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警示教育心得(2)
第一,在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上。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控制、消除驾驶员不安全行为的有效手段之一。但现实中,由于在驾驶员文化素质等方面条件的限制,个人大胆估计90%的驾驶员都对目前采取的“填鸭式”、“说教式”等老一套培训教育方式深感厌倦,没有兴趣,根本不想听,往往是“左耳进右耳出”,课程听完了知识云散了,根本没有达到入脑入心的效果。所以,我们应在内容与形式上进行变化和创新,使之更直接、更直观、容易接受。比如采用视频教育,直观,视听效果好,驾驶人员一般都比较乐于接受;答题式,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技术等内容,以填空、选择、简答、判断等题型的方式发给驾驶人员,让他们答卷,这样既能提高驾乘人员的安全理论知识,又能规范驾驶操作规程;讨论互动式,通过重、特大事故,违规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等为题进行事故原因分析、讨论,使广大驾乘人员在相互启发中思想得到统一,认识得到提高,缺点得到纠正等等。当然还有许多更好的方式方法,重要的是一定要使培训教育达到其效果。而培训效果的评价往往是我们容易忽视或做不到位的,这需要我们不断地去完善我们的评价体系,真正把培训教育的效果评价做好、做实,这样才能真正掌握驾驶员对安全的认知。
第二,把好驾驶员准入关。随着社会的发展,对营运客车驾驶员的要求越来越高,其安全行为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乎企业的生死。把好准入关,可以说是我们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这在我们安全管理中是最具主动权的管理。目前,有限责任公司在严把客运驾驶员准入关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流程,但我们绝不能简单地按流程了事,而应强化做好每个环节的细微工作。比如,与驾驶员的沟通,要了解其对安全的认识,客运驾驶经历,家庭背景等;在审核资质上,身体条件、文化程度、驾驶资质和经历等都应有一较高的标准,认真审核;在岗前教育培训上,要从严考核学习态度、对培训内容的掌握程度、安全的认知度有无提高、驾驶技能水平等,在这方面,我们的安全管理人员有条件可以做好对驾驶员的评价。当然除此之外,我们还应正确看待“驾驶员难招”与安全的关系。客运驾驶员资源的匮缺是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在严把客运驾驶员准入关上,我们绝不能放松任何尺度,时刻警醒:客运驾驶员是我们实现安全的重要因素。
第三,在驾驶员安全管理中抓亲情互动。“亲情安全管理”是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将严格标准与情感投资相结合,努力做到按规办事,以情感人,是把“家”的概念推行到安全管理的工作中去,在管理的过程中形成一种家庭式气氛,互相支持,互相尊重,互相理解。
在现实工作中,我们往往侧重于“严格执行”、“有错必究”,而忽略了“沟通”、“排忧解难”、“解决问题”,比如说一位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我们都会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从严处理,我们盯住的是“事”,是本次“事故”造成了多大影响?损失有多大?如何处理善后工作?而忽略了肇事者本人,我们是否考虑到驾驶员发生事故后的情绪、心态、家庭背景以及承受能力?亲情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使从业人员在心理上彻底接受了错误的认识,在后一步的工作中主动避免重复性错误行为的再次发生。因此,作好亲情安全管理首先要严格坚持安全管理制度,这是作好亲情管理的依据和原则。只有在坚持制度的前提下进行亲情管理,才是使思想工作更具有说服力,才能对错误行为人本身在心理上即接受因错误行为所付出的经济代价,同时在心理上通过对行为后果的教育、反思,提高对安全管理的认知度和诚信性,在心理上彻底抵消因安全处罚所产生的憎恨、消极或抵触情绪,从而有利于安全管理工作的的持续深化和细化。
人在从事安全生产活动或安全管理工作中是第一主动的积极因素,尤其是我们运输企业中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更应具备主动性、预见性和积极性。经历无数触目惊心的惨痛教训,全世界都为文明和进步付出了无数的生命和财产,虽然我们从事的风险极高的公路运输行业,随着时代和科技的进步,我们的车型在不断的更新 ,道路状况在不断的改变,人们对安全意识和安全法规的不断提高和学习,尤其是我们国家从上到下,都三令五申关爱生命、安全出行,采取了更多更科学的安全管理方法和措施,随经济和社会的进步,车辆密度越来越大,势必带来大量的交通事故和不可避免的经济损失,但我们只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各项规章制度,从辩证的观点来分析看待并处理问题,安全管理工作并非是谈虎色变的工作,用严谨、严格、严肃的工作态度对待安全管理,用法律、法规、制度来从事安全管理,通过不断的排查、梳理来消除隐患,集全公司、全社会之力来保障我们的生命在阳光下健康 ,来保护我们的财产不受损害,只要我们用踏实的作风和严谨的态度来对待安全管理工作,我们的事故一定会减少,我们的损失一定会降低,我们的尊严和价值一定会被社会认可。
#341620民警警示教育心得5
近日,个旧市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组织个旧市持有A1、A2、A3、B1、B2准驾车型驾驶证并有违法记分记录的驾驶人员进行了安全警示教育培训。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中队中队长高松表示,根据公安部《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工作的通知》及《云南省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要求,自2012年5月1日起,凡是持有A1、A2、A3、B1、B2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每年须办理审验。
当天,个旧市共有64名持有A1、A2、A3、B1、B2准驾车型驾驶证并有违法记分记录的驾驶人员参加了这项警示教育活动。为了更好地让有违法记分记录的驾驶人员深刻地认识到违法驾驶的危害,车管所的工作人员给他们发放了安全宣传单,播放了交通安全宣传片,并以一幅幅真实的事例图片进行了警示教育。
赵勇祥、王文超两位被记分的驾驶员纷纷表示,通过警示教育活动,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所带来的巨大隐患,今后在驾车过程中,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做到不酒后驾车、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做个文明的驾驶员。
高松表示,这项规定在今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警示教育活动是第一次举办。目前,凡是持有A1、A2、A3、B1、B2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每年都必须进行审验。在审验过程中如果发现驾驶员有违法记分行为就必须参加警示教育。参加警示教育合格后,凭此合格证明才能参加年度审验。如果驾驶员不参加年度审验以及有违法记分行为的驾驶员不参加警示教育,驾驶证将会被系统自动注销。他说,这是一项强制措施,希望广大驾驶员能自觉遵守这项新的规定,积极提高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
“驾驶员集中安全警示教育非常重要,也非常有必要。其实这不是说着玩的,平时我们忙着开车在外面跑,自己学习毕竟不容易记住,通过交警把驾驶员集中起来进行警示教育,对增强安全驾驶意识能取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参加学习的几位驾驶员谈了自己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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