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读后感700字以上(2)
《简·爱》这一本书,通过对简·爱这一生的叙述,让我们明白要懂得感恩,理解别人,包容别人……
初二读后感700字以上4
《叼狼》这本书光是题目就深深地吸引了我,我觉得它一定是我必读的一部作品。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勇敢、机灵、优秀的猛犬。一切夸赞精明、优秀的形容词用在它身上一点都不为过。
而就是一只打着灯笼都找不着,不可多得的猛犬却被一户居住在草原上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家得到了。不过,也就是因为这只猛犬生活在一户普通的人家,这只狗才可以从独自住在距离镇子约两三公里的一个破旧的蒙古包里居住的老人口中得到这个响亮而又雄壮的名字——特日克。并且在那里度过了它的大部分童年生活。在那个平常的村庄里,天生勇猛的特日克怎能掩埋于它的天赋呢。所以,特日克还没来到那个村庄多久便成为了那个村庄里所有狗的首领。也有一些体态威猛、生性好斗的狗向它挑战过,都被特日克的机敏、身手的敏捷一次次地击败并征服它们。不仅如此,它还是村庄里,不,是草原上第一只打败狼,并把狼叼回家的一只猛犬。
出于他惊人的天赋:它的故事被传到了猎人德子的耳朵里,便去芒来家讨要这头勇猛的猎犬,出于近亲关系,芒来的父亲把特日克交到了猎人德子居住的村庄,便杀死了两入村庄里的一一只野猪,再次表现它比其它猎狗要高一等的过人天赋。在猎人德子的培养下,特日克已经成了一头精明的猎狗,日日夜夜陪伴在德子的身边。可有一天德子死了,日克回到了村庄,回到了这个温暖而又陌生的家。回到达个村庄里没多久,村庄里闯入了一头野猪,特日克为了救下了苦来,牺牲了自己。
这个故事让我很感动,不知不觉竟流下了两行泪。生从未惧怕过谁,输给谁的特日克为了一个叫芒来的孩子永远的离去了。我相信!无论任何一个铁石心肠的人看完了这个故事都会为失去一头优秀的猎犬而感到可惜!更让人惊讶狗对人类的感情竟有这么深。这个故事让我永久难忘!并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再见,特日克!让我们纪念这个有着特殊意义的故事,怀恋这只重情义的狗。
初二读后感700字以上5
这一周看完了毛姆的《面纱》,看完感觉其他人的出现都是为了凯蒂完成自我的蜕变,妹妹多丽丝结婚驱使凯蒂的虚荣心让她尽快结婚,这事瓦尔登登场,瓦尔登从头到尾都是深深地爱着自己的妻子凯蒂,他的爱情很忠诚,虽然在发现妻子出轨之后想要报复她――把她带去霍乱横行的地方,但其实他内心深处已经原谅她了,在瓦尔登决定带她到霍乱的地方让她跟唐生摊牌的时候,就原谅她了。
瓦尔登想要让凯蒂认清楚唐生的丑陋嘴脸,他的自私和势利虚荣,瓦尔登的出发点就是为了凯蒂,在这场婚姻里(我觉得单方面的喜欢不能称之为爱情),瓦尔登就是忠犬的角色,一心一意只为主人,最后他死的时候才会说:“死的只是一只狗!(出自《挽歌》)”这是对生活多么的绝望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才会如此的决绝,在自己身上做细菌实验,不畏死亡是因为活着没有希望。
凯蒂是喜欢唐生的,即使在看清他的自私之后还是想他,但后来更多的是对他的厌恶和鄙视,在她真正了解了瓦尔登的高尚人格之后,她对瓦尔登多了崇敬,可她自始自终都没有爱过他,就像她自己说的,对他更多的只是怜悯。在霍乱地区经历了幻想的破灭和生离死别之后,生活的面纱一层层揭开,凯蒂也走上了救赎之旅,真正的成长了起来,踏上了不悔的精神成长之路。瓦尔登就是那个想要引领她走上精神成长之路的人,而唐生就代表着奢侈糜烂的生活,后者是凯蒂从小生活的环境,接受的教育就是这样,所以她喜欢这样的生活,尽管她知道了它是不好的,在最开始也选择义无反顾地爱下去,而瓦尔登代表的伟大高尚人格,与刚开始的她格格不入,她没有勇气接受这样的生活,她也知道自己没有这样的品质,所以她选择了逃避。夹杂在这两者之间,她确实感觉很痛苦,瓦尔登选择结束自我,最后凯蒂也走了出来,踏上精神成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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