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正传的观后感与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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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凤0 分享 时间:

《阿甘正传》是大导演罗伯特泽米基斯的电影作品,好莱坞经典,获得1995年的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等多项殊荣。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阿甘正传的观后感与感悟,希望大家喜欢!

阿甘正传的观后感与感悟1

《阿甘正传》是1994年由美国著名导演罗伯特泽米吉斯所导的一部非常优秀的作品,讲述了一个二战结束后,在美国阿拉巴马州一个闭塞的小镇发生在一个天生有智力缺陷的孩子阿甘身上的故事。故事一开头是长大成人的阿甘,在等公交车,对旁边的人一直在讲述自己的故事,旁人像看待傻瓜一样听他啰嗦。

其实阿甘也是一个丑小鸭变身白天鹅的故事,他凭借着自己那份执着与信念,不断地获得他人的赞同,认可,以至于最后成为成功人士。

这部电影最吸引人的就是阿甘的那些话,看似像是傻瓜的自言自语,其中却饱含着人生的哲理。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那句话:“人生就像这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是什么味道”,简单的一句话,说透了人生。人生在世不过三万六千天,每一天都是人生中最年轻的一天。从小课堂上老师就告诉我们,要珍惜每一天,要让每一天过得充实,不虚度。慢慢的长大了,肩上的责任也就越来越多了,操心的事也越来越多。阿甘的那句话其实就告诉了我们,只要快乐的过好当下的每一天,不负青春就好,余下的日子里,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我们也阻止不了什么,就像周星驰在《大话西游》里边至尊宝说的一句话“老天安排的最大嘛!”嘿嘿,我们要做的就是过好当下,无论是对家人,对朋友,对孩子,用最好的面貌面对他们,用最亲切的话语与他们交谈,把最好的爱给他们,每一天让自己成长一点,进步一点。

无论发生怎样的事,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

阿甘正传的观后感与感悟2

最近看了一下《阿甘正传》感触很多,对于我们也很有现实意义。

我想说找不到一个贴切的词语来形容他,愚蠢、单纯、还是幸运?对他的感情以诉诸笔端,喜爱、怜悯还是羡慕?也许毋庸鳌言,他就是他,一个经历不凡,近乎奇特的美国人------福雷斯·甘。

阿甘的智商只有7.5,他的人生却因他的智商而阴差阳错地变得格外开朗起来。他毫无方向的奔跑到橄榄树球场上,被教练看中,成为了橄榄球明星。为了己故战友巴布的一句话;“打完仗我们就去捕鱼。”他筹集了钱买了一艘捕鱼船,天天漂泊在海,竟意外地而致富,成了远近闻名的富翁。

他的好运来的如此汹涌,与他从不起波澜的脸庞形成幽默而深刻成对比,大多数时候,他只有一种眼神,木然却不冷漠,似乎总有心事------简单而天真的心事。他用这种眼神应对一切。当黑人长宫冲他大吼时,当校车里面的同学一个个向他投来篾视的目光,当调皮的孩子向他投来石头时,他都是用这种眼神来面对。

面对长宫暴躁的命令,他不卑不吭地回答,“是,长宫。”人们笑他笨,他说“蠢人就做蠢事。”一切回应都是心平气和仿佛肯定对方的话,又不知不觉中让人一惊,竟而生出一丝敬意,敬佩他冷静和他宽阔的胸怀。

阿甘一生都在用小孩的思维。约翰逊总统接见退伍军人阿甘,给他颁发荣誉勋章时,总统开玩笑地说;“真想看看你屁股上的枪伤。”阿甘犹豫了一下,迅速转身,脱下裤子。他的天真让在场的所有人都乐不可及,仿佛又回到了小孩子的时代。

他的智商不高,却打下了高于普通人的基础,平淡而简单。这就是阿甘的人生,也是他的人生哲学。

死亡生命的一部分,我们的人生都会经历这种生离死别,我们应无所畏惧才对,我们的人生才会精彩。人生应该有目标,我们才会进步、才会取得成功。努力吧!我们就会战胜所有的困难。

