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00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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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中,福尔摩斯经过细心思考,想好了破案的方案,然后吩咐华生大夫陪亨利.巴斯克爵士和詹姆士.莫蒂默大夫去巴斯克维尔庄园,自己则留在了伦敦。据说,凶案就是在那个地方发生的。经过几个月的适应,华生发现了躲在巴斯克维尔庄园的福尔摩斯。原来,福尔摩斯为了能调查案件而又不打草惊蛇,所以欺骗华生说有案件,然后自己偷偷地去了当地,经过了几个月的调查,他断定斯特普尔顿是凶手。在一个晚上,福尔摩斯利用亨利爵士把凶手引了出来,凶手用先前的办法:想用一只巨型猛犬去咬死亨利爵士,但是被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们发现了,便开枪打死了那只猎犬。斯特普尔顿听见了枪声后,知道计划失败了,就逃向一座荒废了的矿山,由于当晚雾非常大,他找不到通往矿山的路,失足掉下了一个大泥潭,摔死了,终于受到了上天的惩罚。
福尔摩斯是一个做事遇到困难,也坚持到底,不轻易放弃,想尽一切办法去突破难关的人,他认真观察、善于思考、认真去做每一件事情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00字7
今天我读了一本有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它的作者是英国的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阿瑟·柯南道尔(英文名:ArthurIgnatiusConanDoyle),他由1859年5月22日出生,1930年7月7日去世。他还在1902年被封为爵士。
这本书的故事十分有趣,而它的主人公毫无疑问的就是福尔摩斯了。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十分精深的侦探,他观察十分仔细,所以能发现许多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以此破案。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福尔摩斯的第一个侦探故事《血字的研究》,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叫侯波的人为了复仇把锥伯和斯坦节逊给杀了,最后被福尔摩斯给识破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什么事都要仔细才能发现问题的所在。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00字8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觉得福尔摩斯很聪明。如他第一次遇到华生时,一眼就知道华生是一个医生了,因为他是当了许多年的私人侦探了。他先当私人侦探时,还不能做到这样,他是一点点的积累成经验后才能的。他的判断是靠直觉的。他的思路使这位先生既有医生特征,又有军人气质,显然是个军医。这让华生不敢相信,福尔摩斯既是军医又是侦探,他知道福尔摩斯的经历后对福尔摩斯非常崇拜。
我从中领悟出了一个道理,成功在于一点一滴的积累,没有人不学就会的,遇到问题时才会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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