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
证明书由机关、学校、团体等发的证明资格或权力的文件。也是一种经典的书面形式,经常出现在正式场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欢迎查阅。
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篇1
致: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公证处:
兹委托 、 等 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向你处申请办理我单位同 之间的以下公证:
1、借款合同 □ ;抵押合同 □;保证合同 □;质押合同 □
2、借款合同赋予以强制执行效力
3、 合同 赋予以强制执行效力
4、购销合同
5、其他 合同(协议)
上述代理人就此公证事项向你处所作的陈述、承认,所签署的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篇2
本人 苏国展 系杭州坤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沈杰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 浙江省乔司监狱六分监生产区道路改造工程的报名与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
委托期限: 30天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杭州坤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3301252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3300615 20---- 年 7 月 5 日
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篇3
北京金宏达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
20----年04月28日
法人代表授权
北京金宏达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为合法注册和营业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利泽中园二区203号617室
本人曹于明特授权顾春豪代表我公司参加①石楼镇中心小学;②石楼吉羊完全小学;③石楼大次洛小学;④矿机学校;⑤霞云岭中心小学等加固工程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组织施工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宜。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抵达贵方之前,本授权书始终有效。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由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人签名:
被授权人签名:
北京金宏达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
20----年04月28日
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篇4
本单位法人代表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 (职务、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合法地代表本单位前往贵公司 项目经理部洽谈签订劳务合同。授权委托人 代表本单位签订的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对本单位具有约束力,本单位将行使和承担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所涉及的全部权利、义务和责任。
授权范围:代表本单位全权处理合同约定的内容及相关事宜。 授权权限:代表本单位签订合同、签证相关合同性文件、组织和管理施工合同履行,签收工程物资材料、接受合同价款、办理和确定相关预、结算手续及最终结算,签订封账协议,处理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
授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授权委托人签订的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授权委托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篇5
委托人: 性别: 年龄: 住址: 电话: 受委托人: 通讯地址: 电话: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与纠纷一案中,作为我的 诉讼代理人。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一般代理:
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可根据实际案情增加减少授权项目) □特别代理:
1.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2.和解;3.提起反诉、上诉;4.包括一般代理的权限
委托人 受托人 年月日
( ) 律民字第 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 编码: 电话: 传真: E_mail:
乙方 律师事务所地址: 邮政: 编码:
电话: 传真: E_mail:
甲方因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在下列□事项□案件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1、对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2、案由
3、受理机关
4、涉及标的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一般代理或者特别授权,包括(选择项以划√为准):
□调查取证;
□提起诉讼;
□提出答辩;
□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
□提起反诉;
□进行调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诉;
□申请执行;
□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
□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二)乙方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被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律师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专业判断,客观地告知甲方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四)乙方律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以及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及时办理受委托的事务;
(五)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六)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间,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委派律师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七)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八)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档案保存时间根据律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证据、伪造证据,因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