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活动的责任书(2)

关键词: 安全活动的责任书,安全活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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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师外出时,要维护教师形象,注意人身安全。

4、教师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用电,不擅自拆卸或安装各种电器设备。

5、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及公益劳动等,要做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6、教师在实验中,做到正确操作,按照实验室规章制度办事,切实保障师生的安全。

7、教师要安全上网,凡利用网络传播病毒、反动信息、色情信息等都是违法行为。

8、教师在业余时间,应不酗酒、不,不参加不健康的活动。

二、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1、教师有责任向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教育。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

2、教师在工作中要关心、爱护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3、要关注学生行为。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教育,防止意外发生。具有特异体质或疾病的学生,要予以特殊照顾。

4、要做好交通、防火、防盗的安全教育。凡校、院及系安排值班等要及时到位。

5、认真做好值日工作,有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三、奖惩措施

1、本责任制度的执行情况,将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第一考核条件,对不认真执行责任制度和出现各类事故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

2、对安全工作作出突出贡献、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系、教师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日起生效。

甲方:_中学 乙方:教师

盖章:签名:

时间:_年9月1日 时间:_年9月1日

安全活动的责任书篇7

湖南高桥大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商业物管中心 (以下简称:甲 方) (活动)主办方: (以下简称:乙 方) (活动)名称:

(活动)日期: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搭建施工日期: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撤场时间: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活动)主办方负责人: 电话:

移动电话:

依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湖南大型活动管理办法》等各级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对各类促(展)销会、大型社会活动的各项安全规范要求,本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商业物管中心与本次活动的主办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以约束和规范签约双方的安全行为,确保本次活动的安全。

凡在商业物管中心责任区域内从事展览、促(展)销或其它大型社会活动的主办单位均须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请认真阅读责任书的全部内容,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本责任书的签订双方单位应当对责任书内的各项条款严格遵照执行,并承担相关责任。

一、甲方责任:

(一)为乙方提出的报公安、消防机关的报批文件进行初审,依照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等安全管理规定,提出初审意见和修改建议,并视情况指导、

协助乙方完成相关报批手续。

(二)依照各级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安全规范和商业物管中心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商业物管中心各相关管理部门有权配合公安、消防机关或单独对乙方(活动)期间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

(三)为本次(活动)提供要求的场地、设备设施和设置的各类设备设施。

(四)负责为乙方提供此次活动可使用的用电负荷、基础设施等项技术参数,保障供电安全;由甲方搭建的活动现场供电到位,非甲方搭建的活动现场供电到配电柜。

由商业物管中心-工程维护部派出专职电工对活动现场内的各类固定电器设备进行技术保障,保障基础设施设备的完好与正常运行,并对乙方在活动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五)对乙方聘用的在活动现场从事现场施工搭建的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备案;对不能提供有效资质材料、证件的施工单位或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场施工。

(六)所有进入(活动)场地的乙方工作人员、参展商、施工搭建人员等相关人员,应当佩带配有照片的有效证件或持有相关票证,对未按规定佩带有效证件人员、无票人员或其他无关人员甲方有权阻止其进入(活动)区域。

(七)由于甲方场地(甲方已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的除外)、属甲方设备设施(非乙方人员操作)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问题、事故的,甲方按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二、乙方责任:

(一)严格遵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对各类促(展)销会、大型社会活动的各项安全规范要求,负责做好活动区域内的治安、消防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接受并服从公安、消防机关以及商业物管中心各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活动区域及活动区域内各类人员的人身安全。

(二)依照公安、消防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负责提供相关报送公安、消防机关的审批材料,履行各项报审、报批手续。活动期间,如因审批手续未办理或不完善而遭受行政处罚或其它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如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

(三)依照大型社会活动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对本次活动期间出现的非甲方原因发生的各类安全问题及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应当指派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本次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并配置一定数量的、具备相当安全保卫工作经验的保卫干部负责本次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乙方应当制定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方案和意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充足的安保力量或雇佣足够的保安人员对活动区域进行护卫、巡视检查和值班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负责聘用有资质、信誉良好的施工搭建单位,在活动区域内从事施工搭建工作,并与之签订安全责任书,以约束双方的安全行为。

依照商业物管中心与本次活动的主场施工单位和施工搭建单位签订的施工安全责任书的各项条款,乙方负责分别对现场、施工单位在活动中的各项工作实施监督、执行、检查和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活动中的展位、各类临时建筑物的设计不得遮挡和堵塞各处消火栓、消防器材、出入口通道、疏散通道和应急安全出口。

(八)活动中的展位、各类临时建筑物设计不得使用可燃材料,如确因展示效果需要而使用木质、聚苯及其它可燃材料用于装饰,必须对使用的所有可燃材料进行防火阻燃处理,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消防检测合格报告后,方可使用。

(九)活动中的展位、各类临时建筑物所使用的照明灯具、电动工具等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应具有国家专业安全认证,应按照长沙市电气规程标准施工、安装和使用,不得使用塑料线、紫花线、碘钨灯和电加热器具。

所有特殊工种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资质证书,电工必须具备长沙市及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电工资质(低压电工证或高压电工证),电工须持有效电工证件上岗施工。

活动主办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电工对活动现场临时安装使用的供电线路、电气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

(十)乙方应当为所有进入活动场地的乙方工作人员、参展商、施工搭建人员等相关人员制作并按要求佩带配有照片的有效证件或持有相关票证,对未按规定佩带有效证件人员、倒证、冒用他人证件、无票人员或其他无关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有权阻止并随时将其清理出活动区域。

(十一)活动区域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施工作业,严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十二)在活动开始前,乙方必须接受治安、消防和安全生产等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并依照政府法规、规范要求,在本次活动施工搭建工作全部结束、所有电气设备满负荷运转一小时后,聘请专业电检人员(单位)对所有电器设备、线路进行专项电检,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对检查和电检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乙方负责监督各相关部位立即按时限整改,直至符合有关规定。

(十三)活动主办方、参展商和施工单位的设备、器材、展品、个人财物等应当由专人负责保管,安全由活动主办方负责。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乙方、参展商或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四)活动区域内的建筑物、各类设备设施、器材等,乙方不得损坏、丢失或挪作他用,造成丢失、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十五)由于乙方对本责任书中规定各项条款的监督、检查、管理和执行的力度不够或未能予以严格落实而造成任何事故的,活动主办方将被商业物管中心视为事故的第一责任方进行责任追究和索赔。

因违反上述内容及商业物管中心其它相关规定的行为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损失、因本次活动搭建施工单位或人员的过错造成的损失,按所造成损失的价值由本次活动主办方和搭建施工单位按事故责任比例共同负责赔偿由此给商业物管中心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搭建施工单位不赔偿的,本次活动主办方应赔偿由此给商业物管中心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本次活动搭建施工单位或人员在搭建施工和活动期间,因为违反政府法律法规、安全规范的,以及因违反本责任书各项内容及商业物管中心其它相关规定的行为所产生的治安、消防、安全生产等各类案件或安全事故的责任,由搭建施工单位和本次活动主办方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 由商业物管中心与本次活动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有效期为:活动主办方进场搭建施工至活动撤场结束期间有效。

四、本责任书未涉及的、或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应当经由签字双方协商约定后执行。

商业物管中心(章) 活动主办单位(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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