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狼共舞电影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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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璇0 分享 时间:

细细品味一部作品以后,相信大家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吧,何不写一篇观后感记录下呢?在写观后感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与狼共舞电影观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与狼共舞电影观后感1

这是一部获得多项奥斯卡大奖的电影,包含了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音响等。

凯文·科斯特纳,印象深刻的,是他主演的三部电影:《未来水世界》、《邮差》、《与狼共舞》。

《未来水世界》,渺小的人类在强大的自然面前,将求生的本能发挥到极致——大灾难之后,人类与自然依存关系的重建虽然艰难,却也可行。他成为了引领人类方向的那一星勇敢的灯火。

《邮差》,一个小人物,以好奇、游玩的心情,将自己无意得来的一些信件,投往各地。这是一个无心之举,却使得久已瘫痪的、四分五裂的国家在废墟上重建,成为国家统一、人民融合进程当中不可小视的力量。小人物因使命的神圣,变得崇高而伟大。

《与狼共舞》,印第安苏克斯部族人在融入美国前,最后一段属于自己的生活。电影表现了太多的冲突与抗争,而融合,既是一个必然的历史进程,这一切就不可避免。令人乐观的是,融合以后的和谐可以期待,因为,有太多凯文?科斯特纳扮演的角色,成为美国与印第安部族之间深入沟通的桥梁。

大约4个小时的电影,将这一段特殊历史背景下,一个民族独特的风情、语言、文化、生存方式展现得既细微又鲜活,观众因为这独特的'领略而醉心于电影,更因为这史诗般的巨制而引发深深的思索。

一、求变是必然。人如此,国家同理。任何一成不变或墨守成规,都将被发达与先进所取代,这个过程不论多么痛苦——流血、冲突、依依不舍,都无法阻挡“必然”的步伐。

二、在历史进程中,侵略与被侵略,统治与被统治,占领与被占领,不论以何种方式——野蛮也罢,怀柔也罢,最后胜出的,永远是强大的一方,个人情感只能退居其次。

三、关于争战与死亡。电影有几处的表现,处理都偏重于理性与审慎。这其中,男主角是一个和解者——他从战争中走过,深知个体生命生存的权利,不以种族等外在因素所左右,死神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有法则,那就是顺其自然。正是因为他的这种态度,我们甚至可以看到更多没有露面的持这种态度的人,他成为他们的代表,从而使得一个弱小民族在强大民族的征服面前,不至于完全被消灭。

一)看到路边的骸骨,他只是默默捡起一根箭头察看,但他心里明白,那是印第安人的箭,射杀的只能是白人。

二)剥野牛皮的手法太残忍,他明白是白人所为,但当印第安人杀死那些白人的时候,他的内心虽也有着短暂的震撼,但很快就释然了。他躺在印第安人狂欢的圈子外面,在心里说,我不气愤,也不难过。他明白,这,也是一种弱肉强食。

三)印第安人救下他时,几乎杀光了那些押解他的白人军人。他说,你们杀得好,他们该杀。他其实是一个有着相当高道德准则的人,而那些军人,在他面前,表现实在低劣而残忍,为他所不齿。他是宁可与狼共舞,也不愿意向他们解释什么的。

四、神性的光环。他得到了印第安人为他起的名字——与狼共舞。当狼也与他和谐共处、一起起舞的时候,我们可以相信自己的眼睛,就如同相信印第安人的眼睛一样——看不见的一种东西,将他与狼相连。这很神秘吗?也许。但它是一种真实存在,一种神性的光辉环绕在他身上。世间万物原该有一种神秘气息相通,总有一天,当人类更深地融入自然当中时,一定能更深地嗅到那种气息,它是比语言、音乐还要博大精深而又沟通无限的。

它,便是至高无上的自然法则。

与狼共舞电影观后感2

近几年,感觉自己对影视作品的欣赏逐渐有所变化。越来越不喜欢看生活片,那种大呼小叫的言情片,是对人精神的摧残;韩国的肥皂剧,剧情不断地重复,看这种片子的确是对人生命的浪费。

看了几部国外的奥斯卡获奖作品,对经典影视作品的认识也渐渐加深,经典的作品往往极具震撼力,深刻剖析生命的本性,比如《肖申克的救赎》《英国病人》《阿甘正传》……

今天,终于看完了美国片《与狼共舞》,主人公以他的平和、善良,赢得了野狼“两只白袜”的信任,同样也令印第安人折服,印第安人野蛮、残忍,但是,在友好的邓巴面前,他们也表现出了人性的宽容和友好,他们接纳了邓巴,把他当成朋友、英雄。在他和妻子“握拳而立”决定离开的时候,首领“踢鸟”送给他珍贵的礼物作纪念,“风中散发”这个曾经不太喜欢邓巴的苏族人,也一再的呼唤他:要成为他永远的朋友!看到这里,我哭了,印第安人的友好令人感动,野狼的哀嚎更让人感到邓巴的离去时,整个西部地区的凄凉。但是,战争是残酷的,征服者的野心是残忍的,13年后,苏族人最终失去了他们仅有的家园。

邓巴的故事,让我们再次感受到:人之初,性本善,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只要你友好待人,就可以取得他人的信任,哪怕是你的敌人,甚至是凶恶的野狼也是可以友好相处的。保持你善良友好的本性,你就可以生活愉快,创造和谐。

与狼共舞电影观后感3

《与狼共舞》讲述了美国边境时期的一个军官去追求一种自然给予的自由而到达了边境地区与苏族人为邻。而他前去的理由是:我想去看看那里的风景,乘着没有被开化前。

然而在这个最自然最原始的地方,他似乎也找到了人性中最原始的善良、尊重和爱。可这恐怕不只是人类也是所有生物的共同向往。因为他交到了好朋友:一只狼、一匹马、一群苏族人。

而被白人们认为不开化不文明的印第安人,他们世世代代生存在这个自然的环境中,以猎取水牛为生,但是他们从来不会屠杀它们。他们依靠河流中的清水,从来不会贪求利用。他们团结信任和睦如同一家人。他们在大自然中迁徙从来不掠夺什么。只是他们同样认为白人是一个不开化的种族。因为白人不懂得尊重随手掠夺、因为白人不懂得珍爱生命,只是为了牛皮和舌头而屠杀水牛群、因为白人不懂得回报自然母亲,只知道破坏自然、因为白人不懂得团结友爱和信任,他们对付自己的同胞。

而这个白人军官在与苏族人的交流中渐渐的被这些人同化。当他原先期盼的文明人的来临时,确是杀死了他的马、射击他的狼来取乐时,他明白了白人是一个野蛮的民族,他也深深的感觉到他不再是以前的军官而是苏族人——与狼共舞。

其实我知道在后来的日子里,白人利用商业契机大肆屠杀水牛群导致水牛的灭绝。而断掉食物来源的苏族人最终像白人投降,搬进了白人划定的保护区。

前些时候我也听到过某些学者嘲笑苏族人经过了这两百年没有任何进步,依然靠着美国政府划定的保护区生活。当然言下之意应该就是说苏族人经过两百多年依旧这么野蛮没有被文明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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