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风筝的人第十章读后感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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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森,阿米尔,两个十二岁的少年。最初的最初,他们是最亲密的朋友,一起嬉戏打闹,一起憧憬未来。这里由小编给大家分享追风筝的人第十章读后感600字,方便大家学习。

追风筝的人第十章读后感600字篇1

我是被这本书的封面吸引的,一片绚烂的晚霞,粉色和紫色的霞光占据了整本书的封面,一条长长的风筝线轻柔的牵扯着菱形风筝,那么唯美纯净的画面,美得令人窒息。

刚看完小说的第一章,尽管内容不多,但我还是被卡勒德胡赛尼优美的文笔,深深地吸引了进去,我被阿米尔和哈桑而感动,小说是以阿富汗战争为背景的12岁的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无法面对哈桑,于是用计逼走了哈桑。不久阿富汗发生事变,自己跟随父亲逃往。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好友竟然是和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

写到这,回忆小说到这,我感到自己被骗局包围起来,阿米尔欺骗了哈桑,阿米尔的父亲和拉辛汗又欺骗了阿米尔和哈桑还有可怜的阿里(哈桑的爸爸)。

我并不喜欢童年的阿米尔,对父亲对哈桑的关爱似乎感到忌妒,或许是阿塞夫的挑唆,或许是骨子里种族的不和,宗教派别的歧视,在那年风筝节,对于哈桑被阿塞夫的欺凌置之不理的是他,把哈桑和阿里赶走的也是他。我更爱戴走上赎罪道路他,面对成为的阿塞夫,面对即将驾鹤西去的拉辛汗的坦白,面对哈桑的死,面对哈桑的儿子索拉博,面对多年来自己的错误去弥补的人,那么他现在是对的。

我喜欢哈桑,喜欢他忠诚的性格,喜欢他对于友谊所一贯的执着,喜欢他的那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

喜欢他对《沙纳玛》的崇敬,在我眼里,也许他不是兔唇,不是那个像中国娃娃的哈扎拉人,那个被普什图人叫做"吃老鼠的人","塌鼻子","载货蠢驴","巴巴鲁"的男孩,他勇敢强壮,机灵懂事,有普通男孩所没有的纯朴,在某一角度,也许胜过他的"阿米尔少爷".他最终被无情的杀害。

巧妙,惊人的情节交错,让我想到了我的朋友。我想到了在故乡,在那个有许多种族之分的城市,我离开了那,来到了一个陌生城市。

大城市的繁华,的确令我迷乱了眼睛,但在寂静之时,我想到了我的朋友,校园里最瞩目的五个人。我与她们为友,让我变得更优秀起来。

这本小说告诉我的,就是去珍惜自己的朋友,自己的家人,还有爱你的人,当你离开他们或者他们离开你时,你便会清楚地发现,原来爱已融进时间里,变成刻骨的记忆。

追风筝的人第十章读后感600字篇2

许多一般的书在你看后不久便会渐渐地忘却,但好书不会,好书如一杯香醇的咖啡,充满香和苦,甜和涩。

令我至今为之震撼的还是《追风筝的人》。这篇长篇小说主要讲述了在阿富汗战争背景下,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的故事。

这个故事真是五味杂陈。爱,恨,恐惧,忏悔,救赎……都如丝一般,交织于这惊世之作中。

故事中的阿米尔和父亲都是两个痛苦的人。其实,哈桑是父亲与仆人阿里的妻子所生的私生子(这件事哈桑到死都不知道),但在阿里带着哈桑出走时,父亲连儿子都不敢认(为了名声)。他为此深深忏悔。为了达到自我的救赎,他做了许多善事:开设蓄孤院,帮助他人……但最终患肺癌而死。

主人公阿米尔则为他十二岁时那件懦弱的事而忏悔。他看着坏蛋阿塞夫和几个人在欺凌哈桑却不敢上前。但为了自我救赎,他做出了比他父亲更勇敢的决定,在三十年后,深入“塔利班”恐怖组织,从头目阿塞夫手中夺回哈桑的儿子索拉博……

有的人说阿米尔和父亲怯弱,但我并不这样认为。因为他们有忏悔,有救赎的勇气……

哈桑,风筝;父亲,风筝;索拉博,风筝。阿米尔便是“追风筝的人”。

他(阿米尔),目睹哈桑被阿塞夫欺凌却远远观望;他,因犯错冻结他与父亲之间的感情;他,因一些作为失去了索拉博的信任;他,因没有勇气,而不敢上前去找索拉娅……阿米尔的一生中要追的风筝实在太多。

追风筝的人第十章读后感600字篇3

一本书的美好,最好能让人想到童年。

在我们都是孩子的时侯,在大家以一种无知而期盼的眼神迎接未来的时侯,在我们一天天自豪地长成大人的时侯,总有一些事不容我们忘记。那些美好的不负责任的错误和自以为是的小纠纠,无论多久,都尾随成长,永不相忘。

还记得明明是自己不小心打碎了邻居家的花瓶,确仗着自己已能说会道而邻居家的孩子还不能利落说话而硬说不是自己,并以为真得能瞒天过海。还记得一次两个小朋友闹翻了打架被老师训斥,我违心的告诉老师是那个比我小的孩子的错,原因是我也害怕那个大个子的孩子日后找我麻烦。而不顾那个小朋友哭着离开。还记得妈妈说和我一起张大的小孩有很严重的病而不让我和他玩。我就刻意的躲避他,他总是拿很多的好吃的来唤我出去玩,久而久之,我会不耐烦的说,你走吧,我不要和你这个病人玩耍。然后我看着他迟疑着慢慢离开我家的小院,出门的时侯抹了一把眼泪。

后来,因为读书的关系,远离了家乡,远离了穷乡僻壤,来到了城市开始完全不同的生活,逐渐淡忘了家乡和那些一起玩耍的伙伴。远离了童年的无知。

这就是小时侯的简单直白的自私和毫无顾及的伤害。多年以后,早已是相隔遥远,只是我依然不能释怀,依然不能原谅。虽然他们可能已忙碌的忘了这些,再次见面后是完全与以前的隔离。我们毕竟不是当初的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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