶馆拉琴,可好景不长,茶馆骆老板买了一台录音机,于是阿炯的位置被替代,让他另求发财路。迪克知道后,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坏了,闯下了大祸,骆老板以为它是疯狗,便报了警,警察来到了他们家逼迫他们把狗交出来,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只好离家出走,浪迹天涯。因为阿炯是盲人,所以迪克当上了导盲犬。他们和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妈的旅程。他们在荒无人烟的森林中时,红娜想把阿炯要死,结果被迪克发现,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
他们又十分幸运的遇到了昆明地质勘探队,帮他们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回到了豆腐营。他们在街头为生。在生病之后,被一位“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阿炯无意间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失散已久的阿妈,但为了保护迪克,他们只好永远流浪下去……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他们的友谊感动了,虽然迪克是只猎犬,但主人阿炯却十分关心他,朋友之间要相互信任,才能更加美好的友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