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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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合同的协议一般用于正式的商业谈判中,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实体为了开展某项活动,经过协商后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转让合同的协议书,欢迎大家进行参阅,希望大家喜欢!

转让合同的协议书篇1

转让方: (甲方)

受让方: (乙方)

甲方现将位于郎溪县庙门祥和小区的一套安置房房产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一事签订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安置房属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由县政府统一安置分配给甲方在县城庙门祥和小区的房产,房号为2#楼一单元402室,主房屋面积为120.66平方米(含公摊面积),配储藏室23.95平方米(含公摊面积),现尚未办理产权证。

二、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县政府分配给甲方的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转让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甲方上述房产的交易,主房和储藏室一起共计人民币270000元整(大写:贰拾柒万元整)。不含上交房产局百分之一的建房维修基金、小区物业管理费、装潢保证金和装潢垃圾清理费等,此费用由乙方另付。

四、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将转让款一次性交付给甲方,或现金一次性打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开户行建行,户名:汪耀辉,账户:或农村合作银行卡:10025。

五、乙方付清所有房款后,甲方将所持有的《安置协议书》原件及相关资料一并交由乙方保管,并将安置房、储藏室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由乙方所有。

六、关于该安置房的产权登记及过户,待以后政策能够办理的情况下,甲方将积极主动协助乙方办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条款:协议签订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反悔,必须征得乙方同意,甲方返还乙方房款并处以房款总额的100﹪的违约金;如乙方反悔,甲方将扣除房款总额的100﹪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电话号码: 乙方电话号码: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的协议书篇2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其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林地四至、范围、面积

甲方转让其林地及地上林木位于 ,面积为 亩,具体位臵及四至范围如甲方提供的交地图。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地上林木状况及数量

地上树种为 树, 亩; 树, 亩。

第四条 林木及林地产权及转移

1、 甲方应确认甲方对该地拥有合法有效之林地及林木权属,并未对 该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作任何处分;

2、 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必须提交能够证明其拥有该林地及林木权属证书的复印件,经乙方确认无疑后作为附件。

3、 甲方确保该宗林地及林木权属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已正常履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应将该地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登记在乙方名下,并办妥《林权证》。

5、 该林地符合商品林用地规划。

第五条 采伐指标及采伐运输手续的办理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运输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证照和指标。

第六条 转让金的计算方法和款项支付方式合同结算数量依据: 。

作价: 付款:

第七条 道路、林业设施的使用及周边争议的解决

第八条 

1、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应确保林地及周边原有道路和乙方根据林地经营需要新开林道的正常通行,如有他方干扰应负责给与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2、 林地内原有之林业设施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3、 甲方有责任协助解决乙方经营过程中治安问题,解决乙方与村民发生的争议等问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 甲方所转让林地权属不合法、界址不清楚而引起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

2、 该宗林地的使用权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未完善履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

3、 甲方林权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于乙方名下的,甲方须双倍返还预付款给乙方。

4、 由于他方干扰,造成乙方林地经营受阻,在妨害解除之前,乙方有权拒绝支付受阻面积的转让金,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5、 若因道路通行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及其它后果由甲方承担;

6、 乙方未按期支付甲方转让金的,需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计息赔偿给甲方。

7、 甲、乙中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存在瑕疵,违约方须全额赔偿守约方损失;

8、 甲方违约应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方未及时充分赔偿,乙方有权从应交甲方的合同对价中留臵扣赔相应的金额。

附则

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解决。

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离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转让合同的协议书篇3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两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 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乙方于 年 月 日支付甲方订金人民币 元,(大写),甲方于处理完货物后将店铺交给乙方。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三、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四、转让后店铺的挂衣杆 个,衣架 个,裤架 个,模特 个,桌子 个,凳子 个,玻璃 块全部 元归乙方所有。

五、甲方在店铺交给乙方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转让合同的协议书篇4

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本租赁合同,约定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

1、

2、

3、地点:商铺位置:商铺面积:

第二条、商铺经营权的内容

1、甲方将特定商铺经营权约定期限出让给乙方,乙方在出让期限内对该商铺

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出让期间产权仍然归甲方所有。

2、经营业态规划:乙方经营范围为:,

乙方未经甲方统一,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和业态,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出让的铺位,解除合同并追究经济补偿。

3、乙方的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按规定依法纳税和缴纳工商、

卫生防疫等管理费用。

第三条、出让期限、价款及付款方式

1、出让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于年月日前,将合同约定商铺交付给乙方。

2、出让价款:该商铺四十年经营权出让单价为(RMB)元/㎡(使用面积),出让

总价款为(RMB)万元整。

3、乙方按照方式付款,乙方于年月日支付。

第四条、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除去出让金外的,乙方因经营须缴纳的经营保证金,商铺运营正常发生的物业管理费、铺内装饰照明和其他用电、自来水以及铺内灭火器购置维修等费用。

1、经营保证金:元/铺,乙方于交房前一次性缴给甲方。

2、物业管理费:

①第一年物业费用暂定为元/㎡,物业费主要包括:公共卫生费、保安管理费、基本照明费、公共使用的水电费等。

②物业费收取方式:第一年物业费,乙方入驻经营前一次性交清。以后每年年度的物业费于当年月日前一次性交清。

③因国家政策性价格调整,以上项目的费用标准发生变动时,甲方可根据费用变化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因市场管理需要须增加物业项目时,甲方应对新增项目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4、乙方使用商铺从事商业活动前,应在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办理合法的注册登记手续,所有税、费由乙方独立承担,并依国家规定按期缴纳。

第五条、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的义务

1、甲方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市场商铺管理规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有监督、管理的权利。

2、甲方有权对市场进行整体管理,并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甲方要保障市场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维护公共秩序和商场安全防范,创造良好的环境。乙方不按时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时,甲方有权收取滞纳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将该商铺无条件收回另行处置。

3、甲方依据商场管理制度和规定,对乙方违章经营有处罚的权利。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时,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将该商铺无条件收回另行处置。

4、甲方可根据市场发展对商场经营业态进行规划、调整,乙方必须接受统一规划,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乙方商铺。

5、甲方有权参照国家法定节假日之规定或根据本地区商业经营特点制定和调整市场的营业时间。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交清合同约定的价款后,即获得合同约定期限的商铺经营权,享有该商铺的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乙方在经营期间要遵守商场有关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并自己负责本商铺的财产安全。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所组织的统一活动。

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按照商场规定及时交纳、物业管理、自用水电及合同约定的费用,依法积极交纳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动用乙方保证金支付,并收取每天的滞纳金。

4、乙方在甲方允许情况下可转让商铺经营权,甲方应做变更登记并收取相应的过户手续费用,新的受让人须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新的受让人只享有剩余年限的经营权,同时本合同甲方与乙方的一切关系将自动解除。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整体管理需要,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日期进场经营,如不能按规定日期和要求进场经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其所出让的铺位,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经营项目经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经营范围、不得擅自提前退租、不得无故歇业、不得转租、合租或用商铺做抵押,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缴纳的出让金不予退还。

3、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并且乙方已按照合同履行所有条款后,甲方未按期向乙方移交所出让商铺时,属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租金,或将延误期顺延。

4、在合同期内,甲方如无故单方面宣布终止合同属甲方违约,甲方应将所收的出让总款按照剩余出让期限分摊的部分款项退给乙方。

第七条、免责条款

1、本合同履约期间如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甲乙双方均无权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2、如遇到国家和政府整体性改造和商场重大改扩建须拆除该商铺时,本合同可以随即终止,甲方应将未履约完的剩余出让金(不计利息)退还乙方,并按照市场折旧酌情补偿乙方的铺位装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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