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与狼共舞观后感
认真观看完一部影视作品以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不能光会看哦,写一篇观后感吧。那么该怎么去写观后感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电影与狼共舞观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电影与狼共舞观后感1
近几年,感觉自己对影视作品的欣赏逐渐有所变化。越来越不喜欢看生活片,那种大呼小叫的言情片,是对人精神的摧残;韩国的肥皂剧,剧情不断地重复,看这种片子的确是对人生命的浪费。
看了几部国外的奥斯卡获奖作品,对经典影视作品的认识也渐渐加深,经典的作品往往极具震撼力,深刻剖析生命的本性,比如《肖申克的救赎》《英国病人》《阿甘正传》……
今天,终于看完了美国片《与狼共舞》,主人公以他的平和、善良,赢得了野狼“两只白袜”的信任,同样也令印第安人折服,印第安人野蛮、残忍,但是,在友好的邓巴面前,他们也表现出了人性的宽容和友好,他们接纳了邓巴,把他当成朋友、英雄。在他和妻子“握拳而立”决定离开的时候,首领“踢鸟”送给他珍贵的礼物作纪念,“风中散发”这个曾经不太喜欢邓巴的苏族人,也一再的呼唤他:要成为他永远的朋友!看到这里,我哭了,印第安人的友好令人感动,野狼的哀嚎更让人感到邓巴的离去时,整个西部地区的凄凉。但是,战争是残酷的,征服者的野心是残忍的,_年后,苏族人最终失去了他们仅有的家园。
邓巴的故事,让我们再次感受到:人之初,性本善,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只要你友好待人,就可以取得他人的信任,哪怕是你的敌人,甚至是凶恶的野狼也是可以友好相处的。保持你善良友好的本性,你就可以生活愉快,创造和谐。
电影与狼共舞观后感2
以前,我总认为,狼是一种凶猛、可怕、无情的杀手。自从我读了《与狼共舞》这个故事后,却改变了我的这种看法。
故事发生在_年的春天,美国青年艾尔来到森林里观赏风景,突然看到一只遇难的母狼。艾尔决定帮助它,起初不敢接近它,就找来它的孩子,而后又为它找来一只死鹿给它喂食。渐渐地,他们熟悉了,亲近了起来。最后艾尔又救了母狼。时隔四年后,这只母狼依然认识它。
看完这个故事后,我深深地意识到动物也是有感情的,更需要我们的保护。虽然我没有亲身经历过,但可以想象出他们在一起有多快乐,没有一丝的敌意。其实并不是所有动物都天生无情可怕,而是为了生存,由于我们大量捕杀动物,它们就自然把人类当做敌人。一但没有了狼,那么田地里的田鼠、野兔等就能称“大王”了。如今,狼的数量越来越少,现在它们被我国定为国家级保护动物,所以,数量终于逐步增加。
同学们,只要天下所有的狼都能像这只狼,天下所有的人都能像这个青年,那么天下一定其乐融融,人类和动物都生活在一个欢乐的世界里。人类的生存环境也会越来越好。
夜已经很深了,我久久不能入睡。保护动物,珍惜动物的呼唤,不断在我耳边回响。
电影与狼共舞观后感3
这是一部获得多项奥斯卡大奖的电影,包含了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音响等。
凯文·科斯特纳,印象深刻的,是他主演的三部电影:《未来水世界》、《邮差》、《与狼共舞》。
《未来水世界》,渺小的人类在强大的自然面前,将求生的本能发挥到极致——大灾难之后,人类与自然依存关系的重建虽然艰难,却也可行。他成为了引领人类方向的那一星勇敢的灯火。
《邮差》,一个小人物,以好奇、游玩的心情,将自己无意得来的一些信件,投往各地。这是一个无心之举,却使得久已瘫痪的、四分五裂的国家在废墟上重建,成为国家统一、人民融合进程当中不可小视的力量。小人物因使命的神圣,变得崇高而伟大。
《与狼共舞》,印第安苏克斯部族人在融入美国前,最后一段属于自己的生活。电影表现了太多的冲突与抗争,而融合,既是一个必然的历史进程,这一切就不可避免。令人乐观的是,融合以后的和谐可以期待,因为,有太多凯文?科斯特纳扮演的角色,成为美国与印第安部族之间深入沟通的桥梁。
大约4个小时的电影,将这一段特殊历史背景下,一个民族独特的风情、语言、文化、生存方式展现得既细微又鲜活,观众因为这独特的领略而醉心于电影,更因为这史诗般的巨制而引发深深的思索。
一、求变是必然。人如此,国家同理。任何一成不变或墨守成规,都将被发达与先进所取代,这个过程不论多么痛苦——流血、冲突、依依不舍,都无法阻挡“必然”的步伐。
二、在历史进程中,侵略与被侵略,统治与被统治,占领与被占领,不论以何种方式——野蛮也罢,怀柔也罢,最后胜出的,永远是强大的一方,个人情感只能退居其次。
三、关于争战与死亡。电影有几处的表现,处理都偏重于理性与审慎。这其中,男主角是一个和解者——他从战争中走过,深知个体生命生存的权利,不以种族等外在因素所左右,死神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有法则,那就是顺其自然。正是因为他的这种态度,我们甚至可以看到更多没有露面的持这种态度的人,他成为他们的代表,从而使得一个弱小民族在强大民族的征服面前,不至于完全被消灭。
一)看到路边的骸骨,他只是默默捡起一根箭头察看,但他心里明白,那是印第安人的箭,射杀的只能是白人。
二)剥野牛皮的手法太残忍,他明白是白人所为,但当印第安人杀死那些白人的时候,他的'内心虽也有着短暂的震撼,但很快就释然了。他躺在印第安人狂欢的圈子外面,在心里说,我不气愤,也不难过。他明白,这,也是一种弱肉强食。
三)印第安人救下他时,几乎杀光了那些押解他的白人军人。他说,你们杀得好,他们该杀。他其实是一个有着相当高道德准则的人,而那些军人,在他面前,表现实在低劣而残忍,为他所不齿。他是宁可与狼共舞,也不愿意向他们解释什么的。
四、神性的光环。他得到了印第安人为他起的名字——与狼共舞。当狼也与他和谐共处、一起起舞的时候,我们可以相信自己的眼睛,就如同相信印第安人的眼睛一样——看不见的一种东西,将他与狼相连。这很神秘吗?也许。但它是一种真实存在,一种神性的光辉环绕在他身上。世间万物原该有一种神秘气息相通,总有一天,当人类更深地融入自然当中时,一定能更深地嗅到那种气息,它是比语言、音乐还要博大精深而又沟通无限的。
它,便是至高无上的自然法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