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观后感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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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一部作品以后,相信大家增长不少见闻吧,现在就写一篇走心的观后感吧。但是观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由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今日说法观后感,方便大家学习,希望可以帮到你。

今日说法观后感600字一

“噢!放寒假啦!放寒假啦!……”我像一只离开了束缚的小鸟一样,高兴地欢呼雀跃起来,离开了妈妈的唠叨声,拿起了遥控器,目不转睛地换着电视频道。突然,一个广为人知的名字进入了我的视线——雷锋。一提到这个名字,我就被这个频道吸引住了,我指着电视大声地对爸爸说:“雷锋!雷锋!”一看,原来现在播放的是《今日说法》。

《今日说法》节目主持人讲了一个令人深省的法制故事:

湖南省雷锋的故乡发生了一件事,今年放暑假期间,同村有三位小朋友一起到村庄边的水库抓鱼其中一位不慎滑进了深水区,在如此危险的时刻,另外有一位12岁小朋友奋不顾身地跳下了水,用自己的全身力气,把落入深水的小伙伴推上了岸边,而自己由于精疲力竭,便沉入水底,溺水身亡。奇怪的是被救的和另一位小伙伴不但不救,反而将死者的衣裤悄悄地藏了起来,然后若无其事地跑到死者的邻居家借书和看电视,企图制造不在现场的假象,使寻找死者的工作错过了机会,直到警察侦查时才说出了真象……

看到这里我为救人的小英雄感到可惜,他舍己救人的行为正是雷锋精神的体现,值得我们学习和赞扬,但是,我还是认为他的方法欠考虑,因为他如果用呼叫的方法让大人来救(因为在不到十多米的地方有人),就不会白白地牺牲自己年轻的生命。而另两位小朋友应该受到批评,这么能见死不救呢!特别是那个被救小朋友应该好好地思考一下,假如没有死者的相救,死亡将是自己,他应该感到内疚。

同时我也从这个事故中知道了:凡事都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在放假期间,不遵守这一点,它会毁了一个人、一个家。

今日说法观后感600字二

《今日说法》这个节目我从7岁开始就看,如今已有两年。我看过很多期,但最让我感动的还是____x年的一个故事。

主持人说,今天的《今日说法》要跟大家讲的是一个老师找学生要债要了十年的故事—《讨债不为钱》。我很奇怪,老师怎么会向他的学生要债呢,还要了十年?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带着满心的疑问我开始继续往下看。

福建的一个教师,十年前为了资助一个偏远地区的学生,在三年的时间里从平日并不多的工资中挤出两万多元用于帮助那个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他们两人平时还以书信交流,老师还常常给予那个学生精神上的鼓励。可就在这个学生毕业后,老师却怎么也联系不上那个学生。过了一段时间后,老师收到了学生的一封信,信中那个学生不仅不对老师心存感激,还满怀委屈,抱怨不该上这三年学,浪费了自己的青春时光。之后,老师通过法律向学生要钱,花了整整十年的时间才找到那个学生。学生在法庭上说:“我很感激他,但我也恨他,因为他没为我找到一个好工作,所以我才和他断了联系,我知道他这么多年一直在找我。”

我看到这里,真是气愤!好一个忘恩负义的人,白白在这世上活了这么多年,也白读了那么多的书!他再有知识,再有学问,但他却缺少一个人最起码该有的诚信和感恩!就像老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说的那样:“我用十年的时间,花费了几万块钱路费,向他要债却不是为了钱,就是想让他懂得诚信,再给他上人生的一课。”

多么无私的老师啊!他以宽大的胸怀包容了这个学生,真让人感动,自私的学生和无私的老师相比,是多少渺小啊!我想,如果那个学生还有一点点感恩的心的话,他就应该懂得老师的良苦用心,以后好好做人,记住老师的教导。

但愿社会上不会再有这样的人,让社会变得更加美好!

今日说法观后感600字三

《今日说法》中有形形色色的案例,我从中选了两个案例:

一个内容为:93岁养母含泪离世,生前将养子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养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养母收养儿子24年,换不回一声“妈”。

我为文中的母亲感到痛心,养这样一个儿子,24年的心血不等于白费了吗?

李阿婆收养成阿福时,阿福还不到一岁,对于这样一个小生命来说,事实是残酷的,而他是幸运的。现实将这个小生命从他生母那带走,却又给了他一个同样爱他甚至更爱他的养母。

李阿婆夫妻省吃俭用,把儿子养得白白胖胖。24年之后,儿子成人了,结婚了,李阿婆把最珍贵的金戒指给了他……没想到,最后养子却因为一句谣言,抛下自己,直到死去。

这是多么让人痛心啊!难道母亲把儿子健健康康地抚养成人也有罪吗?24年的苦心就因为一句话抛到了九霄云外?可怜天下父母心,一个男人怎么可以做出这样绝情的事,他对得起他的养母吗?

爱自己的父母吧!

另一个是:女子深夜遭遇梁上君子,金项链及4300元现金被盗。租住的宾馆拒绝赔偿:房客未关窗睡觉,未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据了解,被偷人梅虹的损失近万元,这不仅使人一惊。可是在这之前此人的电动车电池曾被偷过,她为什么还要这样疏忽自己的财产?虽然最终她会得到一些赔偿,可是她也要反思一下了。

生活中的小偷让我们防不胜防,家里、大街上,偷你东西你连试都试不到,有时一块手机,有时一个钱包,而被偷的人,却只能自认倒霉。

或许这些事不是我们可以消灭的,但我们应该尽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像“梅虹”那样疏忽大意。否则,当遇到“梅虹”一样的遭遇时,你会追悔莫及。

今日说法观后感600字四

今日我看今日说法,深有感触,讲的是一位八旬夫妇四十年前由于传统观念作怪,虽然生育了两个女儿却领养了一个男孩。对于这个男孩可说是关爱有加,溺爱倍至,甚至自己的亲生女儿也无法得到这样的感觉。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溺爱使这个孩子变得任性,粗暴,动不动就对父母拳打脚踢,他给这个家带来的就是一场噩梦。

长期以来对父母的虐待,邻居和亲戚都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特别是两个结了婚的女儿更是每天为父母担惊受怕。由于父母的忍让,更是助长了养子的焰气。

在他四十一岁的一个晚上,他有野兽般虐待自己八旬的老父亲,拳脚相加,老妇人趴在老翁身上求饶。忍耐了四十年的姐姐亲眼目睹了禽兽不如的弟弟如此对待老人,一怒之下在他熟睡的时候用斧头将他看似而后去自首。

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可最后的结果却出人意料。我当时就得这起故意杀人就算自首也要怕被二三十年啊!可这起自首案件,一是有自首情节,二是死者长期虐待老人的事实。三是百多邻居联名集体向法院请求宽大处理。最后判决的结果仅仅是判处姐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这个判决在中国审判史上开了先例。

为什么这个案件会是这么判决呢?老人是弱势群体,儿子如此禽兽不如,这个判决也给了那些长期虐待老人的不孝者敲响了警钟。兔子急了也咬人。而法律真正保护的这个群体的弱势,真是大快人心。

我为那位姐姐而庆辛,这样的法律是能够让人们接受和信服的,是公正的!

我们也该从这个案件中接受教训,对虐待老人这绝不饶恕!同时也提醒我们教育儿女不能过于溺爱。“惯子不如杀子”我们不能说这个不孝子该死,不过也是咎由自取,老天有眼,可谓自作孽不可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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