阿甘正传的观后感与感悟3

看过《阿甘正传》后,我想我应该安静地坐下来写下自己想说的。尽管我想千篇一律的写阿甘如何如何傻却又执着,如何重情义,如何痴情,但是站在一个女生的角度,我还是决定写他爱了一生的女人,一个幸福的女人——珍妮。

珍妮最初应该也是善良的。在所有人都歧视这个靠支撑架才能走路的阿甘,不愿意给他座位的时候,他站在车里孤独无助的时候,她对阿甘说:“坐这里吧。”也许是因为她家境的贫穷和暴力使她也没有什么朋友的原因,也许只是同情的原因,让她去帮助阿甘,自此成为了一生的朋友,最后甚至是她的爱人,这些珍妮当然还都不知道。也是她,“跑!阿甘!跑!”让阿甘摆脱了吱吱呀呀的脚撑,同时也无数次免于了同学的欺辱。这也许也奠定了阿甘成功的一生。这时我想起外婆唠唠叨叨的话语:“不正常的孩子要离他远一点,不要招惹麻烦上身。”

珍妮也只是为了梦想努力,方式不对的侥幸者。一开始我是讨厌她的,他怎么能自甘堕落,一次又一次抛弃那么爱她、信任她的阿甘,我恨她恨的咬牙切齿,也许是我太过敏感和夸张,我愤恨地关了电脑,让我可以继续恨她,三天的情绪像渐变色一样,终于平静下来我又打开电脑继续看下去,渐渐发现,其实是她也只是个普普通通为着自己努力方式不对而导致堕落的人。当时社会的黑暗,也让我觉得,她的做法也许在那个社会也很普通吧,就像现在用尽各种手段想出人头地而又没有资本的女人人认干爹一样普通,至少珍妮还是个有资本的年轻人。她脱光抱着吉他在酒吧卖唱,她又抛弃了阿甘跟着至少她认为能让她过得好的男人走,她在街边卖唱赚钱,又被骗到酒吧像妓女一样卖唱,最后吸了毒。我又想起外婆说的话:“无论怎样,一定要实现自己的梦想。”好吧,外婆一定是让我向好的方向发展。

珍妮现在我确定,她是爱着阿甘的。我之前一直不明白她为什么一次次抛弃阿甘后又回来,也许真像之前她自己所想的,只是密不可分的朋友,两个永远不同世界却仍可以在一起的朋友?当然不是,就像现在网络说的,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蓝颜红颜,所谓的蓝颜红颜,一定有一方是深深爱着对方却永远迈不出那一脚跨到对方的界限,而另一方则呆呆的以好朋友的情感认为对方就是蓝颜或者红颜一样,等到两个人都迈开了跨越界限的步子,那就是最幸福的情侣,就像阿甘和珍妮一样。珍妮在吸毒绝望的,想跳楼的一瞬间,我肯定,我真的肯定她想的是阿甘,是傻傻的爱着她,信任她一定会回来的阿甘,于是她就回来了,又跟阿甘在一起,度过了缠绵悱恻的一整晚,但第二天的离开让我以为他永远不会回来,结果她寄了封信给阿甘让他去找他。女人心,海底针,我现在懂了。她是抱着什么心态笑着脸迎接来找她的阿甘呢?我永远都不懂。外婆还说:“女人要多长个心眼。”长多了心眼,心不就破了么。

我最终最终的确定,珍妮是幸福的,因为有永远爱她的阿甘,有万花筒一样的人生经历,尽管大部分都是不堪回首的,有着幸福安详的最后人生,艾滋病也挡不住的幸福。这些就够了。珍妮幸福之前承受的的会比现代任何一个女人都多,所以在最后对幸福的珍惜也是死命的,死命的去珍惜的。珍妮,做梦都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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