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卫生高级职称专业考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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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是为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而设立,符合申报评审正、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人,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全省卫生高级职称专业考试通知,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全省卫生高级职称专业考试通知

一、报考对象

全省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三、考试时间与地点

专业理论考试卷面总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考试拟于2022年7月2日—3日,统一在长沙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专业设置

2022年度共设104个专业,新增临床医学检验学、卫生管理专业,详见《2022年度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专业设置和要求》(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设置和要求》)。报考人员所从事岗位(专业)不在《专业设置和要求》之列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

五、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省卫生人才,进入“202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专区”,按照规定程序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2022年度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核对无误后打印《报名表》,并在本人承诺栏内签名确认。

(二)单位审核。事业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应按照高级职称年度评审职数申报与管理要求,结合本单位岗位职数情况严格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单位无相应空缺岗位不得同意人员报考);其他机构或单位也须按要求对非事业单位人员审核把关,并在《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相应位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三)现场确认缴费。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或委托人事代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汇总《报名表》。6月6日—8日到市州卫生健康委进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和其他省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到省卫生系列职改办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由相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代收考试费用。

(四)准考证打印。专业理论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预计为6月27日—7月1日。报考人员须及时登录省卫生人才网站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成绩加分规定

脱贫县(附件4)人员、参加半年以上1年以下短期援藏援疆专业技术人员及援外医疗队人员、参加3个月以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人员专业理论考试成绩加3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

脱贫县参考加分人员名单拟于在省卫生人才网站公示。请相关人员仔细核对,如发现名单信息有误,请于7月4日17:00前向所在市州卫生健康委反馈。市州卫生健康委核实后,统一汇总相关情况和人员名单于7月5日前报至省卫生系列职改办。省卫生系列职改办根据情况再次公示,公示结束后不再增补人员。

七、免考对象

(一)根据《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援藏援疆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援藏、援疆1年及以上且考核(含年度和集中考核)为称职及以上,在援派期间未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专业技术人才,援派结束返回我省参评职称,在援派前职称基础上按规定条件申报高一层级职称时,免专业理论考试。根据《省卫生计生委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援外医疗队人员选派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援外任务结束后,工作积极、业绩突出、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达到申报高一级卫生系列职称任职年限的,免专业理论考试。

(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优秀,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抗疫专项表彰奖励者,或新冠肺炎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以国家卫生健康委核准的《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工作情况统计表》名单为准),免专业理论考试。此项优惠政策仅适用于参评人员首次申报现有职称的高一级职称。

(三)2020、2021年度综合成绩保留人员在单位有相应空缺岗位,且符合2022年度报考条件的免专业理论考试,可以保留成绩直接参加综合评审。

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政策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中共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保护关心爱护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各项政策的具体措施的通知》(湘办发电〔2020〕15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3号)等精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以国家卫生健康委核准的《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工作情况统计表》名单为准)可享受如下政策:

(一)优先申报评审。现有中级或副高级职称,申报高一级职称时,所在单位有空缺岗位的优先推荐参评;无空缺岗位的,可按急需紧缺人才申请评审职数。职称评审实行倾斜,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不占整体通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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