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观后感字(2)

关键词: 重返狼群观后感,重返狼群个人观后感,重返狼群观看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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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会开电视选频道,从电视学习抓鱼;

在草原跟狗混在一齐的时候,居然学会狗叫,以至于要加入狼群太紧张了,打招呼先叫出声的居然是“汪汪”;

愿意和它的人类妈妈一齐唱《传奇》,真的有看到它在乐;“

妈妈”生病的时候,急得不明白怎样好,只能把它最珍贵的藏在土里的食物扔进来;

大雪封路,人类的粮食告急,先“借用”了格林的私家珍藏,格林一下就发觉了,人以为格林下次再藏食物肯定得换地方了,但是下次,冬天食物那么紧缺,格林还是“藏”在了老地方,并往房子这边看了一眼,告诉他们,还在那里好找;

“妈妈”脚崴了走不了路,用嘴叼着牧民的马的缰绳,花了四十分钟的时间去牵马回来让“妈妈”坐,即使这是一个有意为之的镜头(因为男主能够打电话,能够找牧民来帮忙,都比这个快速有效),但这还是一个隽永的画面,会长久地留存在观众的脑海里。

其实在草原上要救助的狼、更可怜的狼多的是;想想那620头不能冥目的狼吧,只是格林让男主、女主遇见了;这部片子也没有更深的好处,就是为了纪念已经加入狼群、也随时能够被坏人抓捕的格林,“虽然活着很重要,但是自由更重要”,是狼就得用狼的方式活一场。

自然界为生存的杀戮是自然的规则,“不是我想杀你,而是我要活”,但是人类的那种无明的冲天欲望真是罪恶滔天,但是个人是无力去改变的,只有做好你自己,控制好你的欲望,并像动物那样真实地活着。

最后说芊芊观影的状况。

嚎啕大哭三四次,流泪数次,我最后都惊着了,不明白为什么要哭,一个很小的分别,她都能涕泪四流。

出了影院问她,觉得电影好看吗?她说,“不好看,太让人感动了”。

#575433重返狼群观后感字4

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寻到了狼王遗孤,一段尘缘的开始。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李微漪刚捡到孤狼的时候说的一句话:“救或不救,也许都是错的。但我想让它活下来。”有些事情本难决定对错,预测未来,但是敢于跟随自己心走的人却并不多。

狼太野性,不像狗,也不能像狗,城市绝对不是他的家。

所有生物皆爱自由,被困在动物园的狼瘦骨嶙峋,焦虑困顿,动物园,也绝不会是他的归属。

所以,李微漪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帮忙格林重回狼群。

茫茫的若尔盖草原,浩瀚的蓝天,辉煌的夕阳,成群的牧羊,机灵的各种野兔,土狗,不得让人感叹造化之神奇,钟灵之毓秀。

为了帮忙格林重返狼群,李微漪和亦风在保护区叫牧民随便搭建了简陋的房屋,就在寒冷的冬季驻扎下来。

大雪封山,只靠着一箱压缩饼干和偶尔偷吃格林藏起来的兔子度过封山的时间。

高原缺氧,却还要随着格林奔跑,寻觅着狼群的踪迹。

寒冬,冰冷入骨,没有暖气。

地势难走,李微漪甚至崴到了脚,割伤了踝骨,亦风也不断咳嗽。

这是恶劣的自然环境条件。

但是,我觉得最恐怖的就应是恐惧吧。寻觅狼群,还是冬季饥饿的狼群,稍不注意,就会成为群狼口下之食。两个人,一个是野生动物画家,一个是自由职业的摄影师,若群狼发难恐怕无法全身而退,只凭着一腔孤勇和对格林的爱,去寻找狼群。

除了对抗狼群,还要对抗盗猎者。

我看一些影评,看到有人指责作为纪录片,这十分地不专业,而且制作粗糙,但是我想他们两人本来就不是专业做纪录片的,能凭着热爱,做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也有一些人指责李微漪她们圈钱,我就不太明白为什么有些人总是喜欢用恶意去揣度世界。可能我太理想主义了吧,我总觉得亦风她们整理这段故事,拍摄成纪录片,是为了后续对野狼生存环境保护的呼吁。

李微漪从始至终,都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这格林,一向都是在做对它最有利的事情。从救回幼狼开始,到将成年狼放归狼群,但这并不是终止,其实李微漪在放归格林之后一向就在担心盗猎者会猎杀格林,所以我才觉得会有《重返狼群》的上映,更多地是为了宣扬保护野生环境。

