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演义六十章读后感600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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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片段是诸葛亮的草船借箭。诸葛亮利用自己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知己知彼,“借”走了曹操的十万只箭。看来,无论和谁比赛,都要先掌握别人和自己的现状,再根据别人的情况,利用自己的智慧,制造计划,准备好一切。
其实,刘备之所以能战胜曹操,并不只靠聪明的人和他手下的猛将,还靠支持他的子民,这都是曹操没有的。曹操虽有八十万兵马,但一半都是俘虏,大多数都不服他,所以,一有什么情况,他们就会兵荒马乱。深得人心真得很重要,如果一个人利用自己的权利威胁别人,那有谁会支持他、信赖他呢?
我曾是一个失败的班长,我的状况和曹操一样,做的事都只顾自己,没考虑到别人,班里的事,总叫别人去做,利用特权欺压别人,大家只是表面服我,可心里肯定不服我。读了《三国演义》,我反省了一下自己,发现自己错了,我下定决心,一定会改正的,我要学习刘备,无论做什么都要顾虑到别人。
《三国演义》之所以能成为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我觉得是因为书的情节吸引人,具有历史意义,最主要的是,它能使我们随着故事的“潮起潮落”而心情起伏不平。
读完了厚厚的《三国演义》,我明白了做事要动脑筋,不要盲目地做决定。失败了也不要心灰意冷,所谓“失败是成功之母”重新振作,再作打算,就算要重新开始,也要努力,努力过后,一定会成功。
三国演义六十章读后感600字篇5
阅读如同饮食,在这些“食物”中,有着如甜点一样的娱乐书籍,也有回味无穷的古典名著,但这些名著中,对我来说最耐人寻味的就要属《三国演义》了。因为它让我感受到“读书之乐”
初次“食”这本《三国演义》时,看到刘关张结为异姓兄弟,并且讨伐黄巾军时,那场面,仿佛身临其境,浴血奋杀的情境让我义愤填膺,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这种“读书之乐”这种诱惑让我不得不往下看,看得让我被这些英雄豪气深深渲染,看到赵云救阿斗的时候,那威武雄壮的身姿无可匹敌,一人抵挡千军万马,那舞着枪,挥着剑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直至做梦也能梦见他。
英雄当然也不只他一个,还有众人皆知的传奇人物——关羽。
水淹七军,刮骨疗伤等等事迹,都能体现了他的勇猛,斩杀华雄时,曹操本来想给关羽一杯壮胆酒,但关羽说等他回来时再喝,他打开城门,挥舞着青龙偃月刀,不几回合,就将华雄斩杀,等到拿酒时,酒竟然还是温的!看的我又惊讶佩服,又高兴地手舞足蹈,每当别人说起这故事是,我总是自豪地抢着说,好像是自己亲身经历一样。
说关羽是说不完的,所以只好放下,说起另一位智者——诸葛亮。
诸葛亮七擒孟获,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他的故事,七擒,当我看到了才知道,原来是其次抓住了蛮王孟获,每次看到孟获被捕,我就乐得前仰后合,上气不接下气,这也上我感受到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和宽厚大度,使我更加佩服他。
至于“__雄”曹操吗,我并不怎么喜欢他,但他的一件事却让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割须弃袍。平时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曹操,今天怎么割须弃袍了?原来他是为了保命而割须弃袍的。当时曹操自己单枪匹马被马超追杀,马超对士兵们喊:“前面有胡须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话音未落,曹操便割了自己心爱的胡须。马超见了,又大喊到:“前面穿黄袍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曹操接着又弃了自己心爱的袍子。看这段是看得我“咯咯”直笑。
读书给了我很多快乐,也增长了我不少知识,我相信,我时刻都会记着,“食”书的感觉是多么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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