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范文(2)
第二十六条车间主管每天必须如实编写,记录当天实际完成的生产任务,以书面形式向厂长汇报。
第二十七条产品经检验合格后要及时送入仓库,以便及时组织发货。
第二十八条车间管理员要及时关注车间物流状况(物料标示状况、物料供应状况、通道是否顺畅)、机器运转状况(机器或模具运转效率)、员工工作状况(员工精神状态、工作熟练程度),随时指导员工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本人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厂长反映。
第二十九条生产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可能影响交期的都要及时向厂长反映,并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处理。
第三十条生产部门应经常对员工进行技能训练,保证员工随时高效作业;经常和员工交流思想,掌握员工思想动态;组织员工学习相关制度,促进公司团队建设。
第三十一条公司所有生产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生产部门生产安排,有争议的必须按照“先执行后申议”的原则。
第三十二条鼓励公司所有员工做生产工艺改进。如果发明的新生产工艺确实对有较大改善或能大幅提高的,公司将给予奖励。
品质管理第三十三条品质管理是公司所有管理活动的重点,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品质就是企业的生命力,品质管理需要公司全体员工参与、控制、全面实施。
第三十四条公司是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的基本制度,生产品质管理适用于公司全体生产员工以及与生产相关的其他员工。
第三十五条生产品质管理的关键在于做好质量变异预防,防止偶发性质量变异,逐步改善性质量变异。
第三十六条产品生产前生产管理员必须对物料进行抽查,杜绝材料不合格。
第三十七条产品生产过程中生产管理员要加强品质巡查,排除员工操作方法不当、机器设备运转不良、物流紊乱等因素影响品质变异。
第三十八条生产过程中如果产生品质变异,生产管理员要及时通知品质管理人员,如果可能影响到产品交期的,要及时通知厂长。
第三十九条生产员工要做好“品质三员”,即本工序的生产员、上工序的检验员、下工序的服务员。时时刻刻注意,对任何一点小事都不马虎,搞好本工序的生产,监督上工序的生产,服务下工序的生产,保证从自己手中流出的产品无品质缺陷。
第四十条生产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要求进行作业,严格遵守相关机器、模具等的。
第四十一条生产车间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质量要求生产,生产过程中品质管理员发现有任何品质异常必须停产的,生产车间必须马上停产,待品质管理员通知可以恢复生产后方可生产。
第四十二条生产车间成品入库必须凭成品检验人员出具的产品入库单方可办理,无产品入库单的产品坚决不能入库。
生产资源管理第四十三条生产资源管理是合理分配、利用公司生产资源的保证,是公司每个员工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资源管理遵循谁使用谁保养、谁损坏谁赔偿的基本原则,生产管理员要合理调配生产资源,使公司资源产生最大效益。
第四十五条生产资源利用情况生产部门要定期考察,对于不合理的资源分配予以及时纠正。
第四十六条在使用的资源属自然消耗或到使用寿命周期的,使用人员可以向车间管理员申请自然报废或自然报损,由车间管理员领取新资源交原使用人员使用;在使用的资源属非自然消耗或人为损坏的,使用人员按照规定予以赔偿,然后由车间管理员领取新资源交原使用人员使用。
第四十七条在使用资源由使用人员负责保养,机器、模具的保养由专人负责并及时填写设备保养记录。
第四十八条机器、模具、检验检测仪器等设备生产部门要建立设备台帐。设备台帐应包括机器、模具、检验检测仪器的制造商、设备功率、精度等级、制造日期、投入使用日期、设备状态、设备保养资料等基本内容。
第四十九条暂不使用的生产资源由车间管理员组织负责退回仓库,由仓库统一管理维护,退回仓库的资源要开具退料单,不能使用的资源也要及时退回仓库。
附则第五十条当公司发展后,本制度不再适用时可以修改本制度,本制度的修改由生产部门提请,修正案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布施行,修正版公布时本制度自动失效。
工厂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范文篇4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的管理是为了保证设备的健康,加强维护与计划性检修,依靠技术进步,进行设备更新与改造,坚持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设备管理有主管生产副厂长负责,生技部是设备管理的主要部门,并配置专职设备管理员(工程师),其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保持设备完好。对车间或班组的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工作。生产技术部设备管理工程师还必备我厂主要设备资料。内容应包括:制造厂家原始图纸、合格证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完整资料
第四条设备管理的主要经济性、安全性、技术监督完成等考核指标,列入厂长任期责任目标。
第五条生技部必须做好设备更新与改造的规划、选型、购置及安装调试等管理工作,购置重要生产设备应当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购置设备,应当由设备专责人员提出有关设备的可靠性和有利于维修的要求。
第六条选购进口设备时,应当备有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
第七条生产设备应当建立健全的操作、使用、维护规程。
第八条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和维修规程。
第九条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动力、起重、运输、仪表、仪器、压力容器等设备的维护,检查检测和预防性试验。
第十条设备的检修工作应严格遵守检修规程,执行检修技术标准,以保证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
第十一条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结合生产安排,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检安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检修计划。
第十二条物质部门应按照备品配件储备定额要求,合理储备备品、配件。
第十三条检修公司各班组应当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做好设备的修复利用,节约检修成本。
第十四条设备的主管部门应当编制设备改造和更新的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1、经过预测,继续大修后,均不能恢复设备健康,不能保证安全经济运行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无备品备件来源的。
3、属于国家淘汰产品停止生产的。
第十六条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应当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第十七条设备报废,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办理报废手续。报废设备所取得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与更新。
第十八条生产技术部应建立健全的设备验收交接、设备档案管理和考核制度。组织制定设备检修工时、资金、材料消耗及储备定额。
