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学习心得(2)
两袖清风,一生清贫,这是对教师生活的概括;安贫乐教,甘于奉献,这是我们的心声,虽然这几年教师的工资提上去了,但比起其他行业,老师的总收入还是相对低一些。但我们不为此而沮丧。教好书育好人是我们的天职,事业心鞭策和激励着我们,让我们守护着之方田地,早出晚归,辛勤耕耘,站三尺讲台诲人不倦,用一支粉笔书写人生。我们团结协作,以自己的师德师魂铸就时代之骄子;我们为人师表,肩负着民族的重托,去开拓美好的未来。神圣的职责要求我们必须耐得住寂寞,受得住挫折,必须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实践中去,用自己的高尚人格影响学生、感化学生,使学生的身心健康地成长发展。教师当"捧得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
涓涓爱河,浇灌心田。爱是教育的"魂",爱能启迪智慧,能激发潜质。教师的爱具有巨大的感召作用和教化力量,教师的爱心应来自对教育事业的无限忠诚,对教育事业的强烈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原苏联教育家赞科夫有说过:"当教师必不可少的,甚至几乎是最主要的品质,就是热爱儿童。"充满科学、普遍、持久而又深厚的师爱,是来源于教师对教育事业的深刻理解和高度责任感。我们在教育工作中要力求做到爱而得体、严而有理,才能把爱的动机和教育效果统一起来,才能有效地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教师的爱是公平的,她不分贫穷和贵贱。在日常教学中,教师应给学生无微不至地关心学生,帮助学生,对差生不嫌弃,不歧视,用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绪,给他们多一点爱,就能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学习主观能动性,使他们在学习上有无穷的力量源泉。大爱无痕,让我们遵照总书记提出的"真情、真心、真诚"六个字去关爱每个孩子,让他们健康成长。
加强学养,提高素质。课程改革不仅要求学生"学会学习",同时也对教师的学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些教师认为学习只是学生的事,教师的任务只是"教",这是极为错误的认识。其实学习对教师来说同样重要。当前人类逐渐进入信息化时代,现代信息社会知识更新迅猛,现有的知识已远远不能适应现代教育的需要,每个教师都必须成为终身学习者,不断地充电,以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教师要学会获得信息资源并有效利用这些资源,不断向专业方向发展。教师必须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掌握丰富的知识,努力提高现代教育技能,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时代对教育提出的要求。现在"一桶水"的容量已远远不能满足学生的需要,教师必须成为学生的"源头活水".
作为一名教师,要教会学生做人,不仅要具有广博的知识,更要有高尚的道德。因此,我会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时刻的鞭策自己,让它成为我教育事业中的一盏明灯。让我们做一个适应时代的老师吧。
《教师职业道德》学习心得4
我们的教师培训课程中,重要的一节是谈及有关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容。给我以最深感触的,除了教师要学习一般的职业道德外,还要学习与我们教师这个职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法律是一种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它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学习、生活、工作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我们的保护神。作为教师,对于法律应该有必要的民解。
记得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这是同志在新的世纪,提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治国方略,是马克思主义政权学说与我国社会主义政权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法律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就是党领导的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按照体现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律和制度来治理国家。它既需要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完善的行政执法、司法、监督体系,又需要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逐步提高。
我们作为新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然而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可以说是盲人摸象的。以前,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教师、拖欠教师工资、无故开除教师等。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此外,我们还明白到我们一直以来所谈及的权利,其实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诗权,一类是私权。后者是一种可放弃的权利,而前者则不可放弃。或者换句话说公权是一种同时夹带着义务。合理行使公权和私权也是我们当教师的一种重要的素质。
我们中国一直以来都被西方国家批评为"人治"的国家。现在国家政论既然下决心要从原来的"人治"改革为"法治",于是每一个公民自然而然肩负起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重责。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所以我认为给予我们这些新教师......
