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土地租赁合同(2)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 章:
盖 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土地租赁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国家政策,本着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事宜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一、出租土地位置及面积
1.1.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简称“出租土地”,东至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宗地四至图见附件一)出租给乙方使用,供乙方从事规模化畜禽养殖及相关用途。
1.2.出租土地的面积为__亩。
二、租赁期限
2.1.本合同项下土地的租赁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如无特别说明,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日期均指公历日)。
2.2.租赁期限届满,若乙方需继续使用出租土地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或承包的权利。
三、租金数额及支付方式
3.1.乙方每年按__元/亩向甲方支付租金,__。
3.2.乙方按年及时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于__年__月__日前付清第一年的租金(即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的租金),以后每年于__月__日前付清下一年全年的租金。
3.3.甲方应于每次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后__日内向乙方开具收据或其他有效凭证。
四、土地交付
4.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将出租土地完整地交付给乙方。
4.2.若甲方未能交付全部出租土地,乙方将按甲方实际交付的土地面积按比例向甲方支付租金。若实际交付面积未达到本合同第1.2条约定的出租面积的______%(含本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其全部损失。
4.3.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乙方对出租土地具有完全的占有、使用、管理、经营和收益的权利,甲方及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妨碍或干涉。甲方必须无条件保证乙方对出租土地的占用、使用、管理、经营和收益等权利。如因第三方原因影响乙方对出租土地的使用,甲方有义务排除妨碍,保证乙方的权益。
五、附属物
5.1.甲方同意将出租土地上现有的【__房屋、树木及其果实、变压器及配套电力设施、围墙、铁丝网、水井以及其他所有附属物__】(简称“附属物”,附属物清单见附件二)作价__元(简称“转让款”)一次性转让给乙方,甲方按照本合同第4.1条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之日,附属物的所有权随即同时转移给乙方。
5.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款。
5.3.为实现生产经营目的,乙方有权在出租土地上建造畜禽舍及进行其他配套工程建设。
5.4.乙方在出租土地上建设的房屋、种植的树木、安装的电力设施以及形成的其他一切附属物的所有权归属乙方,乙方对其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5.5.租赁期限届满,出租土地上的建筑物、设备、电力设施、树木及其它一切附属物,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取得该等财产的,由乙方有偿转让予甲方,具体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转让合同或协议。
5.6.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出租土地因国家或政府等原因被征收或征用的,针对土地上建筑物、设施、设备、林木、青苗及其它所有附属物的补偿金归乙方所有,针对土地本身的`补偿金归甲方所有。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租金及附属物的转让款。
6.2.尽职尽责地维护、协调好周边环境,保证周边村组及村民不影响、不妨碍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6.3.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根据需要独立自主地确定经营项目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甲方不得进行任何阻碍、干涉和影响。
6.4.提供道路、水、电、热、通讯、排水、排污等便利,确保乙方能够正常使用道路、水、电、热、通讯、排水、排污等,同时甲方须保证周边村组及村民不得阻碍、影响乙方正常通行、通水、通电、通热、排水、排污等,具体用水、电、热等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5.认真、全面履行本合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期满前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6.独立自主地从事畜禽养殖经营,甲方不得进行任何妨碍,干涉和影响。
甲方:
乙方:
有关土地租赁合同篇5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为更好的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适时进行种植结构调整,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甲方愿将高速路以北,洛孟路东侧土地 段租乙方做为租植花卉苗木用地,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地为 段,合计为 亩,租自20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根据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乙方在租赁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付清每亩每年 斤优质小麦的土地租金,(根据当时小麦市场价格折合现金兑付各农户)以后每年的 月 日为下年度土地租金的付款日期,如20天付款不清,罚滞纳金5%,40天内仍不能付清租金的,视为自动终止协议,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所租用土地,并清理地面所有苗木及其它附属物。
三、乙方在租用土地期间,根据本地区企业占地付费情况随行就市,进行土地租金的增加或减少而调整。
四、乙方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得改变其土地用途,不得转让,买卖或用于其它经营活动。
五、在协议执行期满前6个月内,甲乙双方需相互告知租与不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租用),如乙方不愿继租,则由乙方对所占土地进行复耕,达到可耕标准后方可退还给甲方。
六、甲方有责任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若与甲方
村民发生纠纷,甲方应配合乙方协助解决。本协议不应以法人变更而解除。
七、本协议在履行期间,若发生国家征地或其它政策性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使用土地时,本协议自动终止,由此引发的补偿款项,甲方的土地补偿款由甲方所得,乙方在该土地上苗木及其它附属物的补偿款由乙方所得。
八、乙方在土地使用期间应搞好干群关系,增进团结,乙方在投入正常生产后应给甲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每亩地一人)所需员工本组村民优先录用(不含技术工)。
九、本协议受法律保护,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一方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十、本协议如有不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备案一份。
十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