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的读后感500字范文(2)
鲁迅先生生动形象的塑造了一位深受科举制度荼毒因此而穷困潦倒的下层读书人——孔乙己,而只有少数的读书人可以通过困难重重的科举考试爬上他们梦寐以求的统治阶级地位。然而孔乙己“身材高大”,他完全有能力放弃科举另谋出路,有能力去寻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可是他好高骛远不愿意去脚踏实地地一步一步干起,从苦活累活干起,他把所有的当官希望全部寄托于科举考试,可是他并不知道科举考试也是相当严苛的,范进几十年如一日参加科举考试直至54岁中进士,自己却被过度的喜悦冲昏了头脑变成了一个“疯子(半疯半癫)”的人。况且孔乙己也是一个“穿长衫的人”,他可以开一个私塾,“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者,非吾所谓传其道解其惑者也。”教教孩子们读书也可以养活自己,这一形象刻画出他是一位“读书人”,虽然贫穷但是放不下“读书人”身份的架子,不愿和底层工人为伍,他看不起那些底层工人,但是他也无法往上攀登,形成了“高不成低不就”的尴尬局面。也因此以“孔乙己”为代表的“中层”读书人成为了中国古代封建科举制度的受害者,文中提到孔乙己兴致勃勃的给“我”讲授“回”的第四种用法,虽然“我”不以为然但是他却讲的津津有味,从现在的角度来看待,这也是十分可笑的,一个十足的书呆子,现在谁还需要知道“回”的第四种用法呢?真是太可笑了。
孔乙己的下场是悲惨的:他名落孙山并未考中最低级的秀才,连替别人“抄书”的工作他也放弃了,日子过的是一天不如一天,最终迫不得已去丁举人家里偷书被抓打断了腿,死在饥寒交迫与痛苦之中,这也看出当时的读书人与读书人之间是多么冷漠,“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中国古代的封建科举制度是一座无形的牢笼,一座恐怖的集中营,考中的读书人抓住了仅有的“救命稻草”得以逃出生天,然而那些没有考中的读书人只得深受其害一辈子,只有死亡可以解脱。鲁迅先生用一支笔描绘了一个深受科举制迫害的读书人——孔乙己,同时他也批判了科举制的迂腐和落后,以及中国古代落后思想对人性的生灵涂炭。它使一个高大的男人迂腐可笑沦为了一个不会营生、好吃懒做的读书人,封建专制的迂腐和可笑也通过孔乙己的不幸体现得淋漓尽致。
孔乙己读后感5
孔乙己对自己身份认识的错位,注定他找不到适合自己生存的土壤。在鲁镇咸亨酒店,他穿长衫而又站着喝酒,足见其经济地位低下,让他无法真正成为咸亨酒店的“长衫主顾”。但他又不甘心,偏要把自己归入“长衫客”一边,他挣扎,想逾越,却始终不能摆脱窘困的生活现实。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实际上是他内心的物化,但精神追求的错位,却让他找不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立足之地。他处处卖弄学问,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却反被奚落和嘲笑;他懒惰成性,有偷窃毛病,却故作清高,以读书人自居;他好喝小酒,却囊中羞涩,只得靠给人写字赚点小钱换酒。孔乙己就是这样一个本属于下层穷苦阶级的人,却硬要把自己定位于高于短衣帮的“长衫客”一类。他在“长衫客”和“短衣帮”之间,均属于不被接纳的对象,因此经常受到“长衫客”的欺凌,“短衣帮”的嘲笑。他不肯面对现实,承认自己处于社会底层的事实,却总想卖弄学问,博取虚荣心的满足,结果是两边受到打击和排斥,把自己陷入一个身份尴尬的境地。孔乙己深受封建教育思想的毒害,把读书视作获取功名利禄的唯一途径,从而轻视劳动,轻视劳动人民,不愿降格与之为伍。他这种不肯正视自身,正视现实境况的思想认识,自然导致了他在旧时代的冷酷社会里无处立足,以致于最后把自己逼进生存的死胡同。
孔乙己作为封建文化教育的殉葬品,他的悲剧命运令人叹息。好在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开放多元化的时代里,读书人活跃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他们勇于开拓,富有创新和拼搏精神,不仅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也为社会创造着价值与财富,是一个受人尊敬的社会群体。有时我想,孔乙己要是生活在现代,也许早已成为了一名技术工人或者生意人,也不致于落得那样悲惨的结局。为此我很庆幸自己生活在这样的一个社会里,也深深体会到:读书要读活,读活才能生存,读活才有出路!
孔乙己读后感6
孔乙己的悲剧既是时代赋予他的,也是他个人性格造成的。孔乙己所生活的时代,是一个等级制度森严、贫富悬殊、世态炎凉的社会。作者巧妙地借鲁镇咸亨酒店的格局,以柜台为界,豁然将权势阶级与穷苦百姓划开。柜内代表富人阶层的“长衫客”,他们“踱”进酒店,坐在里面,要酒要菜慢慢地坐着喝;而柜台外,是穷人“短衣帮”,他们只能站在柜台外喝酒,而且多数时候没有下酒菜。柜台仿佛是富人与穷人的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孔乙己作为一个穷秀才,未能通过考取功名进入富人阶层,却偏又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不肯像短衣帮一样靠劳力或者技术养活自己。他的思想深受封建教育思想毒害太深,造成他鄙薄劳动,不肯与短衣帮为伍,终日以读书人自居,把自己归入“长衫客”一类,然而却不具备真正“长衫客”的经济基础,自然也被“长衫客”们所唾弃和侮辱。
如此不被社会接纳,世人包容的孔乙己,却偏又特别虚荣好面子,好喝懒做。自命清高摆读书人架子,却四体不勤,偶有偷窃,被人打得伤疤到处都是,遗人笑柄。最后竟自己头脑发昏,竟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被打折了腿,又无人关心问候,最后落得惨死的结局。鲁迅以含蓄的笔触,既揭示了造成他悲剧命运的社会原因,也道出了他丧失自我尊严乃至性命的性格原因,读来令人心酸和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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