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记个人读书感想(2)

关键词: 双城记个人读书感想,双城记读书心得,双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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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和当今这个时代是如此相似。”这句话其实解释了上述经典句子的两个问题:为何这么说,对谁而说。这也就是小说出世的原因之一,狄更斯希望通过这样一本小说,通过描述法国大革命给人民大众带来灾难来表示自己的担心,同时告诫英国的危险处境。一段革命史,两座分别代表两个国家的城市,几个风雨飘摇中的人,构成了小说的主要素。

虽然《双城记》是一本经典的小说,但因为其明确提出这段革命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对革命的表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历史观。而这正是对小说无数争议的焦点。狄更斯在小说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他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取代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暴动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暴动民众的一系列描写——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狄更斯把在描写暴民邪恶之处倾心了大量的笔墨,展示了他对暴民的痛恨,从某种层度上可以说是对革命的痛恨。当然,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也指出了拯救世界的良药:爱。这种爱,体现在小说中的包括亲情,爱情,友情这种私人间的感情,也包括抛弃贵族,拯救苍生的那种博爱。其中,最为出彩的是对卡顿之爱的描写。

我非常喜欢卡顿。实际上,卡顿就是狄更斯的化身,狄更斯正是首先想到了卡顿这个人和他身上的某种精神进而构思成这本小说的。那么,卡顿是怎么样一个人呢?小说中描述:“太阳悲悲切切,切切悲悲的冉冉升起,它所照见的景物,没有比这个人更惨的了。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尽。”

这是个自甘堕落湮没了自己的才华和青春的年轻人,为何自甘堕落?小说中似乎并没有交代,自从他一出场就是如此,并且也没有对他的家事背景描写也并不多。个人认为,这个人代表狄更斯自己,因此他无需过多描述——卡顿的堕落,源于自己对日渐堕落的社会的失望。他走上断头台前曾说过,“我看到这个时代的邪恶,和造成这一恶果的前一时代的邪恶,逐渐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

被自己遗弃的悲观者——卡顿,在朋友遇到困难,在所钟爱的女子的丈夫即将被送上断头台时,他突然出现,被救人还不之所以的情况下,以自己的生命做代价,在紧要关头使了个掉包计策救出了自己的所爱女子的丈夫。

这不正是基督之爱么,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事实上,小说中的卡顿也确实以圣经的口吻在临死前说,“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理想。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如果没有西德尼。卡顿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小说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我完全赞同。

双城记个人读书感想4

“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这是一个不幸的年代,作品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反映了封建贵族对人们的迫害,以及法国大革命的欺压,整部故事情节围绕马奈特医生一家展开描述,其中查尔斯·达内便是法国大革命的受害者,他是一名自愿放弃贵族生活,希望独自在社会上找到地位立足的人,不料,却被指控为逃亡贵族,不幸的他即将被送上断头台,而这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当时,法国人民攻破了巴士底狱,并开始疯狂地惩罚压迫者,这便是的法国大革命,他们以德日法夫妇为首,不分青红皂白地把人送上断头台,多么荒唐,只为达成他们每天所订的人头个数。于是,他们便渴望能够让达内为他们增添一个人头,达内有一位兄弟:卡顿,他是一位自甘堕落的律师,他得了绝症,于是便恍恍惚惚地苦熬着剩余的时光,他的哥哥达内常常欺辱他、排斥他,甚至不将卡顿当人看,但就在达内被判下死刑的那一天,只有卡顿来看了他,卡顿迷昏了达内,并用自己改装替代了他,让达内终于逃脱了一死,而自己,却在第二天失去了生命。

这就是爱,朴实,真诚,在兄弟之间,没有你我,你的生命,就是我的生命,爱是互相的,并不需要过多的语言去表达,只需要用行动去证明。在一起生活的兄弟,有时会耍耍脾气,但永远都无法堵上他们心灵之间的那条通道,它是兄弟的见证,爱的奇迹。

在双城记中,作者用大量的笔墨描写了人民的抗争,这也是狄更斯所要揭露的——美与丑,美与丑是相互对应的,但它们却绝非任何人都能分辨出来,“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我们要正确认识到自己或别人的缺陷,并且进行反思、改正,同时,认真地发现周围所有美的事物,用心灵去感受他们。不要被表面所迷惑,更应该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

双城记个人读书感想5

既然从合上这本书到今天二个星期的时间,好多细节都已经忘记了,那就不强求自己,只写一些印在脑袋里的画面,看能不能有所启发好了。

那辆轮子咕噜咕噜地碾过潮湿的泥巴路面的马车,马车上人心惶惶的素不相识相互提防的`人,黑暗的丛林边穿着雨衣戴着雨帽任凭雨点溅落的只留下轮廓的邮差。

酒店对面的巷子里,盘旋而上的楼梯,铁架被鞋子踩着发出的声音好像撞击着一扇很久未开的厚厚的铁门,里面是一个老医生,用叮叮作响的铁锤修补着一双一双的鞋子。这房子其实离街道并不远,通过小小的阁楼天窗也照的进阳光,但就是感觉这里的一切都与世隔绝,叮叮的声响在屋内四处撞击着,回绕着,让人揣不过气,也出不去。

那些颗粒无收的佃户,成日的用酒精麻痹着自己,游荡在石质的路板上,摇摇晃晃,贪婪的舔着地上剩余的葡萄酒,然后心满意足的,摇摇晃晃,回家去。

狂妄无忌,轻蔑的视人民为粪土,连撇一眼都觉着脏了自己似的侯爵老爷,安然自得的,一如既往的,坐在椅子上,心却漂浮在高贵奢侈的空气里。

这是法国大革命前夕整个国家氛围的缩影,潮湿,阴暗,麻木,轻浮但总像要发生点什么。

这是一个无可救药的时代,因为人民无法忍受他的阴暗,于是巴士底狱被攻占了,于是侯爵老爷跑到英国去了,于是还有的官僚头目和侯爵老爷没有逃跑成功反过来被革命的人们抓进了监狱变成了罪人,于是时代就变了,悲哀的是你突然发现那种黑暗,并没有变光明,革命党的头领坐在审判桌上,有的在睡觉,有的没睡觉,有的喝了酒,有的没喝酒,总之,对于犯人的审判不分青红皂白蛮不讲理毫无道理可言,用那永不满足的吃人机器将坏人的脑袋一个个吃掉。你说你是好人,审判团的人说为国家献身才叫好人,任何维护自己利益的话都是狡辩。以前的人们麻木不仁的看着马车后被碾死的人,现在的人们期待着一个个人头落地,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英国作家狄更斯,用他的笔深刻的描绘了法国的这个时代,是害怕同样的故事会在英国发生,书中那位年轻律师对医生女儿的爱情就应该是他对未来美好的期盼了吧。

向这位为了爱人的幸福生活勇敢牺牲的年轻律师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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