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滕启刚先进事迹简介6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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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8年陈烈进入凌海法院,就在基层法庭工作,一干就是22年。
“基层法庭条件艰苦,可这陈烈在基层还干上瘾来了。”他的同学,也是法院的一名领导笑着说,言谈间是敬佩之情:“石山法庭距离市区开车30多分钟,要是堵车或者下乡再加上一个小时左右,乡间的小路可不那么好走啊!石山镇有许多石材厂经济繁荣,一些矛盾也随之而来。在这里能做好调解工作的法官,可真是不一般啊!”
陈烈只说,他喜欢法庭,给老百姓解决点问题便有成就感,觉得很满足。
多年的经验积累,让陈烈形成了一套独特的背靠背调解方式,他善于从不同角度切入,“拉家常”似的给当事人分析利弊,让当事人敞开心扉、打开心结。近几年,陈烈每年审理案件达400多件,许多纠纷就地化解,调撤率达75%以上。
做滕启刚式的好法官,把为民情怀浸润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这是陈烈学习滕启刚事迹后的心灵感悟。
滕启刚总是平和地对待群众,始终致力于耐心调解和矛盾化解。而优秀法官的共通点,就是他们看似平凡,却在平凡的岗位上用心用情播撒爱的种子,传递爱的温暖。无论是繁华的都市里,还是乡间的小路上,他们用满腔热血镌刻正义,用无悔的青春铸就公平!努力让司法阳光照耀到更远的地方,温暖更多的心房!
滕启刚先进事迹简介(三)
滕启刚工作在市区,却在普通的乡下小院过日子。家中找不出一件奢侈品,他穿儿子小了的衣服,攒下瓦匠、木匠、电工等上百件各式工具,自己动手打家俱、修房顶、烧大灶、刷院墙,拿着工具箱带着妻子到千山法庭装修立案大厅。
妻子因改制提前下岗,滕启刚不去找关系,鼓励妻子贩卖小菜自力更生。在生活中,滕启刚心怀大爱、侠骨柔肠,多年来,无论是亲朋好友,还是陌生人,看到别人有困难,他总会主动伸出援手。他悉心照料受性侵少女,勇救落水群众,帮助患癌邻居重拾生活信心,给身边残障村民送去温暖……他一点一滴地浇灌着这片生他养他的土地,让雷锋精神开枝散叶。
滕启刚同志生前曾获得“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多项荣誉称号,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并带领行政审判庭多次荣立集体三等功。他去世后,先后被追授“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辽宁时代楷模”“全国模范法官”“双百政法英模”荣誉称号。
滕启刚先进事迹简介(四)
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
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认真落实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向滕启刚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要求,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深入开展向滕启刚同志学习活动,把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和法院队伍教育整顿生动教材,引导广大法院干警对照英模,找准差距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抓好整改落实,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新时代法院铁军。市法院机关各支部,各基层法院积极跟进,全市法院系统迅速掀起了学习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的热潮,汇聚起崇尚楷模、学习楷模、争当楷模的司法正能量。12月20日,沈阳中院积极组织两级法院干警观看省委政法委、省法院联合举办的“辽宁时代楷模”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全市法院干警中引起强烈反响和共鸣,干警一致认为滕启刚同志的事迹感人肺腑、催人奋进,报告者生动阐释了新时代法院干警的忠诚本色、担当魄力、为民情怀和奉献精神,勾勒出新时代人民法官的光辉形象。干警们纷纷表示,将以滕启刚同志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发扬斗争精神,努力担当作为,为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并将“学习时代楷模”与“践行司法为民”有机统一,用忠诚铸法魂、用担当践初心,以高质量审执工作表达对滕启刚同志的敬意。
滕启刚先进事迹简介(五)
通过学习滕启刚的先进事迹,我认识到他在完成职业所赋予的职责与使命中,肩负起了作为法官应有的担当。我深刻体会到向英模学习必须要落实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
不管多忙,现场永远是滕启刚的冲锋阵地,接到案件,他会第一时间到现场去调查,查清案件事实。我要学习他对案件的“较真”,对真相的执着追求。
见贤思齐、奋发努力。我要向先进看齐,以先进为榜样,身处行政岗位,要以“螺丝钉”的精神,沉下心,耐得住寂寞,把忠诚担当镌刻进日复一日的琐碎工作中,将默默奉献书写在平凡岗位里,以扎实可靠的作风,以奋斗拼搏的姿态,主动投身到辽河法院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滕启刚先进事迹简介(六)
作为法院干警,要像滕启刚同志那样服务群众、忠诚组织、执著事业,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锐意进取的干事激情、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我将坚持以人民满意作为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认真恪守为人民服务的信念。通过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提高法院工作在人民群众中的认可度、满意度。
事有千件,贵在实干。要使滕启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落到实处,就一定要以滕启刚精神为根本要求,紧密联系思想实际,联系工作实际,联系生活实际,切实做到从一点一滴做起,从严从实要求自己,做法治道路上的“燃灯者”。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整合社会资源,以我院“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为平台,加强行政案件诉源治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