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民法典公开课观后感5篇精选

关键词: 民法典观后感,民法典公开课,民法典公开课观后感
淑娟0 分享 时间:

为了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组织观看学习民法典公开课显得尤为重要。看完之后不妨把你的观后感写下来,说说你的看法。今天小编整理了学习民法典公开课观后感5篇精选,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民法典公开课观后感1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重大立法工程。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后,我自觉把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尤其是通过这次民法典公开课学习研讨,我对民法典的认识和体会进一步得到升华。

第一,民法典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里程碑。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法典的编纂一直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从20世纪50年代至今先后启动过五次民法典编纂工作。经过多年努力,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民事司法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民事法律服务取得显著进步,民法理论研究也达到较高水平,全社会民事法治观念普遍增强,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坚实基础。根据党中央的工作部署,编纂民法典采取“两步走”的工作思路进行。第一步,制定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总则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为基础,进行系统梳理总结提炼后,形成民法总则草案,于2017年3月通过审议。民法总则通过后,经过法制工作委员会和相关单位的艰苦努力,形成了包括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6个分编在内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分别通过了审议,并与民法总则合并,顺利完成了第二步。今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是新中国70多年来民事立法和法制建设的伟大成就,在我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第二,民法典是顺应时代的精神产物。当今,我们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涌现出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人民群众对保护合法权益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一背景下,编纂民法典正当其时。总的感到,民法典草案顺应新时代、回应新技术,注重将科技发展的因素充分融入法典中,既凸显各界观念的进步,更体现了在立法过程中,社会各界对新时代、新现象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既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立法态度,又顺应了新事物对社会关系的影响。比如,将人格权单独成编规定是我国民法典体系顺应时代需求而进行的重大创新,是落实十九大报告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新时代全面保障个人人格尊严、保障人民体面生活的重要举措。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疫情影响下,大家对新冠肺炎是否造成合同履行中的“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进行了广泛而深刻的讨论,而民法典的确立将从法律层面给予确认正式规则。可以看到,从民法典草案规定履行合同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到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再到制定高空坠物侵权责任分摊规则等,都回应了时代需要,顺应了时代需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第三,民法典是民族精神的立法表达。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必然承载着一个民族共同的记忆,彰显着这个民族鲜明的精神特质。翻看民法典,最鲜明的特征就是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了立法当中,从抽象地规定公序良俗,到具体地要求赡养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民法典用一个个法条映照出中华民族的精神内涵和价值追求,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实践。民法典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最大公约数”为思想基础和价值取向,契合了全体人民的道德意愿、符合整个社会的公序良俗,真正为人们所信仰、所遵守。这样的民法典,具有时代特色,彰显中国气派,为世界民法发展提供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第四,民法典是民生至上的集中体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处处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思想。从编纂过程看,民法典充分听取民意,先后10次通过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和建议。从内容看,民法典共1200多个条文、10万余字,覆盖一个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既是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更为维护人民权益织密防护网。这次编纂民法典,践行了党的根本宗旨,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回应了人民关切,充分体现了保护人的权利、提升人的尊严、服务人的发展的立法精神与立法宗旨,饱含浓厚的民生情怀。特别是对民事权利保护的高度、深度与广度都进入到了一个新境界,从而使法律能够更好地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民法典公开课观后感2

千呼万唤,新中国历史上首个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终于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高票表决通过。民法,是调整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几乎所有的法律,因此,《民法典》也被大家称为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人民权利的宝典,每个公民的生活和工作,每个企业的设立和运营,都离不开它。这次《民法典》的出台,可以说亮点多多,从第一编的总则编,到第七遍的侵权责任编,都有不少和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新变化。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民法典普及力度。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民法典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

加强立法工作、推动民法典完善发展。民法典颁布实施,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解决了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有关国家机关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推动民法典发展更上一层楼。

加强执法力度、确保民法典落地生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加强普法宣传、加快民法典深入民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古有商鞅变法,今有民法典颁布。从古至今,法律一直走在“时尚尖端”,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人们新的工作方式、交往方式、生活方式不断涌现,法律在一直不断适应新潮流。我们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一传十,十传百,真正让百科全书式的民法典在世间流传,造福于人民。

民法典公开课观后感3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安排这次集体学习,目的是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今天,也非常高兴能够给大家分享我这段时间学习民法典的心得,希望能帮助大家以法典的思维和视⻆去重新检视、审视自己的保单,从而做到补缺补漏,覆盖险。今天我们要谈的话题是医疗险和法典当中重要法条的关系。

