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合同范文(2)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2.广东省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J/T15-20-97)
3.广东省标准《土钉支护技术规程》(DBJ/T15-70-20__)
4.广州市标准《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GJB02-98)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__)
6.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土层锚杆设计与施工规范》(CECS:22:90)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__)
8.其它有关的国家及地方强制性规范和标准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 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广州新龙嘉禾现代医药销售物流中心——酒店项目基坑支护工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北侧,基坑面积约1.6万平方米,开挖深度约5.5m。场地经回填较平坦,周边较为空阔,拟采用放坡等方式支护。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设计所需的总建筑图、结构图以及地质资料。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的成果及服务
7.1 双方商定,本合同的基坑设计、施工方案通过专家审查总设计费为 5.0 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基坑支护期间的现场服务费用已经包含在设计费中。施工现场出现紧急情况,设计人必须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1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第八条 支付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广州市 仲裁委员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0.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0.3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0.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0.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0.6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 6 份,发包人 4 份,设计人 2 份。
12.7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范文篇4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 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主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 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 万元,建设地点在 。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 年 月 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 年 月 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3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8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 年 月 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500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时,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 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3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3天内,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50%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3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 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5%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 以每日500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1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1%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第七条 其它_____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六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范文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章规定,结合本建筑安装的实际,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建筑安装设施概况
(一)建筑名称:
(二)安装施工范围:
(三)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双方共同约定的针对本工程的带资让利约定书;
(2)专用合同条款;
(3)国家现行的标准合同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6)技术标准及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它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第三条质量:
优良,执行国家最新验收标准,对于工程存在的任何质量缺陷,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四条材料设备:
本工程所采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种、质量、型号等主要指标乙方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采购、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乙方自行承担费用和损失。
第五条工程价款结算及调整
1、本工程采用可调价合同,调整方式为按实结算。
2、本工程结算执行20__消耗量定额及费用定额,具体约定如下:
(1)工程类别:执行山东省规定
(2)措施费:按实结算
(3)税金:双方约定乙方应邀的营业税及附加由建设代扣代缴。
(4)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收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3、双方同意本工程由乙方让利甲方工程总价的2%,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予以调整。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1、双方单独签订的本工程结算方式协议作为本条款的一部分。
2、主要工程验收完毕甲方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付至工程总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一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资料,一个月内必须经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甲方免责,甲方在结算完成一年内付至工程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十日内一次付清。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工程款,拖欠部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付给乙方。
3、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同意由建设单位从甲方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保修
(一)保修内容:见安装施工范围;
(二)保修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贰年;
(三)保修期满后,按国家有关的规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场地、图纸资料、用水用电方便等,除工程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窝工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3、工程未经主管部门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或付合同款,每日按工程造价的0。3%向乙方付逾期的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逾期交工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的逾期交付的,每日按工程总造价的0。3%向甲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2、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修复;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修复,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第九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约定。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申请日照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