第十九条设备发生事故必须如实上报,发生设备事故,必须查明原因,并按照事故性质进行严肃出理。
第二十条检修每台设备时,应指定管理负责人,管理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并由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者担任。
第二十一条根据设备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不定期开展各种不同类型的竞赛活动,对作出显著成绩的设备专责人和集体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由于设备管理不善,设备发生严重事故而影响安全生产的,根据情节对分管负责的有关人员追究责任。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造成事故和直接经济损失的职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厂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范文篇5
(一)总则
为改进作风,减少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会议分类及组织
第一条全厂会议归纳为四类:
1.厂级会议:主要包括党政领导(扩大)会,全厂干部会、全厂班组长会、全厂党员大会、全厂团员大会、全厂职工大会,全厂技术人员会以及各种代表大会。应分别报请党委或厂部批准后,由党、政、工、团等办事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召开。
2.专业会议:系全厂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如经营活动分析会、质量分析会、生产技术准备会、生产调度会、安全工作会等),由分管厂领导批准,主管业务科室负责组织。
3.系统和部门工作会:各车间、科室、支部召开的工作会(如车间办工会、科务会、支部会、车间(科室)职工大会等)由各车间科室、支部领导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4.班组(小组)会:由各党、工、团小组长或行政班组长决定并主持召开。
第二条上级或外单位在我厂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办公会等)或厂际业务会(如联营洽谈会,用户座谈会等)一律由厂办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科室协作作好会务工作。
(三)会议安排
第三条例会的安排。
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全厂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例行会议安排如下:
1.行政技术会议
(1)厂长办公会:
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讨论决定全厂行政工作重大问题。
(2)厂务会:
总结评价当月生产行政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3)班组长以上干部大会(或全厂职工大会):
总结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况、部署本季(半年、新年)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个人。
(4)经营活动分析会:
汇报、分析工厂计划执行情况和经营活动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揭露矛盾,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工厂经济效益。
(5)质量分析会:
汇报、总结、上月产品质量情况,讨论分析质量事故(问题)、研究决定质量改进措施。
(6)安全工作会(含治安、消防工作):
汇报总结前季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工作情况,分析处理事故,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范措施。
(7)技术工作会(含生产技术准备会)
汇报、总结当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科研、技术和日常生产技术准备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布置下月技术工作任务、研究确定解决有关技术问题的措施方案。
(8)生产调度会:
调度、平衡生产进度、研究解决各车间科室不能自行解决的重大问题。
(9)科务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0)车间办公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1)班组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2)班组(科室)班前会:
对先天工作进行讲评,布置当日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
2.各类代表大会
(1)职工代表大会:
(2)车间(部门)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小组会):
(3)党员代表大会:
(4)团员代表大会:
(5)科协会员代表大会:
(6)企协会员代表大会:
3.民主管理会议
(1)工厂管理委员会:
(2)厂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联席会:
(3)生产管理委员会:
(4)生活福利委员会:
4.论文、成果发布会。
(1)科协年会:
(2)企协年会:
(3)政治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年会:
(4)厂QC成果发布会:
(5)科技成果发布会:
(6)信息发布会:
(7)企管成果发布会:
第四条其他会议的安排:
凡涉及多个车间(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各种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前__经部门或分管厂领导批准后,分别报两办汇总,并由厂办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第五条厂办每周六应将全厂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平衡编制会议计划并订印发到厂领导和各车间、科室及有关服务人员。
第六条凡厂办已列入会计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2天报请厂办调整会议计划。未经厂办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第七条对于准备不充分、或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厂办有权拒绝安排。
第八条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厂办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第九条各部门会期必须服从全厂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安排在全厂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上的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四)会议的准备
第十条所有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作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备好坐位、茶具茶水、奖品、纪念品,通知与会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