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读生的安全责任书(2)
l、家长必须时刻关注学生安全,教育子女增强“安全第一”的意识,学会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提醒孩子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遇到陌生人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灵活处理。
2、严禁孩子到自然水源(水库、池塘、大口井、河流等)处洗澡、戏水或玩耍。
3、注意交通安全。孩子外出应有家长陪同,行走或乘车应请注意安全,在公路上要靠右行走,横穿马路要从斑马线通过,交叉路口、转弯路口、陡坡注意来往车辆。 不要乘坐无牌、无证或超员的车辆。
4、要防止坏人的侵害。不要单独外出游玩,购物要有家长同行;不搭陌生人的便车,不接受陌生人的钱财、玩具、礼物或食物。不让陌生人进入房中,不在他人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财富,以免招致麻烦。不去网吧上网,不玩无益的网络游戏。要学会使用“110”报警电话,但切忌随意拨打,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5、要注意防止安全用电、防地震。不让孩子随意触摸电器、插座等有电源性物品。遇到雷雨天气,千万不要站在高耸的物体下,如旗杆、高树、电杆、烟囱,不要靠近有金属物的地方,不要收看电视,不要打电话。
6、防食物中毒。不吃腐烂、变质的饭菜、瓜果。不偷摘别人的果实,以防喷洒农药,发生中毒,不要随意吃不卫生的零食,不喝生冷水。
7、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粒、杂物、弹弓、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开玩笑。
8、庄稼是农民的劳动果实,家长必须对学生进行教育,杜绝学生破坏庄稼的事件发生。否则,一切后果由自己承担。
9、保证学生不玩火,预防煤气中毒。
10、家长应经常与孩子交流,引导孩子开展一些有意义的假期活动,让孩子多动脑、动手、动口,开阔视野,增长见识,丰富孩子的假期生活。鼓励子女帮助父母做家务和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
三、学生在暑假中必须做到:
听从老师、家长的教导,按照老师、家长的要求,认真学习安全知识、自我保护知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平安、健康地渡过假期。
安全警钟,长鸣不止,希望每位家长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确保子女假期身心安全。凡在假期出现的一切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学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学校:(盖章) 班主任签字 :
学生签字 : 家长签字:
二〇__年六月三十日
走读生的安全责任书篇5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的安全网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学期安全责任状:
1、学校、教师、家长、社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2、学校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对子女的安全负责,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和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做任何有损集体、他人的事,按时上学,放学要准时回家,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必须请假,放学后不准在校园内逗留,否则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4、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爬在楼道栏杆上向上或向下张望,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推拉,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5、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6、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教师不承担责任。
7、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要履行请假手续,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9、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上街走人行道,过马路走斑马线,不追车、不爬车。如不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学生驾驶摩托车;严禁在校园内骑自行车、玩滑板车,否则出现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0、严禁学生玩火和在教室内点蜡烛、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物,不准乱接乱拉电线线路,如出现不良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11、学生不准攀登高空和爬树木,不准坐在走廊凉台上,不到危险地段玩耍。不准在走廊栏杆上和窗台上放置物品,不准在旗杆下玩耍。否则,造成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2、严禁学生到沟塘、河流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5、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以及在校外发生的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6、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溺水活动,家长和学校要对学生进行自我防范和应变能力的教育;要记住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交通事故报警“122”、医疗急救“120”(没事别乱打否则属违法,要严肃处理)。
17、不吃“三无”产品(即无产家地址电话、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和腐烂变质的水果、食物。不到农家田地和果园偷摘果实吃。否则,学校不承担责任。
18、教师组织班级开展各项娱乐活动首先要考虑安全工作是否到位。否则就不准开展,不听劝阻擅自开展造成不良后果,由该班教师负责。
19、师生在外遇到校外人员扰乱校园、冲击校园的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值班老师、学校领导及派出所。
20、不准坐无证或证件不全的车、船或农用车、报废车船,不听劝阻擅自搭车,造成不良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21、本责任状自双方签字后执行,时效至本学期结束为止。
2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学生家长各执一份。
城关二小(盖章) 家 长(签字):
班 主 任(签字): 学 生(签字):
X年9月2日
走读生的安全责任书篇6
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总责,学校教师应教育学生遵守学校各项制度,学生家长是学生第一责任人。
2.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4.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5.严禁教师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6.学生不准驾驶自行车上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自负。
7.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途中玩耍。否则,如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方。
8.学生不准乱吃零食,如因乱吃乱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9.严禁学生擅自到水沟、河里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10.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违法和工作失误,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担责任。
11.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12. 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3.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鞭炮、玩锐刃钝器物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4. 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
15. 学生应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6. 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指已参保学生)
17. 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