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办公室干部工作心得体会
乡镇党政办公室作为乡镇党委、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担负着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对外交往和后勤服务等繁重工作,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五篇乡镇办公室干部工作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镇办公室干部工作心得体会1
按照镇党委要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通过听取动员报告和有关专题的集中学习和自学,现领导干部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中应当怎样对待群众为题谈谈自己的体会,不当之处敬请领导和同事们给予指正。
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总体是好的,但在少数领导干部中也存在着脱离群众甚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有的不敢面对群众,看到群众就“怕”,见了群众就烦、就躲,对群众的呼声置若罔闻;有的官架子很大,自以为是,高高在上,与基层群众形同陌路;有的贪图安逸,追求享受,讲排场,比阔气,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有的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急于树“政绩”、求升迁,虚报浮夸,瞒上欺下,置群众利益于不顾。所有这些,背离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违背了党的群众路线,也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格格不入。
党员干部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群众,是党性观念、纪律作风和政治立场的集中反映。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心里没有群众,就是忘本;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就是变质;滥用手中的权力欺压群众,就是对党的背叛。一些干部脱离群众的问题相当突出,究其原因:一是宗旨意识淡化,官僚主义严重,习惯于当官做老爷,不愿面对群众;二是工作拈轻怕重,愿意做能出风头、易出政绩的“大”事情,不愿做艰苦细致、服务群众的“小”事情,不想面对群众;三是不善于做群众工作,不会讲群众语言,对群众张口结舌,不会面对群众;四是自身不过硬,怕群众告状,找自己的麻烦,不敢面对群众。毛泽东同志在《为人民服务》中指出,共产党及其革命队伍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只要我们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我们这个队伍就一定会兴旺起来。”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敢于面对面做群众工作,认认真真访民情、诚诚恳恳听民意、实实在在帮民富、兢兢业业保民安,进一步把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发扬光大。
第一、要牢记宗旨,心里装着群众。
“百姓心中有杆秤”。群众在我们心里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里的分量就有多重。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决策、抓工作、办事情要首先考虑人民群众的利益,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着眼于广大群众的愿望和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以民为重、富民为先,既注重增加财政收入,又注重增加农民的收入;既注重发展传统农业,又注重发展现代农业;既注重发展第二产业,又注重发展适宜就业的第三产业,力争让广大群众尽快富起来,钱包鼓起来,生活好起来。
第二,要放下架子,敢于面对群众。
放下架子并不意味着威信的丧失。干部越熟悉基层,体贴民意,在工作中就越有发言权,群众也就越尊重和信赖干部。放下架子,要从面对面接待上访群众开始,消除党政机关的神秘感,让来访群众都能直接走进机关,与领导干部零距离接触,面对面反映问题。要积极推行党员旁听党委会、支委会,公民旁听政府、村委会的办公会等制度,不涉及保密问题的事项全部向群众公开,使各项决策充分体现群众意愿。同时,要公开回应群众的咨询和投诉,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搭建干部与群众直接交流的良好平台。
第三,要以民为本,充分尊重群众。
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没有任何理由轻视群众。极少数干部从骨子里瞧不起群众,甚至认为基层群众素质低、“老败兴”,不能与“我”为伍。这是极其有害的,实质上是“官本位”意识作祟,是党性不纯的表现。郑培民同志奉行“万事民为先”,优秀共产党员巨粉娥说“老百姓的事比天大”。他们遇事征求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体现了从心底对群众的尊重。这年来,我镇敞开党委、政府的大门,推行党务政务公开,保障公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目的就是真正把群众当成主人。我们让群众走进政府,实行接待群众“首问责任制”,力求从细微之处体现对群众人格、权利、地位的尊重,使他们充分享受当家做主的权利。
第四,要迈开脚步,经常深入群众。
善于深入基层做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党的领导干部决不能高高在上,整天置身于酒桌饭局,周旋于老板、“大款”之间,而要更多地深入基层一线和广大群众中间,满怀热情地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经常迈开脚步,到困难大、矛盾多的地方去解决问题,到群众意见大、怨气大的地方去理顺情绪,到工作推不开、情况复杂的地方去打开局面。要下大力气解决文山会海问题,减少应酬接待,减少迎来送往,使领导干部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到基层调查研究。要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有和蔼可亲的态度,有公道正派的作风,有广博的知识,增强亲和力,使群众愿意说实话、说心里话,这样才能缩短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知民之所思,察民之所虑,帮民之所需,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
第五,要扑下身子,全心全意服务群众。
“德莫高于爱民,行莫高于利民。”领导干部为群众多送一份温暖,群众对干部就多生一份感情;干部多尽一份职责,就为党多增一份光彩。要坚持以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标准,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态度,诚心诚意地为老百姓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使群众利益得到切实维护和发展。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财力、物力、政策,把工作做深入、做扎实、做细致,把方便让给群众,麻烦留给自己,办出让群众满意的事情,为人民带来更多福祉。当前,要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把“用水难”、“行路难”、“发展农业产业难”和“看病难、看病贵”、“上学难、上学贵”等问题解决好,尤其要关注困难群众,切实把他们的工作生活安排好,使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乡镇办公室干部工作心得体会2
实施乡(镇)纪检机构改革,是总结多年来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实践,克服弊端、创新体制,强化监督的有效性和时效性,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战斗力的重大举措。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和取得成效,对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义重大而深远。
一、要充分认识乡(镇)纪检机构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推进乡(镇)纪检机构改革,是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基在农村的和谐稳定。没有广大农村的和谐稳定,就难以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的跨跃发展。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对于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和和谐稳定大局至关重要,其自身勤政廉政状况如何,能否保持公道正派、廉政奉公、执政为民,出现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能否及时发现和纠正处理,都有赖于农村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充分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可以说,农村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是党和政府与广大农民群众联系最为密切、对基层的不廉不公问题感受最为深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最为直接有效的依托力量,是农村社会保稳定、建和谐、促发展的前沿阵地。积极推进乡(镇)纪检的机构体制,切实提高自身建议水平,增强履行职能的能力,有助于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争取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助于提高基层党员干部执行政策的能力和水平,严格依纪依法行事;有助于增强和夯实我们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这是顺应纪检监察工作重心下移要求,在队伍建设上实现重心下移的实际步骤。