一、医疗险的基本概念

医疗保险它是起源于西欧的,可以追溯到中世纪,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家庭作坊被大工业取代,出现了近代产业队伍。由于工作环境恶劣,流行疾病,工伤事故的发生,工人要求相应的医疗照顾, 可是他们的工资较低,个人难以支付医疗费用,于是许多地方的工人便自发组织起来筹集一部分资金用于生病的开支,但这种形式并不是很稳定,而且小范围抵御⻛险的能力很低。18世纪末19世纪初,民间保险在西欧发展起来,并且成为国家筹集医疗经费的重要途径。所以随着医疗险的发展,最后它形成了以社会保障为基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以商业医疗保险为补充的这样的一个个人可以购买的医疗保险制度。所以从这个⻆度而言,医疗保险的基本性质是补偿疾病的医疗费用保险。通过这段历史,大家一定要关注两个关键词——

第一个关键词是生产力。

因为医疗保险是产业队伍发展过程中是工人的医疗照顾的一种补充。所以,医疗保险是生产力因病患丧失的一种风险覆盖。

第二个关键词是补偿。

医疗保险是对医疗费的一种补偿性的支出。所以从这个⻆度而言,我们发现事实上医疗险主要是在解决两个⻛险的覆盖,一个是人的⻛险覆盖,一个是金钱的⻛险覆盖,有了基本思考之后,我们来看看这次刚颁布的民法典当中有哪几条跟此性质有关。

二、民法典中关于医疗险的条文解读

首先我们关注到民法典当中有一个重要的条款——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 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面对夫妻风险的案例诊断当中,很多高净值客户和普通家庭都面临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到底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今天重点讲一讲和医疗险密切相关的就是第1063条当中的第二项:一方因身体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刚刚我们关注到医疗保险有一个重要的属性,就是一种补偿性,所以补偿这个词在民法典当中的条款项当中也有充分明确的记载,夫妻双方的任何一方在走入婚姻之后,其实都应当为自己去配置充足的医疗险, 一旦夫妻一方人体受到损害,所获得的医疗补偿属于一方财产。

夫妻双方的任何一方在家庭生活当中遭遇疾病,遭遇医疗的问题,它会产生什么样的天平倾斜呢?

第一、夫妻一方失去劳动力的风险。主动提供劳动力的一方,会因为丧失劳动力,使家庭的经济收入失去、中断乃至终止。其实,在大部分家庭中,丈夫往往是主要的劳动力,丧失劳动力风险的概率是比较大的。

第二、如果丈夫作为主动劳动力丧失了,妻子就不能再失去自己的主动劳动力,因为妻子不仅要获得主动收入补充家庭开销,同时他还需要去照顾在医疗期内的丈夫,这个时候整个家庭的天平就会被打破,反之亦然。所以从这个⻆度而言,一个人在婚内配置医疗险,它的本质是一 种爱的表现,我拿什么爱来对得起我的爱人,那就是我给我自己配置充分额度的医疗险。因为一旦我受到了人身损害,所获得的补偿是一方财产,我把我的补偿用于我的医疗费用,从而不给另一方添负担,这就是很好的一个场景。

那么在整个医疗险配置的过程当中,如果你配置一份医疗险,甚至是高端医疗保险,我们在任何保单填写都离不开一个义务,就是如实告知的义务。

在民法典当中第1053条有这么一个条款,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之日起一年内提起撤销。

那么问题来了,在现实生活当中,两个人正在两情相悦的谈恋爱,一方怎么好意思去问另外一方,你有没有重大疾病呢?如有你有,我可以是不会和你结婚哦。

所以这个时候一份医疗险的出现就能够避免这种尴尬。因为我们都知道一个人去配置医疗险一定要做如实告知。所以在恋爱当中,一方当事人拿出了属于自己的一份医疗保险,从另外一个层面已经可以证明自己没有重大疾病,否则保险公司不会予以核保通过。所以,恋爱的双方相约去各配置一份医疗险,也许也是未来不错的场景。

其实在民法典中还有一个条文,跟我们的医疗险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但是一般人很难觉察,那就是: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 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一条为什么跟医疗险有关呢?

这一条的本质夫妻一方必须要遵守的法律底线,就是不能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时候我们发现夫妻在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一方配置医疗险本质,就是它不是隐藏财富的行为,这是夫妻任何一方对自己医疗补充保障性的一个安排,一旦一方出现疾病,出现医疗问题,他所获得的补偿或赔偿就是一方财产。所以从这个⻆度来说,我们不需要隐藏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应该在合法的范围内光明正大的给自己配足足够额度的医疗保险,这个点值得我们去关注。

29031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