而且,就算是圈钱也无可厚非,人家凭本事与热爱圈的钱,凭什么受到指责。我一向觉得在做热爱的事情,然后做到名利双收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那些酸不溜秋的话语,恐怕是懦夫对勇者的嫉妒吧。反正我是没有勇气去拯救一只狼,更没有勇气将狼送回狼群,毕竟我最爱惜的是我的小命。所以,我永久不会有这样的奇缘和经历。

但是,我真的很羡慕阿,有人能像我幻想的生活方式一样去生活,随心而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想想真的很嫉妒呢。

#575404重返狼群观后感字5

《重返狼群》是亲历者编撰成书,又花了七年时间、耗费了超多心血拍摄成的一部电影。

于视觉来说,它没有3D的触手可及,甚至没有个性稳定而清晰的镜头,但是这却是一种最真实的记录。

亦风与李微漪二人由若尔盖草原捡回了狼王的儿子,取名格林。在城市中逐渐被奴化到了只会狗叫的地步,但骨子里的狼性终究未泯。重归草原后,在二人的坚持下,它重新学会了一切捕食本领,重返狼群。格林,是首例由人抚养长大后重归狼群的野生狼。

格林是一条聪明的小狼,它爱看《动物世界》,自己学习捕鱼技巧,一看《新闻联播》就困倦地酣睡。到了晚上轻轻地叫,但是叫声却隐含着霸气与凌厉,足以惊起万家灯火丛丛点燃。影片前一部分用诙谐与幽默将格林这匹小狼幼时调皮捣蛋、机敏好学的形象展现得淋漓尽致。

对于一只狼来说,活命和食物是最重要的,但是它宁愿将食物埋在冰雪里等待李微漪二人来寻找。这相当于在高考的时候,你心甘情愿把卷子给一个水平与你旗鼓相当的人抄是一样的。狼,护食是本能,是天性,但是在情感之中,它压抑了这种六亲不认的残忍本性。狼眼中,亦是饱含深情。

格林就是李微漪口中说的“狼中之人”。一匹狼,在草原艰苦的冰天雪地中,还能够顾及与自己相伴的人,跨越了种族的情感坚不可摧。在困顿中,每个人都能够是自私的,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都想生存。人都是互相隐瞒的,在正常状况下,我们对每个人笑脸相迎,一旦危机当头而下,面具轻轻一扯就破了。格林是一匹狼,它没有面具,无论何时,始终如一,这或许是我们不及狼的地方。

透过格林的故事,影片还揭露了草原深处的蛀虫――盗猎者。盗猎本要留意翼翼,但是影片内的猎人大大咧咧地骑着摩托扛着枪。当李微漪询问之时,他们的脸上没有一丝虚心和恐惧,反而大笑:“上山打猎!”是不明白?是不懂?还是为了金钱利益已经失去了正义的心?拿狗牙当狼牙、割狼头皮制皮袄……这不是传说,是枪声和狼嚎交织的真实。盗猎者,是人中之狼。

打狼、杀虎、割鲨鱼鳍……肆意贩卖,在当初的年岁里,不思考后果的捞取钱财。可当此时将它们保护起来,却依旧有无知的盗猎者去追逐它们,宰杀它们,剥夺了它们在草原、雪山放肆自由地奔跑的权利。禁锢了它们天不怕地不怕的勇气,让它们只得在一片区域活动,只能在一处山峰嗥叫。草原银白的月色下,这一片暗中的不宁,究竟什么时候能彻底消除。

纵然再多的电光火石、危机四伏,对于一匹狼来说,最重要的还是自由,那是胜于饱餐一顿和安眠一晚的一种崇尚。能够在坦荡翠绿的草原和寒气彻骨的雪山中狂奔,是在狼心中根深蒂固的信仰。

可能真的会有那么一天,狼群冲着圆月悠远地嗥叫时,所有人都静静地观赏,看到的不再是它们闪光的利齿、珍贵的狼皮,而是它们如翡翠般绿色的眼睛、高昂的头颅、雄壮矫健的身姿以及海阔天空般的自由自在。在草原上井水不犯河水,游牧的羊不再被狼群冲散,狼群也不再被枪声惊醒,只是和平地遥遥相望。

这还需时日,还需心愿和期望。草原正在逐渐沙化,狼群生存之地已经日益减少,我们应当尽最大心力去守护它们最后的净土。

格林的身影不见在地平线上,在九个月大时,最后重返了狼群。这是首例,也是一场发人深省的坚持和对自然界的呼喊――

守护狼群、守护草原、守护还未随着时间的漩涡消逝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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