(二)推进乡(镇)纪检机构改革,是解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难题,整合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力量的有效途径。乡(镇)纪检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力量,其职能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影响到农村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成效。多年来,按照现行领导体制和机制,乡(镇)纪检监察机构一直存在自身力量薄弱、人员精力分散、监督机制不畅、工作开展不利的弊端。乡(镇)纪检“一个机构一个人,一个人员多个岗”的现象比较普遍,干部业务素质不高,不能独立办案,纪检监察职能出现弱化现象;在“双重领导”体制下,乡(镇)纪委工作往往难以放开手脚,对乡(镇)党政班子及其成员监督乏力;因长期工作在本地,受到人情等方方面面的困扰,往往“自己刀削不了自己把”。这些问题反映出现行的“条块结合、双重领导”体制已不能很好地适应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必须进行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和创新。我们成立中心乡(镇)派驻纪检监察室,就是要搭建一个新的工作平台,实现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从松散型向紧密型的转变,为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增添新的活力。通过有效整合农村基层纪检工作力量,建立权责明确、制度完善、运行顺畅的工作机制,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职能,解决过去“不能监督、不敢监督、监督不了、监督不好”的问题,避免“小事托大,大事托炸”,提高监督的时效性,提升农村基层预防腐败工作能力,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有效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推进乡(镇)纪检机构改革,是落实中央和省委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制度创新的实际步骤。寻求体制机制创新,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实效性,一直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央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强调,要“改革和完善农村基层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县、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在落实《意见》上国务院要求,“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健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省委《实施意见》也提出“积极探索乡(镇)纪检划片联合办公、组建联查中心、纪工委等有效形式,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几年来,各级纪委和广大党员干部越来越深地体会到,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工作“想办办不好、想抓抓不了、想做做不成”,对这一体制进行改革创新的呼声一直非常强烈。可以说,对农村基层纪检机构进行改革,既是大势所趋,也是人心所向。
二、推进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必须抓关键重实效
实施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涉及全局尤其是纪检监察体制的一项重点工作,要通过建立权责明确、制度完善、运行顺畅的工作机制,把改革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切实加强领导。要保证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加强工作指导和沟通协调,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保证改革有组织、有秩序地推进。要积极协调各级组织、人事、编制、财政部门,统一部署,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形成合力,切实解决好机构、编制、职数、干部配备以及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二)紧紧抓住改革的关键环节。要按照“整合工作力量、合理设置机构、强化监督职能”的思路和“实行分片派驻,统一管理”的模式,在符合党章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通过整合现有乡(镇)纪检人员编制,建立新的内设机构,实现乡(镇)纪检工作力量的优化配置。要合理组建派驻机构和编制人员,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需要为原则,因地制宜,选择经济相对发达、地理位置比较优越的乡(镇)作为中心乡(镇),成立派驻中心乡(镇)纪检监察室,。负责对辖区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在人员选派上,应主要在乡(镇)纪检专职纪检干部编制内调剂解决。派驻中心乡(镇)纪检监察室是属于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的工作机构,与其内设科室是同一层面的工作部门。因此,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与派驻中心乡(镇)纪检监察室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派驻中心乡(镇)纪检监察室与辖区乡(镇)党委、政府在党风廉政建设上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与乡(镇)纪检委员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三)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纪检体制改革。
一是周密组织,有序进行。要加强调查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改革实施方案。
二要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取得共识和支持。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要与组织、人事、编制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协商,搞好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妥善处理和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
三要把改革与加强基层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要通过改革,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公道正派,群众拥护,精力充沛的优秀干部选拔到派驻机构的重要岗位上来,确定纪检监察室主任、副主任人选,要优先从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干部中进行选拔,保证上岗到位后能够很快进入角色,迅速打开工作局面。要特别注意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改革势必触及各方面利益的调整和干部的进退去留。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教育引导干部讲党性、顾大局、讲政治、守纪律,服从组织安排,努力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改革环境,确保乡(镇)纪检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四要加强对乡(镇)纪检机构派驻工作的总结和研究。这项改革是一项新事物,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深入实际进行摸索和探讨,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从实际出发进行创新和调整,把求真务实精神贯穿于改革实施过程的始终。
三、以乡镇纪检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科学发展观在农村的贯彻落实,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借乡(镇)纪检机构改革的东风,理顺体制,真抓实干,寻求新的突破。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抓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县(市)区和乡(镇)主要领导要负总责,真正做到上岗到位,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切实负起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按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责任分工,组织、宣传、民政、教育、卫生、工商、物价、技术监督、土地、林业、公安等部门应各负其责,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协助党委、政府制定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办法,搞好任务分解。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建立信息综合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加大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强调查研究,注意总结和推广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