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的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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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在的越来越多企业开始编写食品药品的责任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食品药品的责任书,欢迎查阅。

食品药品的责任书篇1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重庆食品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着力保证食品安全质量,特签订X年食品药品安全责任。

一、职责 各单位对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领导和协调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社区主任为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二、目标管理和责任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和市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和实施意见及工作安排。

2、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所必需的经费。

3、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聘请专职或兼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人员,落实办公用房和经费,做到机构、人员、办公设施三配套。进一步完善社区食品药品安全领导组织机构、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落实监督办工作人员和信息联络员,负责处理食品药品安全日常事务。

4、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市场整治和执法检查。

5、配合职能部门推进学校和幼儿园食堂的量化评定工作。

6、组织相关人员在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食品安全情况,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7、完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紧急处理和事发现场保护工作。

8、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推行食品药品综合监督“进社区”、“进学校”活动,要在社区、学校设立消费者投诉点。

9、定期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听取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责任追究 对于失职、渎职引发的较大或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周镇人民政府 村级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X年__月__日

食品药品的责任书篇2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努力营造安全饮食用药环境,保障本乡食品药品安全,窝底乡人民政府明确各村委员会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村委会应对本村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对本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及时研究部署本村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调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问题;积极配合县、乡有关部门在本村的工作;建立健全村一级的食品安全和药品“两网”建设管理体系,将食品安全和药品“两网”建设纳入村级目标考核内容,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农家宴管理和食品安全示范店管理力度。

2、确定工作目标,落实保障措施。结合乡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本村实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有计划、有部署、有记录、有考核,制订相应的保障措施,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开展专项整治,消除重大隐患。抓住本村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或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无证照食品加工点、无证照餐饮、游医药贩、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等涉药单位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及食品药品无证生产经营的行动,及时收集上报相关信息,坚决遏止本村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药害事件的发生。

4落实应急机制,控制事故危害。认真落实《窝底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效预防、果断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重大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控制事故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加强制度建设,落实长效监管。不断健全和完善本村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措施;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围绕科学饮食用药等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全年不少于两次。

6、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乡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为对各村委会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村每半年向乡人民政府汇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乡政府适时对各村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评价,并通报有关情况,对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对事故查处不得力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窝底乡人民政府 村民委员会

领导(签字): 责任人(签字):

X年__月__日

食品药品的责任书篇3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市政府明确市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市(区)、镇(街道)、村三级食品药品工作责任网络,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确保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落实到位。

2、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创建和药品安全示范区共建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执行《20__年度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结合地方实际,细化分解各项目标任务,制订相应的落实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部门联合执法协调机制,确保不发生等级食品安全事故和源头性药害事件。突出强化基本药物、高风险产品以及源头质量安全监管,确保药械安全、有效、可及。认真开展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确保顺利通过评审验收。

3、开展专项整治,消除重大隐患。深入开展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血液制品、生化制品、网络非法销售药品、保健食品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学校食堂、农家宴、小餐饮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把专项整治行动引向深入,切实解决危害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

4、健全应急机制,防控事故风险。认真落实《市重大药品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要求,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测、评估分析和预警。一旦发生重大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积极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5、围绕富民强市,服务产业发展。用好用足国家、省、市有关支持政策,切实推进医药经济加快发展,为建设医药名城做出积极贡献。加强对辖区内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产业的调查研究,积极营造行业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提升运行质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建立健全有利于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监管和服务机制。

6、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适时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促、评价,并及时通报。对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对事故查处不力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市(区)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 签字: 签字:

209027 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