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2)
5、教师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随意调课,无特殊情况,课堂中不得中途擅自离开。
6、学生集会、大扫除、社会实践活动等,任课教师和下段教师均要进入相应的班级,维持秩序,做好安全工作。
7、要关注学生行为。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家访、教育,防止意外发生。具有特异体质或疾病的学生,要有记录,必要时给予特殊照顾。
8、按时放学,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学。若遇恶劣气候,要及时引导学生安全离校。
9、要做好学生交通、防火安全教育。各班教师要对危险用电线路、漏电插座、危险物品的管理等问题进行排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报告处理。
10、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学生一旦发生意外,教师应不等、不拖,及时处理,并送医院救治,同时通知家长和向学校领导报告。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教师一份,学校一份,有效期一年。
学校校长:左雷恒 学校教师: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纳雍县新房中学
20__年8月25日印制
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篇4
小学学校与教师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小学生接送车的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本校接送车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签订接送车主管教师安全责任书:
一、主管老师应主动配合司机按照“先接远再接近”“先送近再送远”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学生接送路线及接送时间,按远近编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时要本着“服务小学生,方便家长”的宗旨,认真负责、细心稳定、热爱小学生,尊重家长。
三、必须严格遵守小学生校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接送过程每个环节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并认真履行。负责做好小学生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2、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制度,如果家长没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小学生,不得擅自将孩子放下车或让熟人顺便带走,而应带孩子返校,并与班级老师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时通知家长。
3、严格做好交接工作。对班级教师、家长的有关通知或口信尽量做到传递无误。每天出车前要自己清点小学生人数。下车前要检查车内有无漏下的小学生,车窗有无关闭好,确保接送工作无误。
4、加强对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乘车意识,做到头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车内行走、打闹,确保乘车安全。
四、校车在接送小学生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校领导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五、按要求填写好交接登记和接送登记。
负责人(签字):
责任教师(签字):
皋兰县西岔小学
X年12月20日
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篇5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教师的综治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平安、稳定、和谐发展,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责任书:
1、任课教师要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在教学过程中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细心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现打架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2、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中途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学生随意私自离开教学场所,不能将学生驱赶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对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并妥善处理。
3、任课教师上课要及时检查学生数,若发现学生缺勤,要仔细询问其原因,若情况异常,要及时告知班主任及当日的值日领导,并妥善处理。
4、在实验课、活动课、体育课教学中,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要仔细检查教学场所及所使用的实验仪器、电源、药品和体育器材等,消除隐患,避免由于教师或学生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
5、任课教师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急救知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组织救护,保护现场,及时告知班主任和受伤学生的家长,并向学校汇报。
6、按时放学,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提前放学。放学后,任课教师若滞留学生,必须自己在场,不允许出现学生在、老师不在的现象。
7、任课教师组织开展各种校外活动,必须经学校批准,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安全因素,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8、学生参加本校各种训练队、兴趣小组活动,其安全由指导教师负责。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教师个人各执一份。
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篇6
为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教师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岗位安全职责,根据上级的要求,特制定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按照“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教师对本教学班学生安全工作负全责,承担本节课和本岗位学生安全管理责任。
1.上课时,任课教师是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节课内学生学习活动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组织活动应做好学生安全保护工作。
2.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应及时通知班主任及学生家长。
3.每节课前清点人数,对缺勤学生要及时了解原因,必要时与班主任、家长沟通。
4.综合实践课、劳动课、美术课等使用刀具等工具,教师一定要进行指导,学生在上课时,特别是在操作时,老师不能离开现场,下课后清点工具并归位。
5.实验课教师不得让学生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体和气体,实验前教师一定要进行安全教育,明确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认真指导,下课后要把仪器、药品等归位,关掉电源等。
6.体育或其它活动课不得让学生离开集体,课前要教育学生,活动要讲究方式方法,力求做到适时、适量、适度;教师要把学生控制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掌握特殊体质学生的情况,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学校内进行维修时,上课时间,科任教师要教育学生不要靠近、进入施工现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8.在微机室、实验室等上课的老师,要引导和组织学生排队前往,下课后按顺序排队依次回到教室,严禁学生在走廊或楼梯上推搡、打闹。严防因教师指挥不利,课前电源、器材、备品检查不到位或教学组织不当,操作不规范,导致的火电灾害和导致学生人身伤害。
9.音乐和体育教师在教师用品的搬运和安装过程中,不得学生参与,以免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在教学过程中认真关注特异体质学生,讲解指导到位,严禁实施动作不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教学方法,避免学生受到伤害。
10.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提出离开学校,必须有家长(或亲属)到校或与家长认真进行沟通后教师方准给假。学生应持班任教师假条离校,值班门卫应认真查验核实,并做好登记。
11.正确处理好师生关系,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留惩罚性作业,对学生进行语言伤害,人身攻击,影响学生身心健康或造成一定伤害和影响。
二、本着“谁的岗位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下列情况引起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追究教师相应行政和经济责任,并在年终考核中扣除相应的分数。
1.教师负责自己所使用专用教室及教具、电教设备等物资的保管和安全检查。教育学生要爱护公物。放学后,要切断所有电器的电源,门、窗要上锁。每天坚持做好自己
所负责专用教室的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与后勤取得联系,妥善处理,避免因发现不及时,报告不及时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和安全事故。
2.上课时教师管理不到位,离开教学现场或旷课而致使学生出现受伤等安全事故;不按时放学,学生在放学途中出现意外事故。
3.课间学生发生意外事故,楼内由楼层护导员负责,楼外由操场护导员负责,中午在校吃饭学生发生意外事故班级内由班任教师负责,走廊由楼层护导员负责、操场由操场护导员负责。
4.校内外大型活动时,教师无故未到场,班上的学生出现踩踏等安全事故。
5.因未尽到教育的义务,或教室里有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并未及时向学校反映,因而使学生出现的安全事故。
6.学生私自逃学未及时与家长联系并未向学校反映的;家长已向班主任通知学生有特殊疾病,教师未采取相应措施使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造成伤害事故。
7.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师语言或行为不当所引发的意外事故。
8.遇紧急情况发生,教师和相关人员未到场或未在第一时间赶到所负责场所,出现踩踏等安全事故。
三、本着“谁的职责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该教师相应的责任。
1.按照学校的特定时间安全工作岗位职责,要求教师必须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坚守和执行本岗位工作(包括放学、眼操、间操、大课间及学校统一组织的大型的安全演练和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在岗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防止学生伤害事故发生。
2.全体教师应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及时处理并报告直接领导(包组领导)和主管领导,防止因处理不及时或迟报、漏报、瞒报造成学生伤害和财产损失。
3.每一位教师都要教育学生在校园内不追逐打闹,不随意攀登校内建筑物及大型器械,不准在校园内撕疯打闹,不准在楼梯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护栏上攀爬,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
教师的安全工作考核与文明班评比,与评职、晋级、选拔、评优选先挂钩,并且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此责任状一式二份,校方和教师本人各保留一份,适用时间为20_年4月至20_年12月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20_年 4月 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