《教师职业道德》学习心得5
我有幸参加了汝城县教师进修学校的送课下乡活动,聆听了何小英老师的《塑阳光心态,做幸福教师》的讲座,感受彼多,主要有以下体会:
罗曼•罗兰曾经说过,要播撒阳光到别人心里,先得自己心里有阳光。做一名快乐的阳光教师首先要正确看待职业幸福感。德国哲学家费尔巴哈说过:“生活和幸福原来就是一个东西。一切的追求,至少一切健全的追求都是对于幸福的追求。”生活和生命的意义最后都可以归结为对幸福的追求。幸福教育,是对生命的终极关怀。幸福教育,始于幸福教师的出现。
教师的职业幸福是一种感受,它是教师个人价值观的体现。在物欲横流的世界,教师追求职业幸福的脚步当朝着精神“行走”。因为教师这个职业的本身就是“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有了这种蜡烛、春蚕般的价值观、人生观、幸福观,就能干好自己的工作;就会真心对学生,用心灵点燃心灵;就会固守这份职业,坚守这份信念,并绽放出许多精彩与豪迈。
教师的幸福是一种心情,是一种健康的生活态度,是对生活的一种积极的感悟。学校教育,是传播人类文明的地方,也是创新和发展人类文明的地方,分享学校文化创新的幸福、分享人的生命成长的快乐、分享人类发展规律的成果,这本身就是一种别人难以体会的幸福。当我们走进学校、教室,来到学生中,与学生在一起,分享着人的生命成长的快乐、享人类文化创新的成果和人类发展规律的成果,这个得天独厚的职业生活就是教师职业独有的幸福之源。
教师的职业幸福是一种心态和状态,也是信念与追求的体现。心态决定状态,有了好心态就有了好心情,心情是可以传递的,教师是爱的事业,有了好心情,就能笑对生活,就能爱每一个学生,同他们“打成一片”,非常专一的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就能通过言传身教让学生陶醉,接受情感的洗礼、引导和激励。况且,有了好心态,就会少些烦恼多些快乐,少些狭隘多些豁达,就会视教师为一种艺术,在忙碌之中、创造之中收获更多的幸福,乐此不疲虽苦犹甜。所以我认为,当我们教师的劳动被他人、社会认可时,必然会带来无比的快乐,会被幸福紧紧拥抱。
从事教学二十几年,我利用工作之余不断学习、摸索、实践,并听取各类讲座,以便加深对新课程的理解、认识。新课程的实施和新教材的使用,更强调教师进行反思性教学。我结合自己的教学观念、教学行为、教学策略以及教学中学生的学习过程与方法对自己的教学进行反思,觉得有喜也有忧。如何在教学中体现以学生为主体,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是每位教师都在思考、探索、研究的问题。面对着日复一日的上课,批改,引导教育学生,考试,如果没有一点理想主义情怀,那我们就会失去许多做教师的快乐,那我们的许多工作也会流于形式。任何教师要想有高的成就,首先必须要有高的水准,高的理想。作为教师,必须为自己设置一个一生为之奋斗的目标,同时又要有激情,一个教师要永远伴随着自己的梦想而成长。我们大家都知道的大教育家魏书生,初中毕业,但成就了教育的大业。当有人问他早先在农村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有今天的成就和辉煌。他很认真的回答说,应该是想到的。当有人问他为什么会有今天这样的成就,他更认真的回答,可能是比别人多读了一些书,早读了一些书,比别人多付出一些。而比别人多付出,这体现的就是一个教师的教育理想。只有有了教育理想的教师,才能不断的挑战自我,才能勤于学习,不断的充实自我,才能向更高的人生目标奋进。
教师职业幸福感的来源就是在职业生涯中获得的满足。首先,教师要建立良好的自我认知,准确把握自身角色,通过自我评价来追求自我的完善。教师要通过不断的追问和反思,认识到教师不是一种为了谋生而去进行的表演,而应该是教师生活本身。只有充分张扬个性、肯定自我才能使教师在工作中体验到自己的幸福。其次,教师要将个人的心理需要导向学校和社会需要的轨道上来,自觉调整心态,进行自我教育,通过提高自身修养来完善自我。这样,教师才能在其职业活动中获得心灵的满足,从教师职业活动中体验到生命的内在欢乐,得到自我的发展,实现自我